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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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崗位設置實施方案1

爲了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校教育教學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幹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現有機構編制、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分類分級情況

1、現有編制204人,缺編5人;實有管理人員9人(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專業技術人員190人;工勤技能人員9人。

2、現有管理崗位9人(專業技術人員兼職)

3、現有專業技術崗位190人:副高級3人;中級86人;初級101人。

4、現有工勤崗位9人。

四、擬設置崗位數量、類別、等級、結構比例及主系列崗位名稱

1、擬設置管理崗位9個(由專業技術人員兼職),佔崗位總量的4.5%;其中校長1個,黨支部書記1個,副校長3個,校長助理1個,調研員2個,辦公室主任1個。

2、擬設置專業技術崗位190個,佔崗位總量的95%;具體情況是:副高級崗位3個,佔專業技術崗位1.6%,其中七級崗位3個;小學高級職稱崗位86個,(其中小學高級八級崗位26個;小學高級九級崗位34個;小學高級十級崗位26個),佔專業技術崗位45%,八、九、十級崗位之間比例爲3:4:3;小學初級職稱崗位101個,(小學初級十一級崗位38個;小學初級十二級崗位38個,小學初級十三級崗位25個),佔專業技術崗位53%,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爲5:5

3、擬設置工勤崗位9個,佔崗位總量的4.5%;其中技師1個,佔工勤崗位11%,高級工4個(三級崗位),佔工勤崗位44%;中級工(四級崗位)2個,佔工勤崗位22%;初級工(五級崗位)2個,佔工勤崗位22%。

五、崗位任職條件(任職條件含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

A、各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B、管理崗位任職條件:

管理崗位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在管理崗位的人員要能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並具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C、專業技術崗位聘用的條件

1、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各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技能;身體健康,能在所競聘的崗位上勝任工作;服從領導,聽從安排,積極承擔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近三年年年度考覈結果爲稱職及以上等次。

2、崗位聘用的資格條件 :

(1)七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八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三年,或在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五年,或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七年;

(2)八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九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或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四年;

(3)九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4)十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三年,或在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五年;

(5)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6)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須在十三級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二年。

D、工勤技能崗位的任職條件:

1、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並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並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覈;

3、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覈後,可確定爲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六、具體崗位說明書

(一)、各個管理崗位具體職責:

校長工作職責: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搞好學校工作,要對學校的教育、教學、行政管理、後勤財務以及校辦企業的生產經營等工作,統一領導,全面負責。

2、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決定,結合本鷳實際,確定具體的培養目標和實施方案。

3、建立適合本校情況的管理機構和指揮體系,有效物力、財力,有計劃地安排教育、教學活動,積極協調各項工作,爲教學服務,保證教育計劃實施,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得到全面的發展。

4、堅持以教學爲中心,深入實際,開展教學改革,領導教育實驗,探索教育規律,推廣先進經驗。

5、建立和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爲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考績考評,使各項常規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培養和樹立具有本校特色的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6、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教師和職工的政治、業務素質,加強隊伍建設。

7、協調社會、家庭和學校的教育力量,協調學校和外部的關係,及時溝通社會信息,協調好學校各部門的關係。

8、管好經費和財務開支,開展勤工儉學,在政策允許範圍內積極創收的補充經費的不足,改善教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條件。

9、就上述主要方面制定學校的長期發展規劃和短期管理目標,與教育主管機關簽訂議定書。

10、定期向學校黨支部彙報工作,接受監督,向教工大會彙報工作,聽取審議。

黨支部書記崗位職責:

1、加強學校黨的自身建設。

(1)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在全校黨員中深入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教育,黨的基本路線的教育和黨的基礎知識的教育。

(2)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開好黨員生活會,抓好黨的自身建設工作。

(3)加強黨內民主制度的建設,疏通黨內民主渠道,及時向上級黨委反映黨員的意見和要求,同時經常向黨員通報情況,同黨員商量問題。

(4)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對黨員的管理教育,充分發揮每個黨員的先鋒作用。

(5)做好組織發展工作,在教職工中積極、慎重地發展黨員,認真貫徹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堅持黨課學習制度,做好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工作。

2、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保證學校全面貫徹執行的教育方針,並提出具體落實的意見。

(1)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建設,使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目標一致,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綜合生效,加強文明單位的建設工作。

(2)帶領學校黨支部一班人充分發展黨組織對學校行政工作的監督作用,保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順利執行。

(3)支持校長履行職責,在校長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前,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同校長商量解決問題的辦法。

3、加強黨對工會、團、隊學生會以及民主黨派等的領導和幫助。

(1)率領支部一班人加強對工會、學校團、隊、學生會等團體以及民主黨派領導和幫助,保證他們獨立開展活動,並協高他們之間的關係。

(2)對學校工會、團、隊、學生會組織以及民主黨派的工作提出指導和建設性的意見。

4、認真組織學校黨支部的活動,主持討論學校內的重大原則問題,宣傳、組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

5、根據學校特點,開展黨的工作,密切聯繫羣衆,認真傾聽羣衆意見,關心羣衆生活,做好羣衆的思想工作。

教育教學副校長職責:

1、協助校長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及政府的有關政策、法律,執行教育主管部門關於教育、教學工作的指示和決定,領導學校的教育、教學、教改、教研和教育討論的學習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協助校長和學校黨支部做好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領導教師業務進修,努力提高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3、深入教育、教學第一線,收集信息反饋,分析、探討教育、教學規律,掌握教育、教學情況,指導教育教學工作。

4、領導教導處協調好各種關係,做好教育教學日常管理工作。

5、指導教導處擬定工作計劃,總結工作經驗,制定教育教學方面的有關規章制度,並採取措施督促落實。

6、抓好教研和教改工作,注重教育、教學經驗的總結和交流,注意總結和交流教育、教改經驗。

7、指導教導處制定各年級、各學科的教育教學管理目標,並採取措施督促落實。

8、定期向校長彙報工作,重大問題提交校長會議集體研究解決

行政工作副校長職責:

1、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對校長負責。

2、協助校長分管辦公室、政教處、財務室及保衛科的工作,審查這幾個處室的工作計劃,檢查督促各處室計劃的落實。

3、協助校長開好校務會議,處理好日常行政事務工作。

4、協助校長推進學校科學化管理。

5、協調學校教職工與管理人員的關係,督促、檢查有關人員熱情、細緻、周到做好接待來賓來訪工作、做好學校對外的聯繫和交往工作。

6、協助校長抓好學校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長彙報學校資金使用情況,辦好集體福利。

分管後勤工作副校長崗位職責:

1、協助校長抓好後勤隊伍建設。樹立明確的爲師生服務、爲教育教學服務的指導思想。

2、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學生的學習條件。

3、負責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和維修,負責校園綠化美化和學校基建等各項工作。

4、負責定期對學生進行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公物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中要體現管理與人的思想。

校長助理崗位職責:

1、在校長領導下分管教研工作。組織貫徹上級有關教學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和任務。

2、組織制定各學科的教學計劃、大綱、實施辦法,報請學校批准後組織實施。

3、組織研究、改進教學工作,主持全校性教學經驗交流活動,指導各學科教研活動。

4、協助校長制定教師培養計劃、確定對象,組織教學人員考察活動和業務考覈工作。

5、組織、督促、檢查各類教材編寫工作,組織教學研究項目的立項檢查、鑑定以及優質課程的評定工作。

6、參與對教學人員的聘用、晉級、獎懲、進修、考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