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分爲哪幾種

道路交通事故在我們生活中非常常見,一般主要分爲7種,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根據其嚴重程度又分爲4種,分別是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分爲哪幾種,希望有所幫助!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分爲哪幾種

道路交通和運輸的主要事故類別

按交通事故的現象,可分爲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和失火等七種。

碰撞:指交通強者的正面部分與他方接觸。碰撞主要發生在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行人之間,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以及車輛與其他物之間。根據碰撞的運動情況,機動車之間的碰撞可分爲正面碰撞、迎頭碰撞、側面相撞、追尾相撞、左轉彎相撞和右轉彎相撞。

碾壓:指作爲交通強者的機動車對交通弱者的推碾和壓過稱爲碾壓。

刮擦:相對交通強者的車輛側面與他方接觸,稱爲刮擦。刮擦與碰撞的判斷均從強者着眼,不管弱者,若有強者正面的部分接觸即爲碰撞。

翻車:兩個以上的側面車輪離開地面,稱爲翻車,指車輛沒有發生其他事態而造成的翻車。翻車一般分爲側翻(兩個車輪離開地面)和大翻(四個車輪均離開地面)兩種。

墜車:墜車通常理解爲車輛掉下去,墜車玉翻車的區別主要看車輛駛出路外翻車的全部過程是否始終與地面接觸,如果始終與地面接觸,不論翻得多深或情況多麼嚴重均屬於翻車;如果離開地面的落體過程,便可認爲是墜車。

爆炸:由於把爆炸物品帶入車內,在行駛過程中因爲振動等原因引起爆炸造成事故。行駛過程中由於輪胎爆炸引起的事故,不應理解爲爆炸。

失火: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於人爲的、車輛的'原因引起的火災。引起火災的原因很多,人的原因如吸菸、明火、違反操作規程等;車輛的原因如發動機回火或排氣管過熱,並且其上有可燃物,電路系統漏電產生火花等。

按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分類

根據公安部文件規定,分爲: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這種分類法有利於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行政處理和統計、存檔。

按事故發生的形態不同,可分爲四類:

①車與車:指汽車與汽車,摩托車、拖拉機、火車、非機動車等的碰撞。

②車與人:指機動車與在公路上從事活動的人相撞。

③車輛自身:包括車輛失控、駛出道路、自行翻車、失火、爆炸等引起的事故。

④其他:包括車與固定目標相撞或軋死軋傷牲畜以及駕駛員因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原因造成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