昨天思考到了一個關於立場的問題。
起因是由於想到了幾個禮拜前看到的那個關於HIV攜帶者維權的事情。
視頻本身是爲了替他們維權,使人們不要歧視攜帶者,讓他們獲得正常的生活。
但問題是:
這個自願公開身份的攜帶者的心理狀態恐怕已經有點憤世嫉俗了。
他已經完全意識不到自己會給別人帶去什麼傷害,以至於要求自己的朋友和自己同碗吃食(我們不可以說百分百不會傳染吧,我只能說大概率不會有問題,那萬一小概率呢?),更有甚者,竟然試圖爭取和一個健康未攜帶者合法結婚生子的權利。這裏的生子,大家應該能夠明白是什麼意思,也就意味着,他的伴侶有大概率要成爲攜帶者,而孩子有更大概率也會天生成爲攜帶者。
我認爲這個人,沒有功德心。
公民享受合法權利是應該的.,但是人要有公德心。
你不能一味的爭取你的權利,而讓別人放棄他們的權利。
那麼,問題來了。
這就像是一個故事:
一個城市的某個村落,出現了鼠疫,爲了不讓鼠疫擴展,市長封鎖了這個村落,無論村落裏的人是否染病,都將被活活燒死。
這個故事裏,有兩個立場:
第一,廣大市民的立場,作爲一個市民,我肯定不希望鼠疫或者潛在鼠疫患者會跑出那個村子,從而增大我患病的風險,因爲我有生存權;
第二,那個村子裏的村民,如果我是一個未患病村民,我要被燒死,我是不甘心的,我會盡最大可能爭取我的生存權。但如果,我是一個患病的村民,難道被燒死我就甘心麼?恐怕也是不甘心的,我會想:不是我想得病的,我也是被迫的,我也是無辜的,憑什麼我要被燒死而你們卻可以活着!所以我會更加試圖獲得生存權。
所以,在這個故事裏:
誰對,誰錯呢?
恐怕是沒有對錯的。
無非是立場不同。
每個人都在試圖爭取自己的權利。
這是沒有錯的。
錯的是:一個人在自己的立場上爭取自己的權利時,竟然試圖阻止另外立場的人也去爭取他們自己的權利。
這就有問題了。
你可以爭取,我也可以爭取啊
我們互相爭取,無論輸贏,大家心裏都舒服,因爲無非是能力的問題。
你可以爭取,卻阻止我去爭取
憑什麼?
所以說
話題迴歸。
當所有攜帶者在呼籲公平對待時,他們在自己的立場上爭取自己的權利。
可以,沒有問題。
那麼公平起見,他們不能阻止未攜帶者同樣在自己的立場上爭取自己的權利,那就是——我要安全的環境,我不願意冒風險來和你們交往,即便受感染的概率是極低的。
然而問題又來了。
當一個普通未感染公民,試圖發生表達自己的這個訴求時,卻彷彿成了一個罪人,一個冷血動物,一個要受到道德指責的人。
這就很可笑了。
這就是所謂的,攜帶者在爭取自己權利的同時,還試圖阻止與他不同立場的未攜帶者正確他們的合法權利。
這顯然是邏輯錯誤,且自私自利的。
這讓我想到了同性戀者的維權行動。
也差不多開始往這個苗頭髮展了。
總之,
當一個維權運動,開始指責那些不支持他們的人是“錯誤”的時候,它本身就已經往自私自利的方向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