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評選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評選活動方案

爲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覈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於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覈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並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並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覈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覈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並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覈後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爲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