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得瑟散文

年紀過了三十,反倒囂張了,以前不敢穿花衣,唯恐別人看了笑了就怎樣似的,太多顧慮,所有成長歲月只是一身素白或者黑色。

我要得瑟散文

某個三十歲的早晨醒來,一望鏡子,就呆了,臉色已經有些淡黃,且有了斑點,身上還穿着白襯衫牛仔褲,素不拉嘰的,感覺自己半點光彩都沒有,或許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決定改變自己的吧,於是,我開始嘗試穿了很多色彩的衣服,包括我以前嫌棄的俗色。

就買了粉衣,買的時候就想過,這衣服怎麼穿都會有毛病,以前看蘇童的《妻妾成羣》裏只有三姨太才穿粉色,後來讀張愛玲的《更衣記》,她寫到,只有姨太太才穿豔粉,平常人誰穿?這是魅惑的顏色,因爲太張揚與耀眼,整個身上大面積的粉色,人就顯得太花枝招展,看來粉在這些高傲女子眼裏是不上道的顏色,是俗氣得再不能俗的顏色,我偏要穿。這也是我個性,衆人都說花好月圓穩妥的,我未必就喜歡,別人說得缺點一堆的,我仍要親自試驗一番,究竟到何種程度和地步。

粉,其實在我看來也是很討俏的顏色,越是臉色白皙的人穿着越發光彩照人,有着驚豔的效果,當然我不屬於很水嫩白皙皮膚的人,仍穿上它有三分豔麗增色不少,粉色也配色容易,讓人更高挑修長,上面是花開的那種豔麗,底下配上黑色短裙長靴或是白色麻質長褲,前者時尚前衛,後者整人更飄逸一些,有幾分戲子的味道,更有一些濃郁的風情在裏面。有人說粉是青樓的顏色,是那些風塵女子用來魅惑男人的胭脂色彩,因爲這個色彩在男人看來太曖昧,沒有白色純潔和黑色莊重。在我看來,她是春天的顏色,比紅更嬌嫩,比白更風情,比黑更格調,比綠更濃烈。

魅惑男子又怎樣?女子不生爲妖精,當生爲什麼呢?至少這一生她要魅惑一個男人,做一個男人的妖,他甘心徹魂徹骨的讓你纏着、魅惑着。

無疑你想讓你喜歡的男子對你一眼驚豔,人羣中第一眼看到你,那麼粉色是最好的顏色,把濃濃百花色都穿在了身上。

有人說年齡是分水嶺,到了一定年紀就要一定像那個年紀的人,妝要淡淡,衣要得體,有時候我偏不,人淡如菊是一個境界,我也喜歡也有之,但是豔麗如斯,未嘗不可,世上總要有一千種風格和一千種美麗,這世上纔多彩多姿。

把春天穿上吧,就趁現在,趁你心裏還有春天的時候,從裏到外都讓她有一種花開的豔麗,嫩粉的色彩上面襯托着微笑芙蓉面,那該是一種決絕的美麗。

以前的歲月喜歡白襯衣成了病態和一種情結,光衣櫥裏的白襯衣就是十幾件,大小款式風格各異的都有,覺得瓊瑤小說裏的女孩都是穿着素白的襯衫,然後坐在男孩子的自行車後面有無限的清純和美感,另一方面也覺得那些影視劇中的氣質女子都穿着白襯衫,袖管高高挽起,都是雷厲風行的氣質與幹練,英姿颯爽一樣,再後來要命的是安妮寶貝書籍裏面的女主角也是穿着白色棉布襯衣,光腳穿着球鞋,一種單薄幹淨的隱忍美麗,瞧嘛,這些作家筆下的女主角哪有一個穿着大紅大綠的?年輕時候我的審美目光都是受了讀書的影響,希望自己是其中一個女子,站在光陰的樹下,穿着白色襯衫,長長的直髮,哀傷的眼神。等待一個命定的邂遇,經過太多歲月之後才知道,那只是情景劇,用來裝點那些男子少年夢的。於現實這是多麼滑稽,俗世中誰不愛色彩呢。

隨着年齡成熟和歲月正在逐漸老去,我倒是愛上了俗世中那些色彩,以前誰家要是結婚外面掛着鮮紅的背面,自己都覺得這麼俗氣呢?那個顏色都明晃晃的招人討厭,於現在我終於煙火氣息更濃了,俗世的未必是不好的,現在那些白色襯衫只是偶然穿起,更適合坐在藤椅上回憶過去的舊時光,畢竟曾經素衣淡顏也光鮮,如今大有不同了,需要色彩的入駐,讓自己這幅圖更如人意。

好像只有結婚的時候我穿了大紅的顏色,第二天脫下來之後面對着昂貴的婚服,又不能再次穿出去,朋友對我說,以後只適合收藏了,每次打開衣櫃都有些悵然,後來送給了妹妹,她也沒辦法穿出去,感覺衆人都在看她一樣,不習慣把焦點聚集在自己身上,有了孩子之後,有一次看見她裁剪了我的紅色婚服,給孩子做了小墊子,看着曾經豔麗的鮮豔,如今落魄成孩童的尿布一樣,那麼破敗的堆在角落裏,像駛過去的青春,褶皺一團,帶着歲月的暗記,光陰又像風走得太快,甚至還沒來得及,手裏就什麼都沒有了,獨剩一絲悵然和心疼。

三十歲過後,我想念那個色彩,想念結婚那天我把所有的眼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的那種矚目,有那麼一瞬間我想念起自己已經落敗的青春,就不甘心起來。因着如此我重新穿了紅衣。

《金瓶梅》中宋慧蓮穿了一件大紅袍子,西門慶厭惡的不得了,說她,俗不可耐的小蹄子。可是也有《蘇門間剃》中蘇瑾穿着一身暗紅的緊身旗袍,曼妙身姿都映襯出來,羅三爺就在背後抱着她,嘴巴貼在耳朵上說,瑾寶兒,你怎麼可以這麼美麗,尤其這紅色,是毒呀,我看見半步走不得,生生吸了半個魂去。所以說每種顏色都有每種顏色的好,也自有它的妙,愛情更本質是看內核,對於一個人的着裝來看只是裝點,無關其他,如果穿在身上是一種賞心悅目那便是一種成熟的美麗了。

到如今我反倒覺得敢於大面積穿紅色的女子,必是自信的女子,也是很妖與很時尚有自我審美觀點的女子,她們敢把自己的時尚魅力理念融進顏色中,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景線。

紅色,無不是歡喜,無不是時尚。無不是風情與冷豔。

到今年第三個年頭,我也嘗試了綠色,藍色。

據說綠色是張愛玲母親——張素瓊喜歡的顏色,她常穿果綠色旗袍,曼妙妖嬈像一滴翠綠,更像是雨後春山圖,也喜歡《青蛇》裏面的小青,張曼玉將這個妖嬈的女子詮釋得淋漓盡致,由其一出場那一身綠呀,更是青翠欲滴一樣,帶着妖氣重重的生機與魅惑,開口便是“你個傻官人呀,讓姐姐又愛又恨,就是舍不去半分”,那句京劇念腔讓我無由來的歡喜,怎麼會這麼富有禪意,就是很喜歡,喜歡小青勝過演主角白素貞,從此後喜歡用抑揚頓挫的京腔叫喜歡的男子爲官人、相公,我知道若換來一句娘子,將盈淚成河,由此我喜歡綠色多很多,因爲裏面的古意和纏綿,後來連翠綠的玉鐲都開始喜歡,雖錢袋依然乾癟還不能擁有它,但是對這種顏色的喜歡更是滲透到服飾理念中。

相對綠色而言,淺藍則是新生代顏色,近代這些年纔有這種淺藍鮮嫩的顏色出現在服裝上,是一種天空的寧靜與清澄,也是今年正在悄然流行起來的色彩新元素,人們正在把“春來江水綠如藍”的色彩穿在身上,更加妖嬈的綻放色彩的多樣性。使之世界更加多彩與震撼。

女人擁有最後的一種色彩就是黑色吧,保險又安全,神祕又高貴,有着骨感,無論那屆影視大獎的.頒獎禮上,都有很多佳麗穿着黑色的晚禮服走在紅毯上,她們高挑性感。更像一個尤物,閃耀着耀眼的光華,

其實黑色是現代的,沒有哪朝哪代的女子穿的服飾是黑色的,盛唐時候更是這樣,把穿黑色衣服視爲不吉祥。只有特定的日子才能穿上黑色,而近代版的黑色屬於撒哈拉沙漠,那裏女人終生戴着黑色面紗,穿着黑色長袍。黑色在她們眼裏不再是美,是隱忍和束縛吧。

如今穿一身黑色衣服,瘦高個子,簡直摩登極了,是酷味十足的高貴與冷豔,時尚與另類,更是堅硬與不可侵犯,沒看見過柔柔弱弱林黛玉式的小女子穿一身黑衣,更多時候都是性格另類果敢與時尚堅硬的女孩子一身黑,她們有着精神強度和自己的理念,所以這是她們最好的顏色。

在我印象裏,自己穿過黑色,黑色T恤和黑色牛仔褲,是初春或初秋,戴着鴨舌帽行色匆匆的奔波在生活之中,偶爾也配上鏡子,不看路人的臉,不讓路人看我的眼,這樣的堅韌與堅強好像和這身黑色正好相配,於是我又像是擁有另一種性格的人,有着自己獨特的驕傲和自豪,不再是那個低頭生活的小婦。

原來一種顏色會打造一種心境,一種顏色便是一種性格的詮釋,也是一種體驗。

後來想想無論什麼顏色與款式,自己由衷喜歡就好,衣服真的不是穿給別人看的,如若你自己不喜歡,他在外人眼裏妖豔如花又能如何?自己心裏終究是彆扭的。不如穿着粗布衣舒服,是不是這樣呢,不爲別人目光着新衣,是成熟女子該學會的必要格調,只有自己由衷喜歡,內心散發出的燦爛和自信纔是衣服引發出來的色彩,這件衣服纔是成功與有靈魂的,與你融爲一體。

無論哪種品牌與質地,款式與色彩,能用最少的錢打造最高品位的格調,纔是最睿智的女子,我常這樣和朋友們說起,五十塊打造出五百塊的品味,這是最決絕的事情,纔是真正懂得美麗奧妙的人,所以說,衣服的價位從來都不是你品位的定位,那些昂貴的名牌穿在不適合的人身上味道不對,那將是最糟糕的。

我一直相信每件衣服都是有靈魂的,和主人的氣場對了,那是一種決絕美妙的事情,有時候不被很多人看好的一件衣服,被售貨員堆在角落裏,你一眼就看中了,穿在身上自己都驚豔,彷彿就是你的,沉寂隱忍了那麼久的歲月,似乎就是爲等待你把它穿在身上,通常很多人會碰到這樣的境遇,那件衣服就不單純是一件衣服,對你來說它是一個藝術品,只爲你存在的,再也沒有比你更完美的人能詮釋出她內在的理念和味道的人了,如果你一生遇見過一次,當買下,哪怕很昂貴,一生一次爲自己奢侈,僅因她是你的唯一,你也是她的唯一。

於顏色而言,於服飾而言,其實什麼是最好的配飾呢,什麼又是最絕佳的搭配,這些年我的美麗心得告訴我自己,是自信心態和春天般的笑容,即使素衣舊服,你仍是最美的。由此可見。顏色,不及心裏的顏色更加炫彩。

欣喜這世是一個女人,我可以把這些顏色都嚐遍,了無遺憾,可以把這些顏色都綻放。如絢雲煙,我可以把這些顏色都演繹,絢爛無邊。

如果來世一定要做人,那麼,請還讓我做女人,身披着彩虹的色彩,在人間等待。等待你,我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