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整改通知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對象告知或轉達有關事項或文件,讓對象知道或執行的公文。爲了讓您在寫通知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整改通知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整改通知3篇

整改通知 篇1

新城房地產開發(無錫)有限公司:

本人XXX,身份證號***,於20xx年X月X日與貴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爲:CPCBxxxxxx,以下簡稱“合同” ) ,本人作爲買受人購買了貴公司開發的房地產住宅項目尚錦城第BXX幢XXX單元XX層XXXX號房(以下簡稱“房屋” ),本人已先後通過支付首付款和銀行貸款方式向貴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人民幣***元,並於XXXX年XX月一次性還清貸款,解除了貴公司貸款擔保責 任。由於貴公司未能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20xx年4月30日 前交付符合法定和約定條件的房屋,構成嚴重違約。特向貴公司發出本限期整改通知書,並說明理由如下:

一、貴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條件

1.貴公司拒絕出具房屋經驗收合格的證明——《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和《工程竣 工驗收備案表》,首先,依照無錫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是指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國家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江蘇省《住宅工程質量通病控制標準》、其他相關技術標準對住宅工程的每一戶及單位工程公共部位進行的專門驗收。凡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在房屋交付時隨同《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一併交給住戶。 但貴公司未能出具該《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範。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20xx年4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78號令《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六條規定“備案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驗證文件齊全後,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籤署文件收訖”。據此,“商品房經驗收合格”是指通過竣工驗收,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現貴公司拒絕出示上述房屋經驗收合格的證明,表明房屋不具備交付使用的條件,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房屋。

2.貴公司出具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不齊全,缺少竣工驗收時間,質量保修部門答覆時限,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等。

3.貴公司出具的《住宅使用說明書》不齊全,住宅性能認定等級缺,特別在作爲合同附件的住宅節能形式內容中缺少傳熱係數,遮陽係數等相關數據。

合同第八條約定:“出賣人應當在20xx年4月30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條件(即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將付買受人使用。” 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之規定及合同約定,買受人認爲,由於貴公司在交付房屋時,未能出示法定及約定的證明文件,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由貴公司承擔。

(二)房屋存在的問題

1.驗房質量標準及驗房查驗結果見附件。

2.空調機位無法安裝

3.缺少外窗遮陽,依據貴公司出具的《住宅使用說明書》相關內容,住宅節能形式外窗遮陽形式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三十五條 建築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當遵守建築節能標準。

不符合建築節能標準的建築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不得批准開工建設;已經開工建設的,應當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經建成的,不得銷售或者使用。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在建建築工程執行建築節能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民用建築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蘇建科[20xx]206號 (十九)節能設計必須充分考慮到建築、結構、材料、設備以及環境等因素,進行系統優化與技術整合。

建築的選址、佈局、朝向、間距、層高等應合理規劃與設計。應積極推廣應用節能門窗和中空玻璃;嚴禁採用非節能的玻璃幕牆、玻璃窗;外窗必須採取外遮陽措施,限制採用凸窗;公共建築除執行以上規定外,還應限制屋頂透明中廳的面積,合理設計室內空間和高度。

綜上所述,買受人認爲,貴公司因未能在20xx年4月30日前交付符合合同約定條件和法定條件的經驗收合格的房屋,已構成逾期。爲此,購買人有權拒絕接收不符合交付條件的房屋,要求貴公司對不符合約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夠整改的必須整改,比如外遮陽等問題,不能整改的部分以其他方式替代(比如現金或其他方式的補償)。自20xx年5月1日起,限期60日內,由貴公司進行上述問題整改,整改完成後,要求貴公司向買受人出具蓋有貴公司公章的整改完成之書面通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由賣方承擔。相應賠償會根據法律規範和合同約定和實際交付日期收取。物業費自實際交付日期起計。依據法律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和精神,希望賣方以積極的姿態,本着優良的服務意識和專業素質,做好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和契約義務及責任;乙方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由於賣方的不作爲,消極作爲及違法行爲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特此通知!

  買受人:(簽字)XXX

  20xx年 5月X 日

整改通知 篇2

***林業局

關於切實加強林地保護管理 嚴厲打擊破壞林地資源

違法犯罪專項活動的通知

局屬各有關單位:

隨着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等國家重點林業生態工程的紮實推進,我縣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生態優勢進一步顯現,促進了經濟社會的更好發展。但是,隨着經濟的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的加快,我縣在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旅遊開發等項目建設中,出現了亂佔亂徵、未批先佔林地(包括退耕還林地)現象,一些地方毀林修路、採礦、採石、採沙等亂佔林地、改變林地用途情況也時有發生;同時,受農作物價格大幅上漲因素的影響,一些林地經營戶爲了擴大種植面積,使用機械對所承包林地進行開墾,個別地方出現了大面積“毀林還田”事件,造成了植被破壞和林地的嚴重流失,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引起

了各級政府和林業部門的高度重視。爲了切實保護好林地資源,鞏固退耕還林地成果,堅決制止非法開墾、非法徵佔用林地行爲,按照陝西省林業廳《關於切實加強退耕還林地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陝林退發?20xx?102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林地保護管理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林地資源是森林資源的核心組成部分,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它是森林的承載體,也是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更是構建“生態宜君”的重要前提。局屬各有關單位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鞏固生態建設成果,特別是退耕還林地成果,保護林地資源安全,不僅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舉措,也是應對氣候變化、增加森林炭匯的重要途徑,更是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迫切需要。爲此,各有關單位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緊迫感,加強領導,精心部署,進一步夯實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完善考覈管理,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林地保護管理工作,堅決遏制毀林毀地現象的擴大和蔓延。

二、廣泛宣傳,營造林地保護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各有關單位要按照《20xx年林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的要求,每單位全年開展普法教育活動不少於2次,深入宣傳《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退耕還林條例》、《陝西省封山禁牧條例》、《陝西省森林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破壞林地司法解釋》以及中省領導關於森林資源保護的有關論述,大力宣傳林地保護管理的法規和辦理徵佔用林地的程序以及林業在生態環境建-2-

設中的主體作用。對非法徵佔用林地情節惡劣的案件和各種干擾查處亂佔林地的案件,要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幹部羣衆依法保護林地資源的自覺性,營造保護林地資源、制止毀林復墾等行爲的強大聲勢。

三、強化退耕還林地管理,確保退耕還林成果。退耕還林成果鞏固的核心是確保退耕還林地面積不流失,儘快成林,發揮其改善生態環境和促進農民增收的功能和作用。目前出現的亂佔亂徵、未批先佔、大面積毀壞退耕還林事件是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過程出現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突出問題,與中央政策相背離,有的甚至觸犯了黨紀國法,我們要舉一反三,採取切實有力措施,堅決杜絕破壞退耕還林成果事件的發生。一是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縣退耕還林辦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組織人員對20xx年以來非法徵佔用及毀壞退耕還林地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清理工作務必於7月31日前完成,並於8月5日前將清理結果及此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報縣林業局。對在清理過程中達不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地塊,要下達整改意見書,限期進行整改;對出現的退耕還林違法行爲(特別是“毀林還田”現象),要及時向森林公安派出所進行書面報告,協助森林公安派出所進行立案查處,依法收回林地並作出相應的處罰,責令限期恢復造林;二是繼續抓好封山禁牧工作,堅持封山禁牧不動搖。要加大宣傳力度,深化封禁意識,堅持屬地管理,健全管護體系,夯實管護責任,嚴厲打擊偷牧、濫牧行爲;三是加強退耕林地管理。堅持能不徵佔儘量不徵佔,對確需徵佔用的,要從嚴把關,完善審批手續,按照佔補平衡的原則,在同等立地條件下實行易地造林,確保退耕還林地塊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要正確處理新修基本農田和退耕還林成果鞏固工作的辯證關係。堅持基本農田“三不修”,即25度以上不修、植被好的地方不修、主導產業已形成的地方不修,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導致生態環境惡化;在自然條件較差、生態環境不穩的山區,通過溝地修建淤地壩,增加基本農田;四是建立健全管護制度,創新管護機制。進一步明確管護責任,在明確林地權屬的基礎上,按照“誰退耕、誰管護、誰受益”的要求,將政策補助與管護成效掛鉤,加大對退耕還林合同和責任書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力度,完善責任追究辦法,不斷創新管護機制,確保管護成效;五是嚴格按照林權管理的有關規定作好退耕還林地林權證的登記發放工作,確保發放的林權證準確無誤,對於覈查不合格,併發放了林權證的農戶,需要進行地塊調整的,要及時將原發放的林權證收回註銷後,纔可發放新的林權證;對已頒發林權證書的退耕還林地,要協調作好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相應的地塊的變更或註銷登記工作,將退耕還林地依法納入林地管理,以維護林權的穩定和退耕農戶的合法權益;對依法徵用、佔用造成退耕還林地滅失的,要及時作好退耕戶林權證的註銷登記工作,確保不留糾紛和後患,確保退耕還林林權管理工作的有續開展。

四、加強管理,嚴格規範徵佔用林地行爲

(一)加強徵佔用林地制度建設。對現有林地實行總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制度,嚴格執行佔用徵用林地年度定額管理制度。勘查、採礦和道路、水利、電力、通信、建築等各項建設工程,原則上一律不得徵佔用退耕還林地,堅持能不徵佔儘量不徵佔,對確需徵佔用林地的涉及國計民生、經濟發展等重大項目,應當按照“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合理供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從嚴把關,完善徵佔用審批手續,儘量避免佔用徵用現有的喬木林地、國家重點公益林和古樹、珍稀野生植物羣落以及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對退耕還林地實行佔補平衡制度,在同等立地條件下實施異地造林,確保退耕還林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二)加強徵佔用林地審覈審批和監管。凡因易地開發、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各類工程需要徵佔用林地的,在立項規劃和可行性研究前,用地單位應主動與林業主管部門銜接,工程經批准正式開工建設前,用地單位必須先向縣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用地申請,經縣林業部門現場勘查審覈同意後,用地單位依法預交森林植被恢復費,根據審批審覈權限報批,經法定程序審覈同意後,工程才能批准立項,並據此申辦建設用地許可手續。凡徵佔用林地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的,國土資源部門不能受理建設用地申請和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有關部門和單位不得以招商引資和實施項目工程(特別是土地治理項目)爲由,隨意佔用林地,改變林地用途,拒不辦理徵佔用林地審覈手續。我縣行政區範圍內所有的林地只能用於發展林業生產,已改變林地用途的非建設項目,要依法查處,限期恢復林地。

(三)加強對採石、採砂、採土臨時使用林地的管理。 在下列區域的林地內禁止開設採石、採砂、取土場:1、主要河流兩側和大中型水庫及其他重點水源區周圍第一重山脊內

篇四:森林防火和林地資源管理

森林防火和林地資源管理

第一部分 森林防火常識

一、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是指除城市的市區外,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

森林火災指凡是失去人爲控制的,在森林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森林起火。

林區起火還沒有了解清楚前,統稱火情。

森林火災根據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分爲四類:

1、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

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

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我國的森林防火方針是“預防爲主,積極消滅”,預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關鍵,消滅是被迫手段,挽救措施,只有把預防工作搞好了,才能不發生火災或少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就必須採取積極措施將火消滅。

二、行政首長負責制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即指省長、市長、縣長、鄉長“四長”負責制,一級抓一級,各級政府對所轄區內

的森林防火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指揮部成員實行分工負責制。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配備的兼職或者專職護林員負責巡護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協助有關機關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行政首長負責制的五條標準:一是組織機構落實;二是責任到人;三是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當地林業發展總體規劃;四是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五是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領導及時深入現場組織指揮撲救。

三、火源管理

引起森林火災的火源,歸納起來有兩大類,即天然火和人爲火,天然火主要是雷擊,火山爆發、泥炭自燃等形成,我縣無天然火。人爲火分爲生產性火源和非生產性火源。(1)生產性火源主要有燒荒、燒地埂、燒秸稈;(2)非生產性火源主要有吸菸、上墳燒紙、小孩及傻癡呆玩火,野外取暖做飯等。

根據我縣20xx-2014年度火因分析,生產生性用火佔41.7%,其中

主要是燒秸稈佔30%,燒地埂佔11.7%;非生產性用火佔58.3%,其中,上墳燒紙佔35%,吸菸佔11.7%,兒童及傻癡呆人員失火佔3.3%,放牧人員取暖佔8.3%。

控制生產性火源,主要是嚴格執行用火制度,嚴禁燒秸稈、燒地埂、燒荒。公路、田埂、林緣雜草要在進入防火期前砍除,要大力推廣秸稈還田、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減少秸稈焚燒帶來的火災隱患。

控制非生產性火源,主要是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加強宣傳,防火期內禁止火種入山,對重點地段、重要時段要組織人員加強巡查,嚴看死守,對重點人要落實專人專控。

四、森林防火期

我省森林防火期規定在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春節至清明是防火戒嚴期。根據每年的火險天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提前進入或推遲結束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林區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授權的機關批准;

五、滅火原則、滅火方式

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打早、打小、打了”。

(1)打早:一經發現火情,就要爭分奪秒的將撲火隊伍調集到火場,迅速投入戰鬥,將初發火一舉撲滅。

(2)打小:撲火指揮員要有全局觀念,根據火場實際情況,利用撲火有利時機,靈活運用“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先打外圍火線,防止火向四周發展,力爭變大火爲小火,爲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3)打了:撲滅火災後,必須徹底消滅餘火,留足人員看守火場。 滅火方式主要是二種:直接滅火方法(也稱積極滅火方法)和間接滅火方法(也稱建立防火線隔離法)。

(1)直接滅火法:指使用滅火機具直接與火交鋒,直接撲打火,使火停止燃燒,常用的滅火機具有風力滅火機、滅火彈、二號撲火工具、水槍等。這種方法適用於弱度、中度地表火(人能靠近滅火)。

(2)間接滅火法:主要是建立防火隔離帶,挖防火溝。適用於猛烈燃燒的地表火,樹冠火,難以撲滅的地下火,開設隔離帶一定要在火場背坡,開隔離帶時要開設安全避險區。

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不迎火頭接近火場,要從火尾、火翼接近火場,撲打火頭時應從火頭的兩翼接近火場。

2、不從山上向山下,翻越山脊接近火場,要從山下或繞過山去接近火場。

3、不在上山火的上方和山溝、山脊線開設隔離帶,要在山的背坡開設隔離帶。

4、開設隔離帶時要確定或開設安全避險區,明確撤離路線。

5、開設隔離帶後,必要時可以有計劃、有組織的沿隔離帶內側邊緣點放迎面火,加寬隔離帶的寬度。

6、火場附近有河流、小溪、公路時,在統一組織下也可以此爲依託點放迎面火滅火,但要防止跑火。

7、休息時, 應在被撲滅的火線邊緣休息,嚴禁在溝谷休息。

8、嚴禁動員老、幼、病、殘、孕人員上山撲火。

9、撲火指揮員要將撲火人員安全放在首位,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七、法律責任

(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

(2)發現森林火災隱患未及時下達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的;

(3)對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予以批准的;

(4)瞞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森林火災的;

(5)未及時採取森林火災撲救措施的;

(6)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行爲。

(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或者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森林防火區內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拒絕接受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四)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1)森林防火期內,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未設臵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誌的;

(2)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森林防火區的機動車輛未安裝森林防火裝臵的;

(3)森林高火險期內,未經批准擅自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

(五)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上述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可以責令責任人補種樹木。

整改通知 篇3

本機關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存在如下問題: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限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予以整改,並將問題改正情況由你單位(公民)主要負責人簽字後交回檢查單位。逾期仍達不到______相關規定的,本機關將通知上級部門進行處理。

特此通知。

地址:______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送達人:____________

接收人:____________

______人民政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