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註銷土地證書的通告-通告

關於註銷土地證書的通告-通告1

根據 年11月3日 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二中行初字第96號)判決、 年3月4日 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瓊行終83號)和 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 )瓊97執38號的執行內容,撤銷九所新區國用( 8)字第196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宗地位於 自治縣九所新區南區西住宅167號,面積284.2m2,用途爲住宅用地。依據《土地登記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現登報註銷上述土地證,該土地證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關於註銷土地證書的通告-通告

  自治縣國土資源局

  年10月12日

關於註銷土地證書的通告-通告2

曾 向我局申請土地證丟失補辦業務。經查,該地座落位於 市道客村四里33號(原土地座落爲 市道客村5號),土地面積爲119.97m2,土地證號爲 市國用(96)字第34354號,現我局決定通告註銷該土地證。該證將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有異議,請自通告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瓊山分局申訴,逾期不申訴則視爲無異議,我局將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相關土地手續,並給予補發土地使用證。聯繫人: ,聯繫電話: 。

特此通告。

  市國土資源局

  年11月4日

關於註銷土地證書的`通告-通告3

根據 區椰島片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通知及該片區各業主已與 區政府簽訂《徵收補償安置協議》,現通告註銷以下19宗土地證(詳見附表)。如對上述通告有異議的,請於登報之日起15天內向我局 分局提出書面申訴,逾期沒有提出異議的,即認爲公告的權益有效。

特此通告。

聯繫人:王先生電話:

  市國土資源局

  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