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的一般格式

今天,就由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請示的一般格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請示的寫作分爲三部分:首部、正文、尾部。

1、首部

主要包括標題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1)標題。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構成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XXX縣人民政府關於XXX的請示》;另一種是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關於開展春節擁軍優屬工作的請示》。

(2)主送機關。請示的主送機關是指負責受理和答覆該文件的機關。每件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請示。

 2、正文

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語組成。

(1)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緣由。它是請示事項能否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上級機關批覆的根據。原因講的客觀、具體,理由講的合理、充分、上級機關纔好及時決斷,予以有針對性的批覆。

(2)主體。主要說明請求事項。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也是陳述緣由的目的所在。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另外,請示事項要寫的具體、明確、條項清楚,以便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批覆。

(3)結語。另起一段,習慣用語一般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覆”,“以上請示,請予審批”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等。

3、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內容。標題寫明發文機關的,這裏可不再署名,但須加蓋單位公章,成文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特點

1.一文一事。爲了便於領導批覆,請示行文必須一文一事。這就是說,每則請示只能要求上級批覆一個事項,解決一個問題。

2.請批對應。一請示,一批覆。沒有請示就沒有批覆。請示所涉及的問題,一般較緊迫,沒有批覆,下級機關就無法工作。因此,下級機關應及時就有關問題向上級機關請示,上級機關應及時批覆。

3.事前行文。請示應在問題發生或處理前行文,不可先斬後奏。

寫作要求

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五部分組成。請示的正文,主要由請示的原因、內容、要求三部分組成,請示時應將理由陳述充分,提出的解決方案應具體,切實可行。請示的注意事項除其特點中所述之外,還應注意請示與報告的區別,切忌用報告代請示行文;請求的內容若涉及其他部門或地區時,在正常情況下應事先進行協商,必要時還可聯合行文,如有關方面意見不一致,應如實在請示中反映出來;另外請求撥款的應附預算表;請求批准規章制度的,應附規章制度的內容;請示處理問題的,本單位應先明確表態;正式印發請示送上級機關時,應在文頭註明簽發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