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災害防禦工作的緊急通知

一、認清近期的地質災害防治形勢,高度重視防禦工作

汛期災害防禦工作的緊急通知

汛期以來,特別7月26日晚10時至27日凌晨6時我縣遭受了強降雨所引發的自然災害,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主汛期期間還有可能發生這種極端強降雨天氣,極易引發地質災害,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要認清近期的地質災害防治形勢,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禦工作,特別要抓好“六個務必”即務必落實全面排查隱患,務必落實除險排險措施,務必落實災害預警,務必落實應急預案准備,務必落實防災聯動工作,務必落實防災工作責任。將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嚴防死守,認真落實各項防災措施,確保不發生因災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確保不因災害發生次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一)務必落實全面排查地質災害隱患

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所面臨的嚴峻形勢,立即開展轄區範圍內的地質災害排查工作。各鄉(鎮)要對已確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按照防災預案的要求進一步落實防災責任、監測責任,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戶;新發現的災害點,要儘快編制防災預案,建立羣測羣防體系,落實防災責任人和各項防災、避災措施,做到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縣國土資源局要及時對全縣地質災害點進行排查,及時掌握全縣102個地質災害的情況,發現險情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確保不發生重大地質災害。同時要加強重點地質災害的督查,確保全縣地質災害排查工作紮實有效。縣安監局要及時排查礦山排土場與尾礦庫的安全隱患。縣水務電力農機局要及時排查水利設施和魚塘的防汛抗災情況,及時排查水利工程建設棄土場的安全隱患,防止棄土在雨季發生地質災害。縣交通局要及時排查全縣道路的地質災害隱患,及時排查公路工程建設棄土場的安全隱患,防止棄土在雨水作用下發生地質災害。縣建設規劃局要及時排查全縣已建與在建工程的`地災隱患,及時排查施工單位的臨時建築物與工棚的安全隱患。縣經濟商務局要及時對全縣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特別是工礦企業的道路及道路棄土邊坡的地質災害隱患。白馬工礦區管委會要及時對各集中區內的企業及道路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各工礦企業必須對工礦設施、道路進行排查,特別是排土場、尾礦庫、各工程與道路建設棄土場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專人負責,確保不發生人爲活動造成的地質災害。

(二)務必落實臨時避讓措施與排險措施,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各鄉(鎮)要在監測與排查的基礎上,對存在嚴重隱患的地質災害體的住戶必須立即採取臨時避讓措施,及時將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羣衆撤離到安全地帶。同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有危險的地質災害進行排險,消除隱患。要多方籌集資金,有計劃地對地質災害實施工程治理。

(三)務必加強災害預警預報

各鄉(鎮)要落實分管領導,落實專人監管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充分發揮預警預測的作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各預案點要認真開展監測工作,監測工作要細緻、準確,認真做好監測記錄,監測數據要爲險情的分析判斷提供準確的基礎資料。監測人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工作負責的人員承擔監測工作,主汛期要加大監測次數,在強降雨時要及時查看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一旦有險情要立即預警,組織羣衆撤離避險。縣氣象局要及時將氣象信息通達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與各鄉(鎮)主要負責人,利於成員單位與各鄉(鎮)及時安排監測工作與防範工作。

(四)務必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落實應急預案

縣國土資源局要切實加強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工作,發生險情,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調查工作,及時組織受威脅羣衆撤離,爲政府下一步的應急搶險工作提供依據。避免因人員不到位、調查不及時而耽誤搶險救災時機的事件發生。各鄉(鎮)發生地質災害後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險救災。

(五)務必落實防災聯動工作

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健全聯動和協同應對地質災害的工作機制,強化羣衆性與專業性相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健全縣、鄉、村、社上下聯動的防災體系,認真做好羣防羣治工作。

(六)務必落實防災工作責任

各鄉(鎮)、各部門必須始終抓工作落實、責任落實。要加強重大地質災害點的排查、調查、預警、預報工作責任。要強化監測預警體系、防災體系,組織羣衆性和專業性相結合的監測和預防,廣泛動員和依靠人民羣衆,抓好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於地質災害防範措施不落實、反應不及時、處理不得力的要嚴格問責追究。

二、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

各鄉(鎮)、各部門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按照汛期24小時定點值班制度和值班計劃組織人員值班,嚴肅值班紀律,確保值班人員在崗、信息暢通,保障政令的上傳下達。定點值班人員要特別加強降雨期間夜間至凌晨時段的值班、預警和查詢工作,及時提醒鄉(鎮)防災責任人、災害點監測人員加強防範,提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汛期值班室將對值班情況進行督查,將督查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