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通知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通知是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傳達指示、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佈置工作與周知事項時所用的一種下行公文。那麼,怎麼去寫通知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企業安全生產通知,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安全生產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通知1

各進杭施工企業:

爲切實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20xx年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建安辦函[20xx]14號)以及杭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開展20xx年“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的通知》(杭安委〔20xx〕7號)的精神和工作要求,結合市建委近期召開的安全生產成員單位會議精神,現就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企業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

二、培訓內容

1、新《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

2、安全生產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安全操作規程及相關技能培訓;

4、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及事故發生後自救互救培訓;

5、結合各企業自身工程項目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鍼對性培訓。

三、培訓形式

1、組織專門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事故安全教育培訓;

2、舉辦安全知識競賽;

3、利用民工學校平臺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4、利用張貼安全教育宣傳畫、安全生產橫幅、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

四、工作要求

1、各進杭施工企業應針對企業駐杭機構的設置情況,以及企業安全生產製度建設、執行以及所屬工程項目中的安全隱患,加強企業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專職人員的培訓教育。

2、各企業應結合事故應急預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和風險源,開展有針對性的預案演練、風險教育等活動,切實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3、各企業應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認真填報“進杭施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有關數據統計表”(見附件),並在20XX年7月5日前報送至站市場檢查科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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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6月8日

企業安全生產通知2

爲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全面加強鐵路安全生產工作,現結合鐵路實際,提出貫徹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發揚“高標準、講科學、不懈怠”的精神和作風,突出強化高鐵安全管理、安全基礎建設和安全監管,全面提升鐵路安全工作水平,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持續穩定。

2.主要任務。加快建立健全高鐵安全保障體系,深入推進站段結構優化、自控型班組建設、主要行車工種隊伍“三項工程”建設,全面實施“十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嚴格現場作業控制,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積極採用先進的安全技術裝備,大力發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治安綜合治理,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加強安全基礎工作

3.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鐵路各單位在制定鐵路發展規劃時,首先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專項規劃;在年度生產經營預算中突出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投入和各項安全措施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始終把安全生產作爲重中之重進行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實。鐵道部、鐵路運輸企業每年召開一次安全運輸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每年年中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座談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全體會議,全面落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分析存在問題,查找薄弱環節,落實整改措施;每旬召開一次運輸安全電視電話會議,通報安全情況,佈置安全工作;每天召開一次運輸安全交班會,及時處置安全問題。

4.進一步優化站段管理結構。合理設置站段職能機構,優化車間班組設置,進一步完善組織結構。調整技術站作業分工,推進貨運裝卸站點整合,推進機型分線集中統一配置,整合機輛、工電和供電檢修資源,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合理設置基層生產崗位、定員和班制,優化生產作業流程,實施兼職並崗,進一步優化勞動組織。

5.深入推進自控型班組建設。按照思想素質高、技術業務精、管理能力強、實踐經驗足、羣衆基礎好的標準,選好、用好班組長;按照滿足生產、科學規範、實用實效的原則,健全班組管理制度;按照作業有標準、過程有控制、質量有保證、考覈有獎懲的要求,完善班組安全自控機制。

6.加強主要行車工種隊伍建設。按照服務發展、科學配置、創新機制、全面提升、分期分類的原則,各鐵路局要根據《鐵路主要行車工種隊伍建設規劃》,修訂完善本單位主要行車工種規劃,分年度、分線路、分工種提出主要行車工種建設目標。按照盤活存量、優化增量、整體提升、動態適應的基本思路,以既有人力資源開發爲主攻方向,以提升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爲核心,以培養技師、高級技師等高技能人才爲重點,抓好主要行車工種隊伍建設規劃的組織實施,推進主要行車工種隊伍的結構優化和素質升級。

7.加強鐵路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在鐵路重點專業技術領域培育“十百千萬”人才。提高鐵路運輸主專業大學畢業生接收比例,到2012年末,把主專業畢業生接收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強專業人才源頭培養,引導相關高校加強鐵路特色專業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組織開發鐵路特色專業本科教材,培養高鐵發展急需的動車組、鐵道工程等專業人才。加強對大學畢業生的持續培養,每年優選1300名左右在現場工作3年以上的大學生,進行專業培訓和新知識、新技術教育,進一步提升業務素質和安全管理能力。強化校企合作,繼續做好新接收復員退伍軍人專業學歷教育工作,強化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

8.強化職工安全培訓。認真分析培訓需求,按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完善和落實領導幹部培訓制度,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駕馭能力。加強安全管理崗位人員培訓,及時更新專業知識,提高管理素質,切實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實鐵路行車職工的安全培訓要求,嚴格落實培訓考覈、持證上崗、動態優化制度,達不到崗位標準的,一律不得上崗。因作業人員沒有進行培訓、無證上崗發生問題的,嚴肅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參加鐵路建設的施工企業必須保證作業人員的崗前安全培訓並持證上崗。

9.規範規章制度管理。以《技規》、《行規》、《站細》、《段細》等基本規章爲依據,分系統、分層次建立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形成不斷充實和完善的工作機制,保證各專業、各層面的專業規章、技術文件、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和管理制度科學嚴密、統一規範、動態優化、具體可行,達到規範作業行爲和設備標準的目的。

三、重點加強高速鐵路安全管理

10.加快建設高速鐵路安全保障體系。高鐵安全管理是一項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不懈地探索和實踐,涉及高鐵安全的規章制度、固定設備、高速列車、調度指揮、人員素質、治安環境、災害防範、安全監管等各個方面,必須比提速和普速鐵路有更高的要求,必須以科學求實的態度,探索和遵循高鐵安全的內在規律,加快建立健全具有我國特色的高速鐵路安全保障體系。

11.健全高速鐵路源頭質量的保障機制。嚴格落實高速鐵路設計、建設、施工、監理和產品製造企業生產質量終身負責制和質量追溯制,形成嚴密的設備質量源頭保障體系。更新設計理念,規範設計標準,優化設計方案,改進和創新設計審查方式,提高設計審查質量,定期總結分析設計問題,落實設計責任,不斷提高設計水平;嚴格施工過程控制、施工監理、質量安全監督和工程驗收,加強工程質量安全分析,嚴格工程質量安全問題考覈;加強動車組主機以及高速鐵路運用的各種產品生產製造企業的質量監督,嚴格驗收合格證管理,嚴把產品出廠、上車關口,實施質量索賠和召回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高鐵產品准入管理辦法,明確高鐵產品准入條件,實行最嚴格的高鐵產品准入管理。運營管理企業必須提前介入高速鐵路工程建設,熟悉項目建設標準,把握各專業技術方案,瞭解各系統和設備功能,抓好業務技術培訓,加強對設備和施工質量檢查,及時發現和督促問題整改。建設部門按標準組織工程驗收,認真搞好靜態驗收、動態驗收、初步驗收工作。安監部門嚴格按程序對高速鐵路運營安全條件進行安全評估。

12.加強高鐵幹部職工隊伍建設。高度重視高鐵管理幹部隊伍培養,明確高鐵管理幹部選拔任用條件,注重在高鐵主要行車崗位和工程技術人員中培養一線管理幹部,細化高鐵管理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要求,強化高鐵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團隊建設。規範高鐵主要崗位人員選拔任用制度,明確選拔任用標準,嚴把人員入口;加大新職人員培訓力度,嚴格落實崗前培訓規定;規範在崗人員的崗中培訓,落實每年脫產培訓的時間和內容;加強實作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增強處理技術難題和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提高自主檢修水平;健全在崗人員考覈晉升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證高鐵主要崗位人員動態優化。

13.研發應用先進可靠的安全技術裝備。高速鐵路所有技術裝備安全標準不得低於同類技術產品的國際標準。設計製造過程中嚴格落實工藝標準、嚴格關鍵零部件質量檢查、嚴格運行試驗,全面落實造修標準。大力推進高速鐵路技術創新,積極研發應用新一代高速列車,推動時速400公里級以上的高速列車和智能化列車項目。時速300公里及以上地段全部採用無砟軌道,時速200公里及以上地段採用無砟或有砟軌道,有砟軌道全部採用特級或一級水洗道砟。在客運專線和高速鐵路上積極推進CTCS-2級、CTCS-3級列車運行控制系統建設。加快鐵路供電遠動控制系統建設。

14.建立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充分利用各種先進檢測監控手段,對高速鐵路設備進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動靜態監測。在靜態監測方面,利用三維精測網、探地雷達、微機監測和網管、視頻監控等網絡監控手段,實現對工務、電務、供電、安全防護等主要基礎設施和關鍵設備狀態的實時監測。在動態檢測方面,利用高速綜合檢測列車、軌檢車、車載裝置、探傷車、網檢車、電務檢查車等檢測裝備,實現對高鐵設備質量狀況的不間斷檢查監測。發展高速鐵路便捷移動檢測技術,提高基礎設施綜合檢測、預警及分析評估能力。完善高速動車組車載診斷技術,提高動車組運行高可靠性。積極研發高速動車組車載接觸網在線安全監控裝置。建立健全防災安全監控系統,設置風、雨、異物侵限、地震等監測裝置。

15.不斷深化高速鐵路運營安全管理。繼續深入探索高速鐵路設備變化規律,健全高鐵設備養護維修機制。牢固樹立“檢重於修、慎修精修”的理念,切實強化線路維修過程的質量控制,把好項目確定、作業精度、質量確認等關鍵環節。積極推行高速鐵路工務、電務、供電設備“三合一”養修管理和動車組一體化檢修體制改革,嚴格落實動車組一二級檢修作業標準,逐步完善三級修等高級修程的檢修標準和作業流程。適應跨局調度指揮的全新行車組織模式,在規章制度、行車組織、應急處置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體系,確保跨局高速鐵路的運營安全。

16.強化高速鐵路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完善高鐵反恐防爆防破壞各項安全防範制度,所有進站通道一律封閉,必要時派人看守,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鐵道部關於加強防護柵欄、監控設施、基站圍牆、電纜電線等防護設施和警務區建設有關要求,組織足夠力量加強對沿線行車設施的巡查。要把高鐵安檢查危作爲重中之重,進一步健全充實安檢查危機構和力量,加大安檢設備、經費投入,規範安檢工作程序,切實做到對所有進站旅客及行李,進行人人、件件安全檢查,堅持把危險品堵在站外車下。

17.提高高鐵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健全高鐵救援網絡,加快救援基地建設,配齊應急救援裝備,滿足快速救援需要。進一步完善在無砟軌道、高大橋樑、長大隧道情況下的動車組起復救援技術、裝備和方案,細化緊急情況下旅客疏散辦法。定期進行高速鐵路應急救援實作演練,不斷提高高鐵應急指揮和現場作業人員的應急反應能力。

18.健全高鐵安全信息快速反應和重點問題攻關機制。進一步完善高鐵安全信息快速反應機制,細化信息等級、暢通信息渠道,健全快速反應的組織機構和人員隊伍,果斷處置危及安全的各類信息。加強安全信息的綜合分析和跟蹤落實,形成閉環管理,及時消除影響高速鐵路運輸安全的各類問題。定期檢查分析高鐵運營安全情況,研究解決影響高鐵安全的傾向性問題。加強對影響高鐵安全的質量問題和技術問題的聯合攻關,形成高鐵重點問題攻關長效機制。

四、建立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

19.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抓好“領導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明確各方責權利,確保安全生產責任有效落實。強化領導負責制,按照“第一管理者全面負責”的原則,明確單位、部門第一管理者對安全生產負第一位責任;強化分工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各級組織和單位、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責任制,形成齊抓共管、齊抓共乾的安全生產氛圍和整體合力;強化專業負責制,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級專業管理部門對本系統的安全管理負責;強化崗位負責,按照“有崗必有責”的原則,健全和規範各生產、管理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20.嚴格落實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堅持領導幹部定期添乘機車檢查制度,鐵道部領導、機關各部門、各鐵路局主要負責人按規定要求添乘機車檢查。各鐵路運輸企業要細化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和站段領導班子成員添乘機車檢查和深入現場檢查的規定,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安全包保和現場檢查等制度,明確工作範圍、重點,量化檢查頻次。各級幹部都要嚴格執行現場跟班作業制度,認真落實營業線等級施工把關、穿越正線調車、重點列車添乘等有關規定,實現對現場作業的有效控制。建設施工單位要落實風險工點分級管理、分級帶班制度,隧道施工必須實行帶班作業,施工企業項目班子成員對重大風險隧道施工等要按規定在一線跟班作業。因未按規定檢查、監控和跟班作業而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幹部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21.強化現場作業控制。以規範職工“兩紀一化”(勞動紀律、作業紀律、標準化)爲重點,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爲,進一步細化安全生產關鍵環節的卡控措施,切實增強關鍵時段、關鍵作業、關鍵崗位的控制能力。

22.全面開展安全達標活動。鐵路運輸企業以實現現場作業標準化爲核心,全面開展以標準化車間、標準化班組、標準化崗位爲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達標活動,實現基層安全管理達標,生產安全可控。

23.完善綜合管理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進一步理順安全綜合管理與專業管理關係,建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專業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對事故多發、安全嚴重滑坡的單位進行全面剖析、重點幫促制度。針對幹部管理、人員素質、資金安排等方面的問題,形成綜合管理部門和專業部門共同研究、及時解決的工作機制。

24.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鐵路運輸企業結合季節性安全、春檢、秋鑑和重點運輸任務,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問題庫”閉環管理制度,分輕重緩急建立排查機制,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確保隱患得到有效整治。

25.堅持開展安全專項整治。鐵道部、鐵路運輸企業每年開展安全生產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專項整治。計劃、財務部門在年度預算中保證專項整治資金;專業管理部門全面細化專項整治工作安排,明確整治目標、標準和範圍,細化整治方案,加強督促指導,加強費用管理,落實整治責任,確保整治項目按期完成。

五、建設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

26.優先保證安全專項投入。鐵路企業年度投資、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對安全生產必需的各項開支,在年度預算中優先保證。加大安全生產技術和裝備的研發力度,鼓勵採用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產品、新工藝,優先安排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加快鐵路運輸技術設備的升級改造。屬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辦法》適用範圍的企業和單位,嚴格執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規定。

27.積極推廣先進成熟的安全技術裝備。鐵道部負責制定各專業安全技術裝備政策和安全技術裝備發展規劃。各系統按照人機結合、機控爲主的要求,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裝備。按照“十必須”要求,補齊完善提速區段和客運專線的安全防護設備,全面提高鐵路運輸安全保障水平。

28.強制推行完善的安全檢測監控系統。進一步加快鐵路安全監控信息化建設,不斷優化監測、檢測、監控系統,擴大系統應用範圍,完善鐵路網絡和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機制,規範系統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監測檢測監控綜合信息平臺,實現監測檢測監控信息共享,及時預警安全生產問題。

29.逐步淘汰落後的鐵路技術產品。在制定鐵路產品標準過程中,注重提高產品技術性能和安全指標,對落後技術裝備形成有效的技術壁壘。對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實行強制淘汰。鐵道部建立和完善鐵路落後技術產品淘汰制度,每年定期公佈淘汰產品目錄。

30.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到位。嚴格執行現行鐵路安全設施有關標準,加快制定鐵路工程防災系統設計等有關安全規範,確保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實施、同時投入使用。建立完善安全設施納入建設項目審查的制度,對重要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方案在項目初步設計階段進行專項審查,未能通過安全設計方案審查的項目不得批覆初步設計。對安全設施未按設計施工的工程,不予驗交投入使用,並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31.嚴格產品准入前置條件。進一步修訂完善鐵路產品准入管理辦法,儘快規範和確定產品進入鐵路市場的安全生產前置條件,在產品准入前必須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凡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一律不予准入。

3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制。鐵路運輸企業成立技術委員會,建立完善技術委員會工作機制,明確其技術決策權限,重點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要技術問題。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產生重大安全問題的,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委員會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33.加強專業技術管理。進一步落實專業部門對系統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以強化規章制度管理、技術標準管理、設備標準管理、作業標準管理爲重點,及時修訂完善規章制度和標準。加強對規章制度和各項標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卡控安全關鍵部位和關鍵環節,落實專業管理安全責任制。因安全生產技術管理不到位產生重大隱患的,追究主管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部門負責人責任。

六、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34.完善鐵路應急救援體系。進一步健全鐵道部、鐵路局、站段三級應急救援網絡。依託高鐵和大型鐵路運輸樞紐建設規劃,結合基礎設施綜合維修基地佈局,加快國家鐵路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儘快組建6個國家鐵路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配套應急指揮車輛,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完善應急救援平臺功能,滿足快速救援需要。

35.完善鐵路應急預案。及時修訂完善鐵路行業各級、各部門、各種情況下的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做到應急有備,啓動有效。鐵路應急預案與當地政府應急預案有效銜接,建立與當地駐軍、醫療、大型企業、工程等單位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影響和損失。

七、實施更加有力的監督管理

36.健全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充分履行鐵道部、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的政府職能,全面落實對鐵路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進一步明確政府安全監管和鐵路企業安全管理關係,建立專門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日常辦事機構,配齊配強專職行政執法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健全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執法和事故調查處理程序,規範文書製作標準,明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尺度,細化檢查評議考覈辦法,落實行政執法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在安全檢查監督、事故調查處理、行政處罰等方面的職責。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改進創新安全監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完善和落實駐廠驗收工作制度,規範鐵路局駐段驗收人員管理。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管理,嚴格對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

37.強化建設項目安全監管。鐵路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嚴格按任職條件和配備數量規定,配齊配強專職安全質量管理人員,落實監管責任。嚴格落實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質量檢查評價制度,完善信用評價、考覈制度,加強鐵路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定期對工程安全質量進行檢查、通報、評估和預警,加強工程建設過程控制,確保質量達標。檢查發現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爲立即停工整頓,並追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承包方等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38.依法加強鐵路主要產品生產製造和維修企業的質量監督。鐵道部要制定對準入的鐵路機車車輛、工務、電務、供電、電子信息產品造修企業和維修企業質量保證能力的審覈評價辦法。鐵道部、鐵路管理機構每年要組織有關部門對主要鐵路產品造修企業進行檢查,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質量抽查。

39.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對鐵路運輸、建設安全行政執法力度,突出抓好鐵路安全保護區、行政許可、危險品運輸、消防、鐵路交通事故處理和建設施工等重點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強化鐵路安全監管部門會同地方安監、工商、稅務、質檢部門和公安機關的聯合執法,依法清理和處置非法違法河道挖砂、採礦爆破、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生產的行爲。

40.加強鐵路公共衛生安全工作。切實提高鐵路公共衛生安全意識,依法實施傳染病防治措施,切斷疾病傳播途徑。實行食品統一進貨,建立食品採購索證登記制度,把住食品採購、保管、加工、銷售關,重點加強站、車、職工食堂自制食品、動車組快餐供應等監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加強站車給、供水安全監督,保證飲水安全。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職業病危害,保證職工身體健康。

41.加強路外安全宣傳教育和治安工作。廣泛開展愛路護路宣傳教育,增強沿線羣衆法制觀念和愛路護路的自覺性。加強鐵路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加強鐵路要害、重點目標、治安複雜區段的巡守,構建嚴密的安全保障體系。切實加強鐵路站車查危防爆“五道防線”建設,加強鐵路轄區和車站周邊的治安防控,嚴厲打擊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全面提升鐵路安全防控能力。

42.加強合資、地方鐵路的安全監管。鐵路安全管理機構督促指導合資、地方鐵路加強安全管理,執行行業標準,強化設備基礎,提高人員素質,確保運輸安全。實行委託運輸管理的合資鐵路,必須明確界定各自的安全職責,受託方應當對受委託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首要責任;委託方應確保安全生產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的必要投入,並有權對委託業務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委託第三方提供服務的,還應明確第三方的安全責任。

43.加強多經企業安全管理。按照“誰投資、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投資主體的安全監管責任。各鐵路運輸企業必須強化對所屬鐵路多元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加大安全生產考覈力度,嚴格安全責任追究。鐵路多元經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企業經營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認真落實鐵道部的有關規定,確保生產經營安全。

44.加強對部屬企業境外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管。按照“誰投資、誰負責”、“誰派出、誰負責”的原則,各投資主體和派出企業必須明確並落實對所屬境外企業的安全監管責任,抓緊完善進一步加強所屬境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辦法和措施,規範所屬境外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境外企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全面加強從勘測設計、施工建設到運輸經營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45.發揮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的作用。積極支持、推動安全生產評價、技術支持、安全培訓、技術改造、事故定損等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的規範發展。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保證專業服務機構從業行爲的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明確專業服務機構對相關評價、鑑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人員和機構的法律責任。

46.落實工傷事故死亡職工賠償標準。鐵路企業按照社會保險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提高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及工傷保險有關政策規定,依據政策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工傷保險工作有關事項,落實工傷事故死亡職工賠償責任和標準,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完善工傷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47.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和職工監督。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服務保證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和監督權,鼓勵職工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注意保護舉報者的合法權益,對實名舉報者查實後予以獎勵。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監督渠道,設立舉報箱,公佈安全舉報電話,接受監督。高度重視新聞媒體對鐵路安全生產的輿論監督,對媒體反映的客觀問題及時進行調查瞭解,一經查實,積極整改。

八、實行更加嚴格的考覈和責任追究

48.嚴格落實安全目標考覈。鐵道部修訂完善《鐵路局經營業績考覈辦法》、《鐵路建設單位考覈辦法》和《鐵路運輸安全考覈辦法》。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覈權重,對於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因人員傷亡條件構成的較大責任事故並負主要責任的鐵路運輸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對於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鐵路建設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加強對行車安全、勞動安全、路外安全各項指標以及建設施工質量和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的考覈,按考覈結果兌現獎懲。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鐵路企業,實行從嚴考覈。各鐵路企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考覈辦法,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考覈,堅持月通報、季公佈、年考覈的工作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49.加大對領導班子的考覈力度。在領導班子考覈中,突出安全工作業績考覈。切實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安全工作日常考覈、年度考覈與任期考覈,加大安全生產業績在幹部選拔任用、評選先進中的權重,不斷強化各級領導幹部的安全生產意識,及時解決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50.加大對事故鐵路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鐵道部修訂完善《鐵路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辦法》。鐵路運輸企業發生一般A類鐵路交通責任事故,不僅追究站段和專業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而且追究鐵路運輸企業分管領導的責任;發生較大以上鐵路交通責任事故,不僅追究站段、專業部門主要負責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管領導的責任,而且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重大及以上鐵路交通責任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站段和專業部門,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專業站段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發生特別重大鐵路交通責任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鐵路運輸企業,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鐵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比照上述規定執行。其它鐵路企業,發生責任鐵路交通事故或生產安全事故的,參照上述規定執行。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1.加大對建設單位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修訂完善《鐵路建設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設項目發生一般A類鐵路交通責任事故,追究建設單位分管領導的責任;發生較大及以上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或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不僅追究建設單位分管領導的責任,而且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重大、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或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建設單位,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2.加大對鐵路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力度。按照《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與招投標掛鉤辦法》,實行施工、監理企業的安全管理與進入鐵路建設市場掛鉤。按照《鐵路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評價暫行辦法》和《鐵路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與監理人員不良行爲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及時確定並公佈出現安全問題或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企業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不良行爲,並按規定限制進入鐵路建設建立工程質量索賠機制,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後發現工程質量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對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經濟索賠,並要求限期整改。

53.加大對生產製造鐵路產品企業的責任追究力度。鐵道部要制定機車車輛、工務、電務、供電、電子信息產品源頭質量責任追究辦法,定期確定並公佈出現安全問題或發生安全事故的產品及企業名單,並明確給予產品召回、經濟處罰、暫停生產、撤銷許可等處理的規定。嚴格限制對一般A類及以上鐵路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零配件製造企業。

54.依法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實行責任追究。在所轄區域對羣衆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單位)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因非法生產導致鐵路交通事故的,不僅嚴厲處罰非法生產企業,而且建議地方政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5.建立事故查處督辦制度。嚴格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對事故查處實行安監部門層層掛牌督辦,一般事故查處由鐵路安全管理機構掛牌督辦,較大及以上事故查處由鐵道部安監司掛牌督辦。事故查處結案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接受監督。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部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本實施意見的細化措施,確保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