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寫生活的精選隨筆美文

下班晚歸途中,我又看見了那位雙手沒有手指的拾荒者,永遠佝僂着背,背上是一個鼓鼓的袋子,左右手手腕各提一個袋子,面有菜色,看上去有些蒼老憔悴,嘴上的鬍鬚總是很乾淨。至於每次他所穿的衣服,看起來都很老舊,而且有些不合身。腳上則是一雙運動鞋,看上去應該是他撿來的,或者是哪位好心人贈送的。

描寫生活的精選隨筆美文

他的生活看起來,和大多數人的生活都差不多,差別只是在於滿足的層次和起點。可能他也心有不甘,但面對現實,一種無奈只會萌生更多無奈。沒有能力,你就不配擁有明天。因而,知足是生活贈與那些懂得生活的人的快樂。

路燈下,昏暗的燈光照出了他身體的輪廓,雖然瘦小,但在這個陌生的黑夜裏,我是唯一那個打心裏尊敬他的人。他半蹲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撿拾水果攤老闆扔掉的水果,他沒有看見我,正如我看不見自己一樣。我停在自行車上,想着他那些食不果腹的日子。

事實上,我並沒有同情他,我知道,我沒有資格,我只能以自己孤高的靈魂向他致敬。我之所以尊敬他的原因,不是因爲他沒有了十根手指頭,而是因爲我覺得他在命運的捉弄下,依然能保持原有的自己,不降低姿態,向他人伸手乞討。

去年冬天,我在下班途中,看到一位住在天橋下的流浪漢,頭髮蓬鬆,滿臉污穢,衣服破爛,但他的一個小舉動吸引了我的目光。他拿着一支筆在一個本子上寫着什麼,由於有段距離,我只能看見他握筆的手,在自己的精神領域,暢快的刻畫着。我不知道在那支筆下,什麼樣的文字會跳動?我也不知道,誰會在那個寒風徹骨的夜晚,繼續他的文字?我慢慢將目光挪開,明亮的夜燈光芒四射,我像個懦夫一樣,向黑夜逃去。因爲,我不知道該怎樣面對生活?

與那位沒有十根手指的他相比,天橋下的流浪漢在某一瞬間贏得了我的尊重。他們的故事,我都不知道,我也不願參與。我想弄明白的是,衣服的整潔和靈魂的純潔,誰能更好的鍛造一顆堅強的心。

時常在大街上能看見一些衣着骯髒,滿身臭氣的流浪漢。有的是精神上有疾病的,有的是好吃懶做的,他們的年紀都不大,而且四肢健全,可我不明白的是,爲什麼他會選擇在垃圾堆撿吃的呢?借用外婆的一句話:有手有腳,幹什麼不行?我時常和別人開玩笑,如果有一天我討飯,到了你家,你可要多給我點剩菜剩飯。其實那真的是一個玩笑,生活中我雖然我有些邋遢,但我的靈魂某個部分,一直保持最原始的樣子。要是真有那麼一天,我寧願有尊嚴的死去,也不允許這樣的侮辱。當然,我不是在宣揚自己有多高貴,我只是在表明自己對生活的一種決絕態度。

以前曾看過一個新聞,說的是一位從未出過遠門的男子,帶着行李來到大城市打工,幾天過去了,身上的錢幾乎用光,別說住店,就是吃飯也是問題。在餓了兩天後,在衆人驚愕的目光中,他跑向街邊的一棵樹,啃起樹皮來。之後我又看了下下面的評論。有人罵他老實迂腐的,有人稱讚他寧願捱餓也不偷搶的。不過在我看來,他寧願捱餓而不做壞事,這就是一種純樸,也是種做人的高貴品質。至少在生活裏,他比那些坑蒙拐騙的人,更懂得珍惜自己。

生活公正對待每一個人,沒有十根手指的他,看起來勤勞本分,樂於生活,樂於做自己。天橋下的流浪漢,用一支筆將身體和靈魂隔開,這是一種對生活解讀方式。而那位寧願捱餓也不做壞事的老實人,他用做人的簡單與純真,向生活致敬。而我呢?我該怎樣面對自己的生活?

至今進入社會已經有五年多了,從那位一直覺得自己還年輕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開始害怕與歲月正面相逢的小男人了。在這些歲月裏,我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我也知道本應該堅持的.,而自己卻放棄了的是什麼?其實我與大多數的同齡人都有所不同,我是一個內心孤獨卻又喜歡孤獨的人,我喜歡那種安靜,喜歡在城市的燈火裏參悟。我深知,我內心的那些的苦楚,都是因爲那些得不到的生活。其實我不應該埋怨的,慵懶的生活不會有美好,只會是墮落,頹廢和消極。

一直以來,我總覺得我的生活中缺少些什麼?不願無聊發呆,卻又沒恆心做事。加之性格偏於內向,不喜與任何人走的太近,所以到最後,我甚至不能確定自己擁有朋友。平日裏,我雖然愛開玩笑,時常一副嬉皮笑臉的樣子,但我很少向人展示自己的內心。我不願意像祥林嫂那樣,四處訴說關於兒子阿毛被狼叼走的悲情故事。因爲,你的傷疤,在別人的眼裏,除了猙獰,還有些可笑。既然如此,何不掩藏所有,讓自己的內心去默默承受。

慢生活:慢是一種能力

富蘭克林的名言“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就是金錢”,作爲大工業時代的座右銘,曾影響了整個世界,激勵了無數人化身爲社會機器的一個齒輪,越來越多的人淪爲時間的奴隸。“慢的樂趣怎麼失傳了呢?”作家米蘭·昆德拉在《慢》一書中發出這樣的感慨。

但是現在,一場新的提倡“慢”的革命正在全球悄然興起。這場革命,是由無數厭倦了忙碌日子的人們發起,他們希望讓生活的腳步慢下來,讓生活更加從容,用更多的時間和自由慢下來欣賞生活的樂趣。

生活慢得下來嗎?——在嚮往和現實之間

在記者就10位不同行業白領所作的小型調查中,大家都渴望擁有慢生活的生活狀態,但有八成認爲“慢生活”只能是美好的嚮往。

國情不允許是白領們最爲集中的觀點。IT公司總監Fred認爲,目前以我國國情,快生活在所難免,“我覺得中國的情況特殊一些,20年經歷了歐美200年發生的事情,現在西歐的生活不快,大概是因爲他們的社會發展正處在較爲穩定的階段。而我國尚沒有這樣的經濟基礎和條件,還需要我們這代年輕人艱苦奮鬥。”另一方面,生活壓力大是白領們認爲慢生活僅是嚮往的原因。

快工作,慢生活——慢生活更多關乎心態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表示,中國目前可能還不具備實現“慢生活”的社會經濟條件。但同時他認爲,“慢生活”的價值理念可以並也應貫徹到人們的生活、學習和工作過程中。“你不能實現‘慢生活’,卻可以實現慢節奏、慢速度、慢心態。在這‘三慢’中,最重要的是‘慢心態’,你只要記住人永遠只能停留在一個時空中做一件事情;着急是於事無補的這兩點,心情就會平靜下來,就不會成爲時間的奴隸。”

其實,“慢”是一種態度,一種生活方式,更是一種能力——慢慢運動、慢慢吃、慢慢思考……所有這些“慢生活”與個人資產的多少並沒有太大關係,只需要有平靜與從容的心態。正如“慢生活家”卡爾·霍諾指出,“慢生活不是支持懶惰,放慢速度不是拖延時間,而是讓人們在生活中找到平衡。”

媒體工作者薇薇是快工作、慢生活的有效實踐者。雖然身在媒體工作,工作忙碌,又有家庭、孩子,但她依然能超然地活得輕快而自在。上班時,她認真、高效地完成本職工作,下班後和孩子、老人共享天倫,業餘讀讀鍾愛的古詩詞,練練書法,週末全家人則一起去爬山、逛公園、會朋友。縱然紅塵萬丈,人羣忙碌匆促,她卻似乎可以巋然不動,保有內心的平靜、淡定和從容。

如果我們能掌控生活的速度,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放下,什麼時候要加快腳步,什麼時候必須駐足,什麼時候又該躍起,放慢腳步,傾聽內在的聲音,也許就能像薇薇一樣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生活節奏。

快生活讓我們失去了什麼?

時下的中國,越是在大城市,“快”就越是一種躲避不開的潮流。日前,《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新聞中心聯合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4%的人認爲自己生活在“加急時代”,其中71.1%的人稱,“精神高度緊張,壓力大”,是讓他們着急上火的主要原因。至於“加急時代”最突出的表現,60.2%的人覺得是“生活節奏加快”,54.7%的人認爲“浮躁,踏實不下來”。甚至,在長假期間,人們的腳步也慢不下來。

原曉娟,一位媒體工作者,先後擔任《時尚先生》《美食與美酒》編輯部主任,卻因罹患癌症,以35歲的花樣年華告別人世。患病後,她在博客中寫道:“我們的生活太過於匆忙,以至於失去了生活的本來意義。我們甚至忘記了內心真正的需要,忘記了身體的真實感受。生活像擰緊了的發條,我們恨不得把一分鐘掰成十分鐘來使,拼命地努力,只知道生活永遠是下一刻,我們忘記了童話、忘記了四季更替,忘記了藍天白雲露珠……”

快生活究竟讓我們失去了什麼?

健康:有一種叫“延緩幸福綜合徵”的心理疾患,患這種病的人,總是爲沒有充足的時間去完成該完成的事情而感到焦慮,而且永遠把自己的興趣愛好和休息時間放在次要位置。據估計,全世界40%的人患這一隱性心理疾病。

慢慢品味的機會:“快生活”使生活變得粗線條和匆促,無暇像古人般吟詩作對,無暇顧及沒有實用價值的趣味。在浮躁喧囂的社會風氣推動下,人們正在忽略和失去一些有價值的、看似無關緊要的細節,效率易導致功利,而速度往往會使人來不及體味情感的含蓄和細膩。藝術不會誕生在匆忙中。人,需要詩意地棲居。

生活本身:約翰·列儂曾說過,當我們正在爲生活疲於奔命的時候,生活已經離我們而去。快生活真正讓我們失去的,絕不僅僅是健康。正如社會心理學家劉鐸所言:“快生活讓我們失去最多的其實是對生活的體驗,而這恰恰是生活本身。”

初中畢業時,一直不喜歡臉上那些小痣的我,在一個路邊攤上祛了痣,所謂祛痣,就是用白石灰加上些什麼,攪拌均勻,放在一個小瓶子裏,然後我就看見那個老頭子用一根小竹籤,在小瓶子裏沾一點藥泥,輕輕塗在我臉上的痣上。由於老頭子的粗心,藥泥沾的太多,所覆蓋的面較大,再加上後來的感染,我的臉上就留下了幾個小疤痕。當時藥泥在我臉上灼燒的疼痛感,一直延續到今天。本來就自卑的我,就變得更加自卑了。

那時的我,無疑是孤單的,在我最需要安慰的年紀,沒有任何人關心,外公外婆就平平淡淡的說了句:不應該祛痣。後來,過年爸媽回來後,當我提起我臉上的那幾個小疤痕時,他們非但沒有關心,而是責備。當時,我非常受傷,沒有人能理解破相的的那種痛苦。有一段時間,有同學拿我臉上還是紅褐色的疤痕取笑我,我表面裝的滿不在乎,其實非常在意。甚至有那麼段時間,我曾想過尋短見,當然,這些都是小孩子敢想而沒有勇氣做的事。

最先開始,我不敢照鏡子,後來,我慢慢買一些祛疤藥擦,雖然效果不佳,但能給我一種恢復的希望。隨着時間推移,祛疤藥停止用了,也慢慢接受了疤痕的存在。但每次照鏡子,我都後悔不已。轉眼間,我臉上的疤痕已陪伴了我十個春秋,儘管疤痕暗淡了不少,可我卻在這種疤痕的自卑中越來越清醒。

以前我曾常說:如果沒有臉上的幾個小疤痕,我會怎樣怎樣?直到現在我纔想明白,疤痕實際上與我的生活並沒有多大的

關係,就算我臉上沒有疤痕,我也討不了她的歡心,因爲,我自己放棄了自己。

記得一二年冬天,我到天府廣場閒逛,我看到了一位滿臉疤痕的女生,整張臉都被燒燬,看上去有些嚇人,我看了看她,她似乎發現了我異樣的眼光,有些驚恐的疾步而去。我猜她早已習慣了這種眼神,但對於她,每次都是一種傷害。我不知道她有什麼樣的生活,但至少,我尊敬她,正如她尊敬生活,尊敬自己一樣。

只有先學會尊敬自己,你纔會發自肺腑尊敬生活。到底什麼纔是尊敬生活呢?尊敬生活就是一種承認自己,感恩別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