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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的美文1

喜歡坐在榕樹陰下,聽小鳥嘰嘰喳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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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它們的世界,正如它不懂我一般

撲騰張開的翅膀,藍天是它們的嚮往

而我在這裏乘涼,自由是我的渴望

喜歡光着腳丫子,漫步在金色的沙灘上

任海風吹亂我的長髮,悠悠揚揚的搖晃

不去管被浪花打溼的褲腳,踉踉蹌蹌的不安

想揚起一大把海沙,隨着風吹動的方向

喜歡躲在你溫柔的懷抱,就這樣靜靜的看你睡着

你說幸福其實很簡單,只要我在你身邊就好

可是現實真的太殘酷,親愛的你可知道

我只想用一輩子的孤單,換你一個會心的笑

喜歡一個人戴着耳機,步行穿過一個個街角

眼前是城市的喧囂,耳邊是喜歡的調調

和着那溫暖的陽光,偷偷地開始思考

如果在下一個路口,能再遇見你多好

喜歡的美文2

萬物間最純潔的顏色,莫過於白色。它簡單大方,卻能包容所有顏色,讓各種色彩盡顯繽紛;它樸實無華,卻能夠襯托任何顏色,讓它們光彩照人。而它卻總是默默無聞地扮演着配角,但我知道它的無私。我喜歡白色的原因是因爲它代表着輕鬆、愉快,象徵着純潔。

一看到白色,我就想起那白白的雲朵。雲朵變化多端,像可愛的小狗,微笑着面對着我;像肥肥胖胖的小豬,在天空上飛來飛去,像有神奇的魔法一樣;雲朵還像好吃懶做的懶羊羊,懶羊羊在天空中睡着了。

一看到白色,我就想起冬天飄在空中的雪花。我在樓下和夥伴們堆雪人、打雪仗……那雪有得是花型的;有的是圓形的;有的是像銀鏈一樣連在一起落下來的雪花,我用手接住帶回家。

一看見白色我就想起老師用的那白色粉筆?老師可以用粉筆教我們寫字;老師用粉筆教我們畫畫;老師用粉筆教我們學習英語單詞和英語句子;老師用粉筆教我們學數學。

白色是那麼純潔、無私的顏色。有了白色什麼都可以展現它展現不出來的東西了。這就是我爲什麼喜歡白色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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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請回答1988》的時候,真的很鬱悶,女主爸爸是個很心軟的人。他每天晚上回家,都會在陌生人那裏買各種東西。

賣口香糖的老奶奶。

賣野菜的老人。

他還給在街上集會的大學生塞錢。

他很有錢嗎?他家裏窮得都快揭不開鍋了。

因爲他好心,給一個朋友擔保,害得家裏欠下鉅額債務,全家人住在半地下室。他的女兒一雙鞋穿了好幾年,都破了洞。他家最昂貴的財產就是一臺相機,女兒不小心把相機丟了,他老婆心塞到追着女兒打。

女兒人生唯一一次的修學旅行,盼着去。但他們拿不出錢。後來是靠鄰居接濟,才能去的。她老婆想去鄰居家借錢,大晚上的,在鄰居家坐了半天,都開不了口。

有一天,他晚上回家,又掏出3瓶墨水——是地鐵上的一個小夥子,推銷給他的。

他怕老婆罵,說那個小夥子,跟小兒子年齡差不多大。他很唏噓,纔買的。而且,這去污水超級管用,不管衣服上多少墨水,塗一點兒,咻地一下,墨水就消失了哦。

他老婆一氣之下潑了一瓶墨水在他的白襯衣上。他很得意,哼哼,沒問題,是時候讓你感受一下神奇去污水的魔力了。於是他用去污水在墨跡上塗啊塗啊,效果很明顯。墨跡越來越大了。老婆因爲他對陌生人的慷慨,吵過很多次,哭過很多次。

如果你的善良和大愛,會換來家人的拮据和困苦。這樣的善良還是善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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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愛叫癡纏,比如很多人對張國榮的,有時候這樣真的挺好,沒有比愛一個故人更安全和永恆的了。

有一種愛叫迷戀,某一時間裏,忽然發現自己迷上某個人或某種感覺,但那不會長久。有時候迷戀會轉化成愛。愛裏面一定有迷戀。有喜歡。可迷戀。喜歡都不是愛。

當自己終於明白什麼是愛的時候,往往生命去了大半。人生路上能遇上一個真正愛自己的人,或是自己深愛的人那是一種很微妙的是機緣。

有時候,愛是一瞬間的感覺,愛並不能長久保留,如果兩人都很在乎或是把握得好,那樣將會長久保留下去。愛同時是脆弱的,愛會破碎,一旦破碎將再也無法還原。

有時候,愛是一種心願,一種可以讓自己與對方有更快樂的心情,同時也會因此帶來傷痛的回憶。一份美好的愛必定離不開包容,需要相互的理解,有時更需要一定的妥協。

有時候,愛是一種自然。花開花落,雲捲雲舒的一點沒有強求。當能夠以一種平淡的心情看待感情時,愛便變得雋永。

愛情有時候讓人變得很苛刻,但後來又會很包容。當愛對方超過愛自己,那愛就會很包容。喜歡一個人不會對他很苛刻,因爲喜歡不會有更多的要求。相反愛卻是苛刻的。喜歡是一種心情,喜歡一個人不會爲她很心痛,愛卻往往是很心痛。愛有一種歸屬感,喜歡沒有歸屬。

在喜歡與愛的邊緣徘徊的人,如果嘗試着離開很遠,還能在某個深夜靜靜地想起他,想到心痛與流淚,那一定是愛了。在愛上之前可能有很長時間的感覺是喜歡。當喜歡到了一定的時候就轉化成愛了。原來人與人都是平行線上的一些點,檫肩而過很平常,向左轉,向右轉,下一個路口,還會有新的風景。

喜歡有時可能會帶來遺憾,但愛會帶來美好的生活,同時可能會帶來很心痛。這種傷害最後會變成對對方一生的祝福,當然那也是一種自欺欺人的生活方式。喜歡會越來越淡,最後在心裏留下一個淡漠的影子。愛則不同,它比喜歡有力量。愛有着它特有的神聖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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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行走在春日的風中,“吹面不寒楊柳風”不錯的,春風中不僅有縷縷花香,更有絲絲暖意,吹在臉上,就像陽光拂面,沒有了冬的寒氣與涼意,真的很舒服,很愜意,讓人不由自主閉上眼睛,美美地享受起這難得的春日時光。

我喜歡慢步在淅瀝的雨中,雨是那種小雨,不是那種扯天扯地霧濛濛的毛毛雨,也不是那種烏雲壓境般忽然從天而降的瓢潑大雨,撐起傘,雨落在傘上,聲音不大不急,淅淅瀝瀝的,就算打着一把碎花小傘,即使傘打歪了,也不會被雨淋着的那種,不大不小的雨,不冷不熱的氣候,一個人在雨中,或緩步而行,或拾階而上,什麼都可以想,什麼都可以不想,既有賞雨之趣,又無淋漓之苦,豈不快哉!

我喜歡看夏夜天空中的點點繁星。雖然仰頭看天空,似乎還是多少年前小時候的事了,但我一直熱愛天空,特別是夏夜浩瀚的星空。還是我很小時候,就有擡頭看星空的喜好,不知所以,不明原因,後來不知聽誰這樣說:地上一個人,天上一顆星。好像地上什麼人死了,天上就必有一顆星要掉下來。後來,我最親愛的父母離世後,我更是不遺餘力地仰望天空,似乎這樣就能看到天上的他們了。然而,不知何時呵,現在的城市,只見污染,只見霧霾,哪還有什麼星空?真的不知道曾經那些美麗的,會眨着眼睛,亮閃閃的星星都躲到了哪裏?是兀自落淚還是悄然神傷?

我喜歡看秋日天空中的那輪滿月。俗話說:十五的月亮十六圓,一年中最圓的月亮是農曆的八月十五,中秋佳節,月圓人圓,然而,偏偏十六的月亮比十五的月亮還要圓還要大還要亮。一輪皓月,照耀人間,照耀大地,照耀人們的喜怒哀樂,照耀人們的悲歡離合,也常常照耀我心頭那最爲柔軟,最不爲外人所知,常常綠草茵茵的一隅,然而月亮知道……

我喜歡冬日漫天紛揚的雪花。在寒冷寂寥的冬天,雪花,這冬天最美的精靈,便成了世間最美的風景,六角的雪花,也成了世上最美的花兒。“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雪花紛飛過後,大地一片潔白,屋檐上,溝壑旁,小河畔,一片銀裝素裹,仿若仙境,讓人頓覺心曠神怡。

我喜歡默默地聽一首歌。一首歌,可以連接現在和過去,一首歌,可以令悲傷不再悲傷,快樂更加快樂,我喜歡聽蔡琴的歌,讓人頓生柔腸;我喜歡聽姜育恆的歌,讓人淚眼朦朧;我喜歡聽羅大佑的歌,讓人思緒飛揚……

我喜歡靜靜地讀一本書。不知何時,書在我眼中,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成了我心靈不可或缺的伴侶。在午後,在黃昏,在雨中,在家中,一本書,就成了我整個的世界,孤獨寂寞統統與我無關,在書中,我像個所向披靡的勇士,無所不能,書不僅給我快樂,也令我自信,更令我對未來充滿嚮往與憧憬……

生活奇美無比,妙不可言,常常一個風景令我們銘記終生,常常一個瞬間令我們一生難忘……

我喜歡和自己的親人在一起,不是節日,不是假日,就是很平淡的日子,不是刻意的聚首,只是偶然的相遇,沒有過多的寒暄,只有真誠的問候,沒有山珍海味,哪怕粗茶,哪怕淡飯,可是,更多的是舒適,更多的是快樂,更多的是開心,因爲親情多多,因爲親情濃濃……

我喜歡和在意我的朋友在一起,不論天涯,不論海角,也不一定非要面對面,有時會在電話裏,有時會在微信裏,有時會在網絡中,有時會在某個街角,不論哪一種相逢,都夢般美好,和諧,因爲友情,因爲真誠,因爲懂得。那種關心發自肺腑,那種關愛來自心底……

我喜歡和我愛的也愛我的人在一起,我們一起看花開花落,一起觀潮起潮落,一同看日出日落,我們一起行走在或幽深空寂的小巷或車水馬龍的大街,我們或相擁或牽手,我看着整個世界,你看着我,你擁有整個世界,我擁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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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整理好思緒,季節便在風中開出了花,一直堅信,沿着花開的方向,一定會遇到一些婉約的詩句

你來的時候,花開正好,正如這季節的更替,讓一切都有了生機,於是,光陰變得很柔,日子變得很美,一切都成了我喜歡的樣子。

與你共赴一段時光,我的城,因你而美麗,無論是和煦的微風,還是燦爛的陽光,都會滋生出一份明媚的心緒。

和你一起去看陌生花開,感受你溫暖的氣息,當我的目光與你的目光相遇,總有些莫名的歡喜,雀躍在淺淺的風裏。

花朵用繽紛的色彩,賦予了春天最溫柔的情意,攜手行走在春風裏,享受這靜好的時光,忽然發現,那一樹的嫣紅就是一首美麗的詩。

遇見,便是春暖花開,總忍不住放慢腳步,折一枝花,寫下你的名字,陽光暖開了我的思路,筆下流淌着的都幸福的心語。

愛是這個季節裏最美的旋律,這個春天,就想這樣陪着你,手裏挽着一路花香,眼中盛滿一眸詩意,在十里春風裏與你靜靜的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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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後,我還是沒變成你喜歡的樣子

比起爲什麼失去她,

其實我更想知道,

我們爲什麼會相遇。

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在教室的第三排坐着,是陪她的室友來的。

她的側面看上去特別有魅力,有點趙麗穎的感覺。

我沒有參加招新,所以在剛剛開始的時候並不認識她,但是在那時候,已經有很多很多很多的人認識她了。後來,我纔打聽到她的名字了。

她是她們班的風雲人物,頭銜多得數不清,顏值擔當,絕對的校園女神。

哦,最重要的一點,她是我哥們的老鄉,來自一個美麗的城市。

或許我是她的直屬前輩,當時的我是一個小透明,校園雜誌社的社長。儘管我對這位女神級別的優質女孩一見鍾情,垂涎已久,也沒有絲毫的契機能夠接觸到,除了每週一期的例會,她陪室友去。

她會,嗯,或許她知道我的名字。呵呵。僅限於此。

在剛剛遇到的那段時間裏,我跟她幾乎是零互動。當然那個時候我對她,也僅僅只可遠觀不可褻玩。

可能是上天對於我的眷顧吧。

在有一天,我居然被我的舍友推薦加她QQ。

於是,就開始了一切。

起初,聊的很開心,我一夜沒睡。那種打心底蔓延開的歡喜雀躍的感覺,我至今想起來都覺得異常難忘。

我這個人,有點慢熱,但是做事認真起來非常有幹勁。跟她熟悉起來後,我就開始本性暴露了。

對,我脾氣有點臭,還很固執,但是儘管我喜歡她到了不得的份上。

在我們觀點產生分歧的時候,我毅然放棄自己的陣營。後來很多次證明,她更加具有權威性。

後來,我們倆或許在我認爲越來越默契。借我的哥們,一次次幫我,我們也成爲了朋友。

我也不知道我什麼時候對她的感情超出了喜歡的範圍,

我接近她的的次數越來越多了,我會偷偷的把她的課程表背的滾瓜爛熟,

也會期待每週一晚上的例會,甚至早上.中午.晚上故意創造機會,爭取每一次與她碰面的機會。

我知道,我淪陷了。

愛情這個東西最磨人最甜蜜的時刻,

就是你爲喜歡的人做很多很多你自認爲了不得的事情。

儘管被喜歡的人不自知,你也會爲自己做了這樣一份努力而心生歡喜。

就像吃了一顆很甜的糖,正好在嘴裏融化的那種感覺。

我在牆角偷偷看她的時候,看見她穿的少,我會偷偷給她發條信息,天冷加衣。

在她忙的不可開交的時候,我會假裝不經意的過去幫忙,

在她去開例會之前,我會提前準備好說的話,儘管只有那幾句話而已。

有一次,聽她無意間說起過自己的感情經歷。模糊的知道她喜歡過一個優秀的男孩,或許溫柔善良,溫文爾雅。

我不知道我是入了迷還是中了邪,我竟然無端的在心裏幻想出了這樣一個男孩的形象出來,儘管我從未見到過他。

在我的幻想世界裏,他一直在我心裏藏着,我拿着他來愛着又恨着比較着。

大二,整個一年的時間裏,我成熟了很多,原先一頭乾淨利落的短髮,變成了亂七八糟的捲髮,我也由曾經的小作者成爲了一個小有名氣的大作者。

除了性格沒變之外,好像我越來越有點像我心中的那個她喜歡的他了。

我知道,我比她大一級,也許是面臨我即將實習,先行一步離開校園的不捨與悲傷,也許是因爲害怕這麼久藏在心底的情感無處宣泄,又也許僅僅只是因爲馬上就要見不到她了。

那種失魂落魄的感覺,是我第一次體驗。

有一次,我拼了命的喝酒,想要用酒精來抵抗內心複雜的情緒,我一個個敬酒,一個個互訴衷腸。整個畫風早已變成了我是一個馬上要實習畢業的人。

我記得,喝到有點微醺的時候,似乎她在我身邊跟我說,等我,她看着我笑,笑容明朗的我睜不開眼,她真的好美,呵呵,我又犯花癡了。

我意識很清晰,說話卻有點不太利索。

可能真醉了,我跟他她說,謝謝她這麼久以來……

回去的時候,好像她還在我身旁,她用手扶着我的肩膀,讓我靠在她的肩上,那晚的`風有些清涼,有些溼潤,好像還下起了小雨。

我都不記得了,只記得我臉頰處很熱很熱。

然後我不記得我有沒有表白,第二天醒來之後,我才發現徹底斷片兒了,我只是記得,我醉了,然後,這隻這是一場夢。

是的,彷彿莫名奇妙的我們在一起了,而且我根本就不知道她會不會喜歡上我。

或許也正是因爲這樣,你說我自欺欺人也好,說我妄想症也好,說我什麼都好,我一直到現在都覺得我配不上她。

她那麼優秀,而我呢?除了有點才華之外,根本什麼都不如他。對,我心裏的那個他還在呢!

她說過,有一個男孩說喜歡她,卻沒陪她到最後,她說過,大學期間她不能光明正大的談戀愛。我對她說過,我不是她,我等你,不說三年,哪怕是三十年。

人們常說,缺什麼就想要什麼,內心極度自強的人,外在纔會那麼渴望得到關注與成功。

也許是與他在一起壓力太大了,沒錯,那時候我特別害怕她遇到了更好的就會忘了我。

於是,在這一年裏,我不斷的嘗試改變改變,這種改變不僅僅是生活變得更加優秀。我甚至在性格上,也開始變得越來越像他曾經愛過的某個他。

是的,我比從前溫柔了,體貼了,她說什麼我都聽着,我給了她絕對的自由和愛。我盡全力去扮演一個合格的男朋友,讓他在我的改變下變得更加踏實安心……

這年裏,我早晚跑步,時時刻刻去改變自己,捨不得讓她生氣,捨不得跟她吵架,更加捨不得因爲什麼而失去聯繫……

這年裏 ,我被人羨慕着,當朋友圈的朋友們曬幸福,我的心裏更是感到莫名的優越感。我也被那些女同學稱爲最靠譜男友,也許要是有個國民選拔,或許我都能入選。

我在她生活學習中遇到挫折的時候鼓勵她,在她難過時陪着她,在她開心的時候跟着他,用盡全身力氣去愛她。

原本以爲,這樣我就能等到她,沒想到,最後她還是走了。

她給我的理由是:我覺得我們之間真的不合適,找個自己更喜歡的人吧。

朋友們幫我分析,沒想到所有的矛頭都對準了我。

他們說,是因爲我愛的太過小心翼翼,隨着做好了她要走的準備,把自己牢牢的鎖在了一個既定的圈子裏,她是你圈子裏的那個佛。

你供着他養着她,生怕外界的一切紛紛擾擾來擾亂。

你還將自己改變成了一個她心中自以爲的模樣,來匍匐在她的腳下。

愛,從來都是對等的,自降身份的人,又怎麼能夠足以得到他人平等的愛呢?

你說你喜歡考古,我便化成歷史,分分秒秒在你手心裏,你卻說它太孤寂。

你說你喜歡風,我便化作風,日夜吹拂着你,你卻說它太凜冽。

你說你喜歡雨,我便變成了雨滴,默默的思念着你,當風兒撫摸你臉頰,當雨滴掉落在土地,

當我還深愛着你,可你卻走遠。

是的,我沒變成你喜歡的樣子,所以你不曾說過喜歡我。

是啊,自己都丟了,如何接着愛下去呢?

愛情中,最怕的就是你爲了迎合對方而去改變自己,變得面目全非,丟了自己,丟了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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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76歲開始學作畫,會不會太晚?摩西奶奶說:“慢慢來,只要你能夠找到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任何時候開始,都不會太晚。”她是美國最著名最多產的畫家之一,76歲開始拿起畫筆,二十多年的繪畫生涯裏,她創作了1600多幅作品,直至影響力跨越國界,啓迪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

從小的時候開始,我的爸爸就對我講,一定要仔細看清腳下的道路。我問他爲什麼,他告訴我說只有認真看,才能找到自己的路。

這個世界上的道路有千千萬萬條,爲什麼一定要找到自己的路呢?對於年紀還小的我來說,對爸爸的話並不能完全理解。那個時候的我,對未來充滿了幻想,我幻想過自己將來會嫁給一個什麼樣的人,會擁有什麼樣的生活,每天會以怎樣的心情,睜開眼睛迎接早晨第一縷陽光。

當我年輕的時候,生活漸漸形成了定局,我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每天的首要任務便是照顧他們,我的雙手被擦地板、裝蔬菜罐頭、擠牛奶、打掃屋子等瑣事所佔有,我的腦子裏每天想的事情便是如何將餐桌上的花瓶插滿鮮花、怎樣做出讓全家人都感到可口的飯菜。

這樣平淡到三言兩語就可以總結的人生,讓我的一生好像就是一天而已,我每天都在重複着同樣的工作,但是每一天,我都會盡力開心、滿足地度過,我不知道爸爸所說的自己的路是怎樣的,但我明白,不論選擇了怎樣的人生,只要盡力地接納生活所賦予自己的一切,讓每一分、每一秒都不留遺憾,這樣就足夠了。

今年,我已經步入古稀,我的雙眼不再清澈,我的雙腿不再靈活,但我卻真正意識到了自己所走的是一條怎樣的道路。爸爸說得對,只有認真看,才能找到自己的路。但想要看清自己的道路,需要的不僅是眼睛,還有心。

在我眼睛昏花,無法清晰地看到週遭事物的時候,我反倒比年輕時更加明白自己想要什麼。我想要的生活就是簡單安詳,能夠專注地投身於自己真正喜愛的事情中去,這種喜悅感遠比我獲得物質上的財富更讓我感到有成就感。

每天都會有人問我:“什麼時候開始自己的夢想纔不算晚?”我七歲的曾孫女也曾問過我,她問我,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像我一樣開始畫畫。

我對所有向我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回答都是一樣的,任何人都可以畫畫,任何年齡的人都可以畫畫。

每個人都有選擇夢想和開始夢想的權利,我喜愛藝術,熱愛繪畫,所以我從不會因爲自己缺乏天分,或者年紀大了就放棄自己的夢想。我找到了自己的道路,那就是堅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我便全心全意地走下去。

我常常鼓勵人們,不要介意別人怎麼說,自己的夢想彌足珍貴,一旦你找到了你願意爲之付出一切精力和熱情的夢想,那就不要輕易放棄。

所謂通往夢想的人生之路,不過就是在柴米油鹽的庸常瑣事生活中,自己獨守的一份執着,堅持保留自己的一片天地。

人生太長,人生也太短,當歲月流逝,健康不在,回顧一生的經歷,會因爲對夢想的執着而感到勇敢,就算面對死亡,也不會覺得有任何遺憾。

人生的路很複雜,那是因爲你還沒有走入屬於自己的那條道路上,當你找到了自己的路,會感覺到生命的喜悅,會獲得一種從未獲得過的力量和勇氣,感受到你發自內心的強大,實現自我的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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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就過完了。習慣性的寫了總結,翻看以前整個月做的事情,看的書,往再前面一點的時間看,再遠一點的過去看。我發現自己從20歲以後,整個生活其實就是一直在尋找,在糾結,在選擇,在努力,去過上一種自己真正喜歡的生活。昨天晚上我掐指算過,截止這個月我是26歲半。自從過了25,我就再也不想用週歲報年齡了!

女人對生活這件事的感受,總是要比男人細膩一些。工作也是生活,感情也是生活,自己也是生活。女人所在的生活狀態,就是畢生努力的事業!想來這些年一路跌跌撞撞的,總算走到了可以平和淡定的現在。縱使再自戀到佩服自己的一路折騰,而前面的路也還是好長好長。

需要不斷的提醒自己,一個人活得精彩要有多難,多努力,多麼艱難的做出那些選擇。回憶一下自己做的所有對的決定,雖然它們在當初看起來是多麼的令周圍的人不解!20歲以後,爲自己做的第一個選擇是,不復讀。從東北到雲南讀大學。心甘情願去讀了一個非常普通的大學。雖然周圍的七大姑八大姨各種勸說啊!!

在昆明的四年,是長大以後真正覺得人生幸福的時光(你童年到底是有多悲催!)因爲沒有各種人的期待,沒有各種眼神圍繞,也不必因爲考試差兩分滿分而哭泣。開始真正獨立的生活,開始自由的看各種書籍,開始懂得欣賞陽光、欣賞路旁的風景。

每個暑假堅持不回家,去報社實習,去政府實習,去廣告公司實習,雖然做各種很瑣碎又沒有什麼錢的工作,但是可以真實的看到自己想象中的職業在現實裏是什麼樣子的。慢慢調整自己的未來方向。畢業後沒有考研究生,也沒有找工作,而是準備國家司法考試。雖然身邊的人都不看好,也不理解。

沒有接受家裏回老家工作的安排,也沒有接受大學男友的挽留,也沒有接受大學好友的幫助。一個人來到北京。很多個夜晚一個人掉眼淚,很多個沒有人支持和相信的日子裏,像神經病一樣自言自語。喜歡一個男人,默默等他2年。最後終於成功“騙婚”。

不喜歡一個上司,即便公司真的很優秀,也要辭職。總結看來,我都在做那些身邊的人不看好的事情。一個女孩子跑到雲南上學,方言也聽不懂,畢業後也沒有什麼優勢。明明是學中文專業的,卻要零基礎去考什麼律師證書,在別人都急着籤工作或者努力拼命考到更好的大學研究生去的時候。不懂得利用家裏那一點僅有的關係鋪墊自己的將來。

也不懂去交往那些在大家眼裏靠譜一點的男人,24和25歲這兩年的大好時光裏,只等一個沒有給過任何承諾的人。我發現自己的過去啊,真的像是在,好在自己夠幸運吧。一個人要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要有多難?要一遍遍的問自己的心,給自己創造各種機會好好的認識世界。

一個人要選擇自己喜歡的,到底要有多難?要一遍遍的相信自己的判斷,又要有強大的內心,去攔截那些外界的評議和善意的阻攔。20幾歲的時候,我格外的跟自己較勁,跟生活較勁,現在好一些了,但我還是特別喜歡那些自討苦吃的年輕人。也許因爲過去自己討的苦太多,所以現在不大樂意了。比如一個人去旅行。

也是非常期待,一個人去走走停停,看風景,看人。只是已經不再那個年紀,而前面的路還是有很多要自找苦吃,內心強大的需要。這兩天在認認真真的想自己的30歲。那必然是要有另一個精彩來的,或許比現在的自己更平和寧靜,或許生活裏有新的一面,又或許是現在的自己還沒想到的,給自己一個驚喜。

於是認認真真的開始做了一些計劃,踏踏實實的去執行。好像就是這樣的,一輩子都這樣,努力去選擇自己真正想要的,要有足夠開闊的眼界、強大的內心、肯承擔結果的決斷、足夠的努力、足夠的堅持!

有時候我會很感謝我爸媽。他們願意讓我自己做決定。以前我還覺得,他們是不是不太負責呀,什麼事情都丟給我自己來做主。後來聽到媽媽說,我上大學的那幾年,我爸爸經常擔心我夜裏失眠。要知道我爸爸可是一個真正大大咧咧的人呢。

原來肯放手讓孩子自己做主的父母,除了信任,也需要自己的勇敢呢。在《我怕沒有機會,選擇自己真正喜歡的生活》這本書裏,我最喜歡的就是看笑嘉給自己的父母和男友寫信。我很後悔自己曾經沒這樣跟父母溝通過,這讓我在20幾歲的時候所做的一切有太過一意孤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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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

我喜歡大自然—

我喜歡空靈的山谷中偶爾有幾聲清脆的鳥叫聲!

我喜歡巖山腰石縫裏流出的泉水細細的嘩嘩聲!

我喜歡雜木林裏枯枝爛葉被風吹掉下來的響聲!

比不上百靈的歌聲!

攀不上瀑布的吼聲!

賽不過葉子的掌聲!

我喜歡着它的安靜!

我喜歡着它的內斂!

我喜歡着它的含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