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的寫法

通告是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周知事項時使用的文種,其主要特點是知照性、專業性、約束力。一篇好的通告必須要把整個事件要描述清楚,同時要把內容寫得讓人一看就明白。

通告的寫法

 1.通告的概念

通告是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時,使用的下行公文。

2.通告的分類

可分爲制約性通告和周知性通告兩種。制約性通告一般是具備政策性和法律性的,要求有關人員按照流程遵照執行。周知性通告讓有關人員知道就行了,不具備法律性。

3.通告的範文

國務院關於打擊盜掘和走私文物活動的通告

近年來,全國各地文物走私和盜掘古墓葬、古遺址的犯罪活動屢有發生,不少文物被盜運出境,不僅使我國文化遺產遭受嚴重破壞,而且敗壞社會風氣,有損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爲切實保護我國文物,嚴懲犯罪分子,特通告如下:

一、我國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統屬國家所有,非經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私自掘取。(略)

二、文物購銷統由文物部門經營,國內外人士不得私自買賣文物。(略)

三、對盜掘、走私文物知情不舉的,要追究其責任;窩藏、包庇盜掘,走私文物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略)

四、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文物保護法》。(略)

五、公安、司法、工商、海關和文化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堅決打擊盜掘和走私文物的違法行爲。

六、對揭發檢舉盜掘和走私文物犯罪分子以及破案有功的人員和單位,由文物主管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凡盜竊、私掘、投機倒把和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分子,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內,向當地公安部門自首,徹底坦白,交出非法所得和現存文物的,可予以寬大處理;拒不坦白或繼續違法犯罪的,要從嚴從重懲處。

此告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