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沿江岸線資源利用的調研報告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沿江岸線資源利用的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沿江岸線資源利用的調研報告

最近一段時間,本人深入基層聯繫單位和長江沿線有關單位,就我市沿江岸線資源利用進行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我市地處長江下游左岸,主江岸線西起三江營,東至立新涵,全長14.7公里。此外,在三江營以西,尚有夾江岸線11.3公里,芒稻河岸線10公里,屬於長江支流。自20xx年8月以來,我市在全省率先啓動沿江開發,制定並實施了沿江開發的規劃和意見。通過幾年努力,實現了產業向沿江地區的大轉移。多家企業落戶沿江,沿江地區已成爲我市經濟建設的主戰場,成爲匯聚一流人才、一流技術、一流規模的新高地。而沿江開發的主要優勢就是利用長江岸線資源。因此,沿江岸線資源的有效利用對我市經濟能否真正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跨越式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沿江岸線資源利用現狀

1、主江岸線。我市地處長江揚中河段北岸,受上流五峯山挑流影響,江流直衝江岸,歷史上屬於沖刷河段,深泓逼岸,江岸線坍塌後退不斷。自1970年以來,我市開始實施大規模地江岸治理,先後在10公里範圍內建丁壩10座、拋石269萬噸,建立拋石防護帶,基本控制了嘶馬彎道彎頂的繼續發育和坍勢的發展,爲岸線資源的利用奠定了基礎。良好的深水岸線是發展港口運輸業、船舶製造業等不可多得、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目前,已有中遠碼頭、海螺、海昌、科進、鼎衡、龍和等多家港口、船舶企業落戶,船舶及配套件製造等千億元產業羣初具規模。此外,三江營以西2公里範圍內屬南水北調取水口保護範圍,屬於限制性利用岸段。

2、夾江、芒稻河岸線。該段水域既屬長江支流,也是淮河入江水道的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起始段。岸線的東側、北側是我市規劃建設的南部新城,目前落戶的大企業主要是中海運江蘇公司。此外,尚有40家小型船舶和砂石中轉等企業散佈其上。

二、岸線資源利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岸線資源日趨緊張。目前主江岸線中紅旗河以東岸線已經佔用結束,以西部分除爲中遠碼頭、中信特鋼預留的岸線外,其餘被幾家小船廠佔用,空餘可利用岸線已經不多。夾江、芒稻河岸線使用受南水北調水質保護要求影響,有較爲嚴格的限制條件。

二是岸線使用不盡合理。工業項目多,生活旅遊岸線項目少。企業自備碼頭多,公共碼頭少。按照“深水深用,淺水淺用,不得亂用”的原則,少數小船廠佔用主江岸線,影響了岸線的使用效率。夾江、芒稻河上的小船廠、小企業無序佔用,影響了南水北調水源質量和二水廠取水水源質量。個別大企業佔用岸線過長,投資強度不足,造成岸線資源的浪費。

此外,岸線使用審批程序複雜,環節過多,使岸線審批時間拉得過長,有的企業爲了追求經濟利益,未批先建,邊批邊建,嚴重擾亂了岸線開發秩序,給岸線管理帶來較大影響,甚至有的企業在建設過程中,隨意填高灘地,毀壞堤防,給長江防洪帶來隱患。

三、沿江岸線資源開發利用建議

爲使沿江岸線資源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使用,爲我市沿江開發、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在沿江岸線資源開發中,應加緊做好以下幾項重要工作:

1、進一步明確開發利用的原則。一是深水深用,淺水淺用;二是重點開發港口、倉儲等產業,引導產業向陸域縱深發展;三是近遠期協調,爲遠期發展預留岸線;四是利用與治理相結合,確保防洪安全,促進河勢穩定;五是統籌兼顧,兼顧經濟發展、生態保護、水源保護、防洪安全、城市建設等各方需要。

2、加大規劃力度,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在進一步調查、摸清現有岸線利用現狀的基礎上,組織專門力量,統一編制沿江岸線利用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應從支持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考慮與南水北調水質保護、南部新城發展、生態市創建等規劃的銜接,對各段岸線功能進行明確定位,以人大立法形式加以固定,今後所有的岸線開發項目均必須服從這一規劃。

3、加大整治力度,拓展岸線利用空間。目前,相當多小企業分佈在沿江,特別是部分小型船廠碼頭佔用主江深水岸線,既浪費寶貴岸線資源,也不符合水質保護要求,應按照揚州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市場手段對其加以整合整治。整合整治後規模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同時採取政策鼓勵、技術扶持等措施,積極促使那些被列入整治範圍內的船舶企業及早轉產,轉入船舶配套產業或其他產業,轉入相關園區發展。通過政府推動,企業爲主,市場運作的方式,鼓勵和推動中海運、科進、鼎衡等龍頭企業對產品同類、地緣相近的被列入整治的.小企業實行收購、兼併、搶股,進一步做大做強龍頭型造船企業,提升市場競爭力。小企業退出後的岸線應從嚴控制,爲今後發展預備空間。

4、加大審覈力度,從嚴控制岸線使用。岸線使用長度要以項目必須建設的碼頭泊位和相關設施爲依據,依照泊位性質、等級船型、通過能力等技術規範要求,從嚴審覈,科學確定,引導項目向陸域縱深佈局,儘可能減少臨水岸線佔用,對港口設施依賴性不強以及生產型項目,一律不得貼岸佈置,不得深水深用。對現有已佔岸線的大企業發展規劃,也應重新加以審覈,鼓勵、督促其優化規劃、加大投入、提高生產能力,對岸線、泊位使用能力超出企業本身要求的,鼓勵其通過對外合作,進一步挖掘潛力,充分發揮岸線資源效益。

5、加大公共泊位建設力度,發揮對腹地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現有深水岸線一般應以建設公用泊位爲主,以此促進現代港口物流產業的加快發展,爲廣大腹地經濟發展服務,提高碼頭、岸線的利用率。現有主江岸線應優先規劃建設高標準、大噸位公用碼頭,同時在夾江較深水域段規劃建設環保型材料集散碼頭集中區,引導芒稻河、夾江現有碼頭業主向區內集中。

6、加大管理力度,實行統一報批把關。在沿江岸線利用控制性詳規編制完成後,由政府牽頭,統一向上辦理各項行政審批手續。這樣做與單一建設項目逐個報批相比,既節約時間、經費,也克服了過去因報批時間過長而影響項目推進的難題。同時,對單一建設項目,政府可以成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合審批機構,按照規劃進行聯合審批,一次性批准,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7、加大岸線力度,保證岸線安全。堅決貫徹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的原則。所有企業必須邊治理邊建設,進一步落實防汛屬地管理責任制。各企業在佔用岸線資源的同時,切實擔負起所在河段岸線治理、防守職責。項目建設必須保護江堤等防洪設施,確保經濟發展與防洪安全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