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臺旅遊宣傳標語徵集啓事

爲進一步深化文化旅遊全民宣傳行動,全面宣傳和推介高臺旅遊資源,塑造高臺旅遊形象,有效提升高臺知名度和美譽度,現面向全縣開展高臺旅遊宣傳標語徵集活動

高臺旅遊宣傳標語徵集啓事

 一、主辦單位

縣委宣傳部、縣旅遊局

二、徵集內容

充分體現高臺旅遊資源優勢、歷史文化特色,全面準確反映高臺旅遊形象的旅遊宣傳標語。

三、徵集時間

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

四、徵集要求

1.應徵作品要求主題突出、創意新穎,具有較強的吸引力、感召力、親和力和宣傳效果。

2.旅遊宣傳標語要求文字精煉,字數限於20字以內,簡明易記,朗朗上口,具有較強的'聽覺衝擊力和口號吸引力。

3.應徵者必須保證應徵作品爲作者原創,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一律由應徵者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4.所有入圍和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和完全使用權歸主辦方所有。

5.應徵作品相同的以先投稿者優先;所有應徵作品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6.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應徵單位或個人在應徵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一切自理。

7.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凡參加本次活動均視爲同意並遵守活動主辦方的一切規定及要求。

五、投稿方式

1.信件寄送至高臺縣旅遊局(地址:張掖市高臺縣城關鎮縣府東街136號,郵編:734300)

2.發送電子郵件至:

3.關注高臺旅遊微信公衆賬號(微信號:gtxlyj),將應徵作品發送至該微信後臺。

4.各單位徵集作品通過G6辦公系統報送電子文檔。

5.截稿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投稿時請註明作者姓名、地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等。(諮詢電話:0936-6686516)

六、評選及獎勵辦法

(一)評選方式。高臺旅遊宣傳作品徵集活動分爲初評和終評兩個階段,由高臺縣旅遊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所有應徵作品進行評審。入選作品將在高臺旅遊微信公衆平臺和高臺旅遊官方網站進行公佈。

(二)獎勵辦法。根據作品類別和作品影響力及宣傳效果,設立以下獎項:

一等獎3個,獎金500元;

二等獎5個,獎金300元;

三等獎10個,獎金200元。

除上述獎勵外,凡被採用作品均列入本年度文化旅遊全民宣傳行動獎勵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