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由夫妻關係決定

男人和女人結合在一起,他們首先成爲伴侶,而後才能成爲父母,伴侶關係在父母關係之前出現,伴侶關係擁有優先權。夫妻是人生伴侶,是共命運者,夫妻關係是第一位的,其次纔是孩子和媽媽、孩子和爸爸的關係。孩子的出現可以體現出夫妻的親密融洽,體現出男人和女人在生理上和客觀上的結合。

幸福家庭由夫妻關係決定

結婚後男女都要脫離原生家庭的依附,原生家庭是指自己出生、成長的家庭,原生家庭對人們的影響如同遺傳密碼一般,刻進人們的人格、行爲模式中。即便原生家庭和睦,有些方式也會對新生家庭產生不良影響,尤其是父母生活上過分關愛和經濟上過多支持。過分關愛和過多支持其實就是溺愛和控制,不僅使子女缺乏了自食其力和關係處理的能力,並且一旦父母的溺愛和控制插手或延伸到子女新組建的家庭,就會無端地擾亂小兩口的生活秩序和相互磨合建立默契的過程。

爲了伴侶之間的愛,我們就必須放棄最原始、最親密的愛——小時候形成的對父母的依附。男孩主要是受母親的影響,如果他不能突破這種影響,他就無法成長爲一個珍惜女人並維持長久伴侶關係的男人,無法成爲一個好的爸爸,也無力維持一段平等的男女關係。他必須放棄那最原始、最親密的對母親的依附關係,他才能全情投入於伴侶之間,成爲獨立的男子漢。女孩開始的時候也是深受母親的影響,後來逐漸感覺到父親的魅力。但是,如果她繼續在父親的影響範圍內做爸爸的乖女兒,她也許可以成爲一個親密伴侶,但很難成爲一個好媽媽,也很難成爲一個平等的伴侶。一個女孩必須離開生命中的第一個男人——她的父親,她才能把自己交給伴侶、變成一個成熟的女性。不論是愛戀或是憤恨,爲了確立成功的親密關係,我們就必須犧牲和轉移兒童時期形成的對父母的依附。

強調夫妻關係的第一位,並不是說其它關係不重要,但夫妻關係是所有關係中的重中之重。孩子、父母、兄弟姐妹,這些勢必要割捨的關係就不要成爲最愛。夫妻是最愛,孩子才能從父母的關係中學會樂觀、互動、欣賞、愛戀。夫妻是最愛,纔會基於雙方的責任更愛對方的家人。當老人、孩子特別需要時,當然有必要用更多的資源去照顧他們,但我們一定要懂得,夫妻纔是真正陪伴一生的伴侶,只有夫妻形成堅固的親密共同體,才能對雙方的原生家庭提供強有力的、長期穩定的支持和幫助。

夫妻關係優先於親子關係

幸福家庭關係是這樣的':夫妻倆親密並肩站立,孩子站在父母的前面中間位置,形成穩定的等腰三角關係。孩子要受到爸爸媽媽的同步呵護纔有安全感。媽媽代表情感,爸爸代表理性,孩子靠情感來滋養內在的生命,靠理性來發展外在的世界。同時沐浴在來自父母雙方的陽光雨露,孩子才能成長茁壯。

從結構來看,很多家庭的親子關係存在着問題,典型的有兩種。一種情況是:爸爸很喜歡女兒,家庭關係的結構是爸爸拉着女兒的手,媽媽站在父女的後面。在這種關係中,女兒就代替媽媽成了爸爸的心靈伴侶。無形之中漫長的生活歲月,這樣的關係對孩子會有一個沉重的生命壓力。女兒從小就會覺得,她必須代替媽媽承受爸爸生命中的一部分。等她長大以後,她也永遠沒有辦法來正常面對爸爸,她覺得有責任使爸爸幸福。由於她代替了媽媽的位置,她就把媽媽的責任扛在了自己的肩上。另一種情況是:媽媽跟孩子手拉手,爸爸站在後面。這種情況下,兒子(大多是兒子,也有女兒的情況)就代替爸爸成了媽媽的心靈伴侶,這個孩子就會被壓得喘不過氣來。媽媽從心理上就會把一切依賴於他,“我跟你相依爲命”,媽媽的幸福就由孩子負責了。這兩種情況都是家庭秩序的混亂和破壞,導致了夫妻其中一方被排除在家庭的歸屬之外,帶來家庭的不穩定和關係的種種糾葛。同時,孩子不會覺得受到重視,甚至會以爲這一切都是自己的錯,是自己加劇了爸爸和媽媽之間的距離,導致了爸爸媽媽親密感、幸福感的缺失,孩子會自我責備,也會造成孩子未來婚姻甚至一生的困擾。

如果父母對孩子的愛比他們夫妻之間的愛重要得多,家庭就會面臨不能正常發揮功能的危險。孩子需要成長,需要在完全的關愛中成長。孩子不需要有負擔,孩子必須要把自己所有的生命能量都放在自我成長和自我建構上。如果父母迴歸愛的序列,父母之間的愛享有優先權,你就能馬上看到,孩子覺得父母是相稱的一對,孩子會很輕鬆,每個人都感覺良好。當父母雙方尊重自己並相互尊重時,孩子的感覺最好,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就真正成爲夫妻關係的延續和完善,孩子是他們之間愛的肯定和嘉許。當父母彼此相愛時,孩子就會覺得輕鬆自如、自信快樂,感到有保障。有人會說,我讓我的孩子跟同齡人建立關係,那他長大以後,人際關係就會很好。需要提醒的是,這並不是關鍵。核心的問題是,孩子未來跟任何人的關係都取決於他(她)同爸爸和媽媽關係的模本。

夫妻關係的平等平衡

一對戀人,男方希望滿足自童年就有卻未滿足的需要,女方想如媽媽愛孩子一樣愛她的伴侶,出自這個目的他們結婚了。在孩子來到世上之前,他們一直都相當滿足。後來女人分流出一部分愛給孩子,丈夫覺得不被重視,因而嫉妒,開始和兒子競爭妻子的注意力。妻子也感到被丈夫拋棄,覺得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兒子在二人中間不知所措,深深地感覺失落。後來父親重新設定自己的位置,像伴侶中的男人那樣對待伴侶,並和兒子建立起父子關係。兒子便從失落中解脫出來,像個孩子一樣感覺到自在。如果夫妻彼此之間沒有足夠的接受和付出,夫妻就會求助自己的孩子以期得到安慰和安心,這時的家庭角色和功能就顛倒了。孩子沒有能力抗拒這種期待,他們覺得對父母有責任。當家庭陷入這種模式時,每一個人都將痛苦不堪。家庭中的孩子呈現出過分的、不適當的重要性時,是註定要失敗的。因爲,沒有一個孩子能夠滿足父母的情緒需求,填補父母的內心空虛。

在夫妻關係中,只有當丈夫是一個真正男人,並且維持一個真正男人的身份時,纔會保持對妻子的吸引力;同樣,只有當妻子是一個真正女人,並且維持一個真正女人的身份時,纔會保持對丈夫的吸引力。萬物都需講究陰陽和諧,那麼一個家庭也陰陽和諧了,家就平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