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股東決定

成立分公司股東決定1

內蒙古xx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時間:20xx年4月18日地點:內蒙古xx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參加人:全體股東(李xx、李xx、曲xx)。決議事項:經內蒙古xx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研究決定召開股東會議,應到3人,實到3人,符合法律規定,決議事項如下:

成立分公司股東決定

一、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成立內蒙古xx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礦山支護材料分公司。

二、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任命李xx爲內蒙古xx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礦山支護材料分公司負責人。

全體股東簽名:

4月18日

成立分公司股東決定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xxx有限公司股東會於20xx年6月10日,在xx工業園區xx會議室召開了全體會議,股東xx、xx出席了會議,經表決全票同意,就股東xx、xx共同出資設立xx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決議:

一、公司住所:xx。

二、公司經營範圍:xx設備的銷售、維護。

三、公司註冊資本:xx萬元人民幣。

四、公司股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xx認繳出資480萬元人民幣,認繳出資額48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60%,出資方式爲貨幣,於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xx:認繳出資額24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40%,出資方式爲貨幣,於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五、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選舉xx任公司執行董事,任期三年。

六、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監事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選舉xx任公司監事,任期三年。

七、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八、公司總經理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聘任xx爲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九、通過xx市xx供熱服務有限公司章程

全體股東簽字: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