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頭-情感美文

丫頭。

丫頭-情感美文

這是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最好聽的暱稱。

自己沒有的,通常會被認爲是最好的。從小,父親離家工作,媽媽忙於生活,我總是,一個人玩的熱火朝天。所有男孩子愛玩的遊戲,我統統都熱衷並且從來不會遜色。而女孩子喜歡的,我也算精通。記憶最深的是,小學三年級的時候,自己因爲頑皮,摔壞了胳膊,並差點因此而休學。而那時候,流行一種玩麻將的遊戲:四個麻將,疊加一起,翻轉爲不同的面,最重要的是遊戲過程中任何一個麻將都不能掉落。課間,午休,所有人都參與,就連許多手比較笨拙的男孩子也會加入。那時候,課間是要做廣播體操的。而我因爲胳膊受傷,躲過這一劫。別人做操的時候,我就一個人悄悄在教室用左手玩這個。剛開始總是不習慣的,練的次數多了,最後的結果是,我左手比他們右手玩兒的還要好。現在看來,我果真是一個愛爭強好勝的人。

其實也很奇怪,爭強好勝的人,大多愛出風頭纔對,而小學的我總是默默無語,要好的女伴從來都不多。我像個長不大的孩子,這個小小世界,自己走不出去,別人也不會輕易走進來。要接納一個人總是需要足夠的勇氣,而我,是膽小怯懦卑微的'。原來,我從來沒有發覺我的自卑已經深入骨髓了。

初二的時候,悄悄喜歡了一個男孩子。他是個轉校生,從城市轉到這裏。他愛打籃球,他愛穿白色衣服,他有着健康的小麥色皮膚,他寫的字體是我最愛卻總學不會的,他笑着的時候很帥,帶有一絲魅惑,他早上早自習總愛遲到。暗戀,我只是悄悄地對他有好感。其實,我們都懂,只是年輕的我們,對異性有着的一點點崇拜的好感而已,那好感,與愛情無關。

高中,真正意義上離開家。那是一個新的地方,新的環境,新的人。117,那是我的第一個寢室。那裏住着的人,有的已經走上社會,做着自己最喜歡的事情,擁有穩定的工作;有的還在學校,大學,分佈在大江南北,有的在繁華的上海,有的在繁忙的武漢,還有的,留守在家鄉。高一,我們還年少,說話總是不知輕重,誤會重重,也許誰都沒有想到自己不經意的一句話傷害了誰脆弱的心靈,。高二,我們習慣了憂傷,離別,搬遷,離校。有些人,自離別那天起,就再也沒有見過。偶爾會想起,也只能無奈的笑笑。或許所謂的誤會,在離別那天起,就化作了塵埃,風一吹,就散了。高三,拼命衝刺,身體和心裏承受雙重壓力。每天記日記,寫完一本就去買另外一本。我也不知道,在那樣緊迫的時間裏,我怎麼還會悠閒着寫心情文。如果我把這空閒時間拿去好好學習,也許,我就不會在現在這樣一所大學了。可是,事實是,這世界上哪有那麼多也許和如果啊。

丫頭,這個詞,讓我想到高一時認的一個哥哥。我從小就沒有哥哥疼,天知道我有多歡喜如果有個哥哥。他對我真的很好,他笑起來特別像爸爸,他會在我生病時勸我吃藥未果後自己買來藥塞給我,他會在冬天給我買熱熱的番薯,夏天買香香的鮮橙,他會靜靜聽我講煩心事,然後逗我開心。我們會寫一寫小紙條,他會親暱的叫我丫頭。這樣的時光,真的好滿足。

曾經有個女孩子跟我說,傷了你的心我也好傷心。那一瞬間,眼淚止不住的流。我們曾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啊,怎麼會鬧到現在這般模樣?不可否認,是她帶我走進文字世界,用文字記錄生活。是不是喜歡寫文的朋友都有一顆異常敏感脆弱的心呢?我們那麼好,卻矛盾那麼多。我們穿姐妹裝,無論什麼時候都是一齊,上廁所,吃飯,回寢室......好的讓那麼多人羨慕,可結果卻是,形同陌路的現在。我曾經特別好奇我們爲什麼要這樣折磨彼此,好奇她爲什麼要離開。知道了之後卻覺得那麼可笑。知道真相原來這麼傷人後開始後悔,爲什麼要打破砂鍋問到底呢?果真是沒心沒肺最是無敵呀。忘了說,那女孩,她曾認真地叫我丫頭。

高三的時候迷上了寫信。因爲壓力大,總需要什麼來發泄。每次都是寫滿兩三張信紙,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說來說去也無非是那些雞毛蒜皮的小情緒。十七八歲的年齡,卻總有着不符合年齡的憂傷,或者說,刻意將憂傷誇大。看着自己寫出那些騙自己眼淚,惹來別人讚賞的文字,內心也有說不出的虛榮感吧。我們總在做着不符合年齡的事宜,該張揚青春的時候卻肆意悲傷,該沉思反省的時候卻幻想無作爲。呵!我最自豪的事情是在我瘋狂的時候有人陪我一起瘋。我寫的信,那個姑娘個總是回覆很多。我悲觀,她卻想方設法讓我開心激勵我。她說我們是嬌妍美麗,她會說我是傻丫頭,告訴我她一直在。幸運的是,她真的一直都在。

記得我跟一個人說過,丫頭,聽起來就帶着無限寵溺。他也曾無奈地揉着我的頭髮叫我丫頭,但更多的是胖妞。這是一段我極其不想回憶的曾經,因爲每提起一次心會跟着顫抖一次。那個人,會跑幾條街給我買愛吃的高山洋芋,會帶我去外地旅行,帶我在大雨中狂奔,他會耐心的陪我逛地攤,他忍受着我的壞脾氣,包容我的小任性。也許沒什麼可以特寫的,因爲,戀人們愛做的事情大多一樣。愛情是個奇妙的東西,它讓你歡喜甜蜜,卻也潛藏着煩惱憂愁。也許是我太貪心一味索取,忘了一個人主動久了總歸是會累的。那段時間,我們都發生了很多事情,也許到最後誰也無法再忍下去了,我們分開了,情人節過後一天。

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戀愛,或許我真的是不合格吧。其實,我就是個恃寵而驕的人。可是他卻忘了,不管我怎樣任性,骨子裏,我是那麼卑微。任性,無理取鬧也都不過是想讓他多多在意我一些。明明是我先提分開,最後卻是我先開口挽留。說實話,我沒想到自己會走到這一步。因爲,卑微的人,總是用驕傲遠遠隔離周圍的一切。我看過那麼多愛情故事,也曾對那些爲愛卑微乞求的人感到鄙視,可誰曾想,我自己也會走上這樣一條路。所幸的是,我這人不會死纏爛打,縱使挽留,也只能是一次。畢竟,誰離開誰,地球不會轉呢?誰都不是誰的非誰莫屬。但,難過的是,我時常回想起他,想起他叫我丫頭時候的樣子,輕柔,溫暖,那般割捨不下。

丫頭,誰會是下一個叫我丫頭並讓我刻在心尖上的人呢?

其實我真的很想變成像丫頭這樣聽起來糯糯聲音的人。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我已經像個刺蝟一樣帶着刺走了很遠,我只是貪戀那一點點溫存。

叫人丫頭的人,身上應該有着一種吸引別人的氣息吧。我總固執的認爲,這樣的人一定會很溫暖細膩。

丫頭,丫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