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安全整治活動通知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依法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夯實安全基礎。

專項安全整治活動通知

專項安全整治活動通知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爲深化安全生產巡查工作成果,有效解決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宜政傳〔2017〕13號)和市第九巡查組反饋問題的整改要求,縣政府決定組織開展縣領導牽頭的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從2017年5月27日開始,在八大行業領域組織開展爲期三個月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縣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分行業全面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清單和隱患清單,對風險實行分級管控,對隱患實行掛牌督辦整改;對市巡查組交辦的問題和隱患全面整改銷號,形成閉環管理。

二、整治重點

(一)建築施工領域。少數項目存在未批先建或邊報批邊建設情況;部分工程存在施工層層轉包現象,一些項目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和監管不嚴;施工現場管理較爲混亂,施工操作規範要求不到位,安全警示標誌、防護設施等不齊全;特種作業從業資格、管理要求不嚴,安全管理人員缺失或不在崗。

牽頭領導:餘巧萍(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組織部門:縣住建局

(二)交通運輸領域。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數仍佔事故總亡人數的90%,事故發生在國、省、縣道和農村道路,私用車輛和貨運車輛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點車輛;普通貨車和物流運輸車輛“全掛靠”監管不到位,客車、旅遊車輛、危化運輸車輛的禁行路段和GPS(或北斗)定位系統監管不到位,“三超”、酒駕等現象仍然存在;鄉村道路路面狹窄、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點多面廣,安全警示標識、標牌和安全防護設施缺少;駕駛員從業資格、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牽頭領導:許洪斌(副縣長)

組織部門:縣交通局

(三)地質災害領域。地質災害風險點和隱患點較多,監管合力不夠,易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事故。

牽頭領導:餘巧萍(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組織部門:縣國土局

(四)校園及校車領域。學校周邊學生及家長租房現象較普遍,學校周邊壞境整治不力,易發生羣死羣傷事故;接送學生車輛車況不佳、管理不嚴,超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爲較突出;各類校園運動設施、老舊教學樓及老式廁所、樓梯因年久失修、維護不到位,易發生倒塌等造成學生傷亡事故;學校安全管理、應急演練、安全教育等需進一步加強。

牽頭領導:吳小將(副縣長)

組織部門:縣教育局

(五)“殭屍”和停產企業行業。該領域因停產導致企業日常安全管理缺失;存在非法出租、轉租生產等現象。

牽頭領導:董偉(副縣長)

組織部門:縣經科委

(六)特種設備領域。全縣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量大面廣,檢測措施跟不上,維修保養不及時,少數長期帶病使用,存在監管漏洞;特種設備操作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部分人員從業資格證不符合規定;場內機動車輛、索道等遊樂設施若發生事故,易造成羣死羣傷。

牽頭領導:汪從永(副縣長)

組織部門:縣市場監管局

(七)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一些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使用企業安全管理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防範意識不強,企業應急管理及演練不到位;加油站、煙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安全監管力度需進一步加強。

牽頭領導:董偉(副縣長)

組織部門:縣安監局

(八)消防安全領域。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規範要求,未辦理消防驗收手續;少數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較突出;老舊街區房屋的電氣火災隱患點多量大;餐飲業消防隱患較多;洗浴足浴場所、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休閒娛樂場所消防不達標。

牽頭領導:汪從永(副縣長)

組織部門:縣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牽頭縣領導要親自研究,並親自主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各相關行業領域組織部門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具體組織、跟進督查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對專項整治成效負總責。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具體組織實施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各項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包保”責任制,明確“包保”區域和相關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縣安委辦要加大對專項整治的督察督辦;縣監察局要加大專項整治工作的執紀問責,從嚴查處專項整治工作不作爲、不到位等行爲。

(三)強化齊抓共管。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牽頭部門的工作,履職盡責、協同推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專項安全整治活動通知2:

各鎮(街道)、園區安委會,區各有關部門:

爲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強化責任制落實,根據區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的要求,決定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道路交通、消防火災、油氣長輸管道、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職業健康、水上交通、農用機械、煙花爆竹、特種設備、水利工程、城鎮燃氣、旅遊、校車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責任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公安分局;

2、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公安消防大隊;

3、油氣長輸管道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發改委;

4、危險化學品、職業健康、粉塵涉爆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安監局;

5、建築施工和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城鄉建設局;

6、區直企業老舊建築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經信委;

7、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交通運輸局;

8、水利工程、農用機械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水利局;

9、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市場監管局;

10、旅遊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旅遊局;

11、校車安全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爲區教育局。

二、整治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依法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夯實安全基礎。按照重在平時、重在持續、重在長效的要求,深入研究和分析當前重點行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專項整治,嚴查真改、不留死角,對查出的問題跟蹤督辦、限期整改,促進重點行業領域企業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壓降較大事故、實現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的安全生產目標,爲黨的勝利召開和建設“強富美高”新揚州發展大局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三、工作要求

1、落實責任,突出重點。專項整治是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常態化的重要措施。各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要深刻認識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結合上級的工作部署和區安委會下達的2017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任務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整治措施、整治步驟和工作要求。

2、加強協作,保持聯動。各專項整治牽頭責任部門和相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協作意識,建立完善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信息,合力開展“打非治違”,督促企業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3、廣泛宣傳,嚴格考覈。各鎮(街道)、園區,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營造安全專項整治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樹立正面典型,曝光違法違規行爲。要將整治過程中的階段性成果及時報送區安委辦,並積極向“揚州市邗江區安全生產信息網”報送工作動態信息。區安委會將組織開展督查交流,實施考覈評比,進一步完善專項整治推進機制,提高整治效率和效果。

各鎮(街道)、園區,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確定今年安全專項整治的行業領域,按照區下發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抓好具體工作落實。區各牽頭責任部門要制定年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於3月底前將書面文件和電子文檔報送區安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