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檢察院社會實踐總結報告

一、單位情況簡介

最新檢察院社會實踐總結報告

XX市人民檢察院復建於1978年10月,30年來,市縣(區)兩級檢察院順應時代發展,嚴格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大力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尤其20**年以來,XX市檢察機關高揚公平正義的旗幟,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檢察工作,緊緊圍繞“抓教育、建機制、上水平,整體工作創全省一流,單項工作爭全國先進”的工作思路,通過抓學習提高素質和能力,抓管理促進規範化建設,抓創新推動工作與時俱進,抓科技強化辦案手段和技能,全面履行檢察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長足發展,走出了一條流光溢彩的創新發展之路。五年來,獲得多項殊榮。XX市檢察院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檢察機關基層院建設組織獎”,榮獲並蟬聯“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市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被評爲“全國優秀反貪局”,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榮膺“全國十佳瀆檢局”稱號;市檢察院偵查監督、民事行政檢察、監所檢察、法律政策研究、計財裝備、檢察宣傳等單項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表彰。全市13個基層院,全部進入全省“五好”檢察院行列,有8個基層院被省檢察院命名爲“全省先進檢察院”,XX區院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爲“全國基層院建設業務建設示範院”,XX區院、管城區院、XX區院分別獲得“全國先進檢察院”、“全國模範檢察院”、“全國十佳檢察院”榮譽稱號,XX區院還摘取了“全國文明單位”的桂冠;全市有數十名檢察幹警先後榮獲“全國優秀公訴人”、“全國優秀偵查員”、“全國文明接待員”稱號,涌現出了以“全國十大傑出檢察官”候耀生、“全國模範檢察官”蘇志廣、“感動XX十大傑出檢察官”薛勇爲代表的一大批優秀檢察官。

二、實踐經歷

6月25日

早上7點30,在清華園t樓下集合,7點40,從深研院集體出發,8點30左右抵達深圳火車站,乘坐9點48發車的k1040次火車(深圳-鄭州)

6月26日

早上9點36到達鄭州火車站,與鄭州方面接待人員會合,瞭解具體工作安排,完成崗位分工。

聽好幾個同學說深圳開鄭州的車常常晚點,三個四個小時的都有,心裏不僅隱隱擔憂,但是幸運的是我們乘坐的這班準時到達了,出車站很容易便找到了之前一直聯繫的翟處長,翟處長是非常樸實的一個人,說着一口正宗的鄭州話,一點官架子沒有,熱情的幫我們搬行李,極度的友善,讓我們頓覺得非常親切。

也許週日的原因,一路暢通,不到半個小時,我們就來到了XX市人民檢察院,教育培訓處李處長和高新區檢察院的同志已經在會議室等着我們了,會議室裏已經拉起了“歡迎清華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到我市檢察機關實踐鍛鍊”的橫幅,可見接待方對我們的重視,很快其他幾個縣區的檢察院負責同志也趕來了,李處長爲我們做了分組,將我們八個人分成四組,分別是趙娜和焦圓圓去高新區檢察院、張娜和範豔麗去XX市檢察院、李斌和馬文瑞去XX縣檢察院、我和王飛道去XX區檢察院。之後李處長又向我們介紹了關於鄭州和XX市檢察院發展的一些情況,對我們實習的一些具體內容和要求做了規劃和安排,而翟處長則對我們提出了一項要求,希望我們能夠把握機會,好好學習,最好能夠認真的完成一項課題。

就實習相關問題的安排交流結束後,市檢察院又爲我們舉行了接風宴,宴會後,同學們便分別跟着不同區的同志奔赴個基層檢察院,正式展開本次的實踐。

我和飛道去的是XX市XX區人民檢察院,這個檢察院在去年是沒有參與我們的暑期實踐接待的,因此多了一些未知,但是,後來發現,XX區對我們的重視絲毫不亞於其它縣區,爲了讓我們實踐方便,XX區政治處楊主任給我們訂了裏檢察院最近的酒店房間,住宿安排妥當後,楊主任還帶我們去參觀了XX區區政府和黃河大橋,一路上還和我們就檢察院的一些工作以及當前法治現狀等做了很多交流。

最後楊主任爲了能讓我們最大程度得到鍛鍊和學習,決定讓我們分別在檢察院最核心部門,偵查監督科和公訴科各待一個周,真的很感謝楊主任的用心良苦,我們也不由下定決心,好好學習鍛鍊,不負XX區檢察院得重視和栽培。

6月27到7月8號

因爲本次實踐是將支隊分成五個小組分別到四個基層檢察院具體實踐,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支隊成員並沒有統一行動,各個小組因各個檢察院實踐指導老師的安排有少許差異,但根據這次實踐的總安排(每組同學都是分別分到檢察院主要業務部門批捕科和公訴科實習)和結束後各隊員的反饋來看,大家實踐的內容都相差不大,在此就不將各個小組的具體實踐過程一一贅述。

7月9號

乘坐13點28發車的k22,順利返回清華大學深研院,結束本次實踐。

三、主要成效

兩個周的時間雖然稍顯短促,但是隊員們卻在這短短的時間裏,努力學習,認真實踐,擁有了自己的收穫和成長。

張燕靜:在檢察院實踐的這兩個周自己有了很大的成長,最突出的是體現在理論與實踐的相互結合上,之前的很多法律知識都是來自於課本,雖然實踐是依法律法規爲依據,但是具體案例的操作上卻未必是那麼簡單和明瞭,其中要有對法條的分析理解,也有對相關政策的分析理解,實際生活中,案件各種各樣,這就既需要我們能夠明確法律,更需要我們具備能實現法條和案例的實際對接,能夠依照法律解決實際案例問題,另外還有對於之前一直不甚理解的調解的廣泛適用的問題上,也有了新的認識和思考,之前我對調解的看法,是覺得民事尚且欠思考,遑論刑事案件,覺得司法機關過度強調調解有損司法的公正性。以爲當前法院出於政績考察的目地過於氾濫地使用了調解制度。但是我們也不能忽略調解事實上是結合司法公正和司法成本的綜合考慮,因此在此主張一定範圍內依據規範化程序的實習調解制度是有益的。還有其它關於輕型化和刑事證人出庭作證啊等問題上也有了更爲深刻的認識。因此,真的很感恩XX市檢察院給了我們這麼一個好的理論聯繫實踐的機會,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們真的有了很大的成長。

趙娜:我所實踐的XX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由於新建成不久,所以其辦公環境非常好。副科長以上的都是一人一個辦公室,其他人員也最多是五個人一個大辦公室。工作制度較爲寬鬆。中午員工基本都在食堂吃飯,院裏的伙食也很不錯。由於該院管轄了鄭州三個區的案件,所以工作量比較大。每天的案子很多,有許多都是到了最後的審理時限快到時才匆匆開始審理,所以雖然每個案子在檢察院的受理時限是一個月,但真正審理的時間也就是一個星期。另外,我發現的一個問題是,不知是他們審理的案件多了很快就能決定哪些需要提交到法院或撤銷案件,一些案件的審理往往只是出於流程,只是在閱案之後,然後就是填寫各種文書,似乎只要把這些該填的文書都填完了,就可以起訴到法院了。而其真正審覈研究每一個案件的時間可能比較少。第一次深入法律系統實踐,發現我國基層法律系統的人員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般落敗。我所在的檢察院有許多都有碩士學位,院裏還每年還不定期的安排人員到清華大學進修以及司法系統組織的各式培訓。對於新法規的出臺,他們都是密切關注和學習的。這讓我看到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建設的希望。

王飛道:法律的真實含義是在社會生活中發現的,實踐是受教育長才乾的重要途徑,通過本次寒假實踐,走出校園,讓我瞭解了鄭州地區的就業環境及改革發展對人才的需求,開拓了視野,加深了對自身個人成長的`認識,對今後加強學習的針對性、做到知行合一是一次非常有意義的借鑑,畢業後要到社會需要的崗位上努力奮鬥,實現自己的價值。讓我獲益匪淺。實踐出真知,本次實踐讓我對專業知識在實踐領域的操作有了深入的思考,深感作爲一名法律人對法治建設的責任,或許我們力量微薄,但卻會實實在在真真正正的影響到普通的老百姓的生活,司法是社會的良心,或許社會風氣在墮落,物慾在泛濫橫流,法制建設還有很多不足和缺陷,貪腐、犯罪儘管無法杜絕但絕對可以清掃,法治一定會建立。

焦圓圓:這半個月的實踐學習還是很有收穫的,瞭解了檢察系統是怎樣工作的、部門是什麼設置、大家都是一個怎樣的工作狀態以及監察部門實際工作中怎樣處理案件等等。這些由眼睛、耳朵和其他感官體會到的感受是在學校、課堂沒有的。這就是第一線的司法系統的真實體會,我認爲這是很重要的,不僅可以讓我提前感受自己可能會進入的工作部門的狀況,更能懂得基層司法對於人民、對於社會、對於國家的穩定和諧的重要性。

馬文瑞:在中牟的半個月的時間受益匪淺,他說,這半個月裏我深切的感受到了中原文化的獨特氣質,父老鄉親都很熱情,負責接待的老師以及檢察院的同事們給予了我們熱情的幫助。在實習的週末,帶領我們參觀了嵩山少林寺,感受到了千年古剎給我們帶來的感動,在此,對他們的熱情招待表示感謝。同時,也體會到了清華學子在各地受到的優待,爲自己是一名清華人而感到自豪,另外,也感覺到了自己身上的責任,清華人應該在社會中倡導一種主流的價值觀,引導更多的人去爲國家,爲社會服務,同時也需要以專業的知識來解決現實中的問題。

張娜:十二天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我們還意猶未盡,希望能夠在檢察院實習的更長一些,由於司法考試的原因,我們要返京複習考試。通過這次實習,我們瞭解到中國基層檢察院的工作情況和基層檢察官的風采,他們並非像人們想象那樣素質不高,反而他們都堅守崗位,具有高度負責的精神,工作常常忙碌的週末也在加班。看着基層新一代檢察官正在成長爲中國法律事業的中堅力量,他們肩負着中國檢察事業的重任和未來能夠促進中國法制的完善和發展的重任,期望我國的法制發展更加完善、社會更加安寧、犯罪案件越來越少!

李斌:還記得三個月前離開深圳時有點捨不得,到達鄭州時有點激動,剛到XX縣檢察院時有點彷徨,更記得當7月8日在鄭州的夕陽下踏上歸程的時候,我又有點捨不得。十四天實踐的工作生活,無疑是充實的:難忘在中牟檢察機關認識的每一個人,或嚴謹,或凌厲,或沉穩,或豪爽,或幹練,或樸實;難忘在公訴局看過的每一份案卷,或是盜竊,或是搶劫,或是傷害,或是挪用資金,或是尋釁滋事;難忘在偵監局完成最後的調研報告草稿,直到實踐工作的最後一刻,劉哥鄭重地寫下聯繫方式,催促着我趕最後一趟公交車,並匆匆告別;難忘急忙地下樓還了食堂的碗筷,拉着行李邁出中牟檢察院大樓;難忘在夕陽裏踏上歸程,認真地聆聽摩的司機對社會熱點的評論。十天的法律實踐,十四天的難忘經歷,遺憾不多,收穫不小,這正是:

實踐到處知何似,應似行者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註腳,歸來依舊計東西。

鄭州舊雨肥新果,中牟放曹見舊跡。

十日悲喜猶難忘,夕陽遙憶法學思。

四、問題與建議

在實習過程中產生的一些新的思考,如對調解制度的認識。轉型期的中國,由於利益的重新分配問題而引起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加上人們的法律意識開始慢慢覺醒,因此在權利受到傷害的時候,已經開始自覺或者不自覺的會選擇訴訟來解決矛盾,而在當前,我國的法院數量少,承擔了這麼多的訴訟,因此往往會出現案件積壓,案件長期得不到審判,造成了當事人人力物力以及精力的大量浪費,浪費了大量的社會資源,但糾紛矛盾仍得不到解決。解決這一問題,當前最有效的途徑便是增設大量的檢察院以及法院,但是,在我國當前財政一直緊張的情況下,再增加國家機關,顯然是不太現實的。從長遠來說,最本質的方法就是繼續發展經濟,等市場經濟發達了,很多矛盾也就自然的解決了。但是從現實主義的角度來講,這也是不現實的。那麼當前最現實的道路,我個人認爲就是大力發展調解制度。調解制度是應對我國當前訴訟爆炸的最有效的方式。他把矛盾化解於法院之外,節省了大量的社會資源,也有利於法官潛心的審理一些重大的案件,從而減少一些冤假錯案。調解制度是在當事人雙方心平氣和的狀態下,在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之下做出的,因此對達成的調解協議,也能有效的進行履行,從而解決了執行難的問題。此外,調解制度也不至於使雙方當事人撕破臉皮,在今後的生活中成爲仇人,最大限度的維持了雙方的關係,使雙方當事人在以後的生活中能夠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