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討人間便宜事散文隨筆

有一朋友素喜喝幾口小酒,節假日裏常打着我的名義發出邀請,這事誰也無法拒絕。啜飲間,他總在說爲了我如何向太太請假,如何留住這瓶好酒,如何點我喜歡的菜,如何如何,好像我欠了他多少債,付不完的人情帳。時間長了,我就慢慢地不太願意赴他所約,有一大半時間我都會找個藉口,獨自一個呆在家裏讀書寫作看電視,甚至悵望着窗外的陽光兩眼發呆。

少討人間便宜事散文隨筆

在野外荒地間等夕陽落山時,喜歡攝影的好朋友老王說起了他的家來。太太從小就喜歡收拾家務,有時會幾天不出門,把家收拾得明淨可照、井井有條,讓他始終感受着小家纔有的溫暖。然而,老王卻不太喜歡太太的一些作法,也說不清爲什麼,他不喜歡聽她天天想從嘴裏順便討便宜、收些小點贊、得次表揚鼓勵之類的小動作,這讓他總在她面前心不由已地感激不盡。儘管他明白太太的一切所爲,都是爲了他而勞累、而辛苦、而不容易;可是,他又不願意天天聽到、天天感激,這樣的表揚和讚美,做得讓他的心很累。

因爲有了思想,人就成爲一種喜歡受到肯定的動物。所以,是一個人,不論大小,但凡做些事,往往需要得到及時的反應和關注。但是,要做、做着和做過的事裏,細究性質劃分起來還是有所區別的。做自己不喜歡的事,需要給份報酬、給種鼓勵,甚至搞份交易也就算了,情緣所至,可以理解。若是做了自己頂喜歡的事情,還是滿腹的抱怨,需要別人的誇獎表揚、給個相當的交易,除了讓人覺得有些做秀、逞風頭和以爲不喜歡之外,若再有其它的原因,就會讓人難懂其中的道理了。

人間有很多事,是需要人來做的;有你喜歡的,有你討厭的,更多是有你覺得不鹹不談兩者皆可的事,做與不做日子照樣得過,並不會因爲做了、不做就多些什麼少點什麼。對於有自己喜歡的事可做,何必再多一道手續去追問爲什麼,索性直接做了就成,往往這份無功利的事做得上人快樂。如果真的想去做了,一旦選擇,就是挽起袖子去做的事,那麼,就要安心去做,不必求一個結果或其它什麼。做出一個好的樣品來,做出自己真實的想法來,把自己的某些充滿夢想的念頭,附加在事的上面然後又做到了極致,這纔是做事的最好結果,就是你沒有想到卻永遠會有意外的收穫。此時,天地時空人生運數均集於你此時的一身之上、一念之間,至於是否辨別出自己何爲獲得快樂幸福、得以專注寵辱,喜歡與討厭與否,習俗的固有等等,皆被拋向爪哇國裏。此時,此刻,此身,此心,能讓你盡享時光生命之靜好,何嘗不是苦難平凡之生裏的一大樂趣?

少討人間便宜事,說的就是人要做到專心與一意,講的就是能找到有着自我的那份小世界,別去搞那些本爲自己卻又讓別人感激的事情。

喜歡做的事,只要不違人倫、不悖法律,做了就行。別多想着做給別人去看,再順手收穫一回額外的感激和表揚,即使得了也有違初衷。在做自己喜歡事的同時,坐一趟搭上的順風車,再想着能多得些便宜、更貪點小好的事,都是討便宜的小事;最終都會得不償失,壞了自己心中的情調,擾了淡然平靜的心態,甚至毀了原本做人做事的樂趣。

且夫,人世之中,你能找到自己的樂趣,纔算是能找到自己的世界;找到了這個世界,就找到了世界一角中那個孤寂的你。這纔是你做的結局,做人的收穫。

如果不是隨着劇情的自然而來,不是遇事說事的當口,最好就別再有所佔便宜的雜念,別再想着順便搭手、討個喝彩、多一些附加的好事了。雜念一多,就會讓你夢醒得很快,身體思想都變得更痛。少一些討好,少一次喝彩、少一方得意,甚至在沉默裏少了自我的利益好處,並不是壞事情、吃虧的事情。人在世間陽光下吃虧的東西,必在人間的其它地方補給你,甚至還會多一些。

活幾十年,人若是真有一份愛好,自然是前世今世化得的善緣。喜一人,樂一事,衷一情,愛一物,做着就行了。做早做晚、做深做淺、做多做少、做或不做,都由你自己去選擇和決定,沒有人會刻意關注,也無誰有功夫去加以告知或武力脅迫。只是做着的時候,不必抱着過多的利益觀念,更不必過多去注重你的得失。萬事皆有情,求得一世之間的心安靜好即可。順便和專門要得到的東西,除了無心的隨聲附和,就是廉價物不美的贈品以外(商場的贈品價值如何可想而知),可能更多的是對你的討煩厭惡,甚至是遠離困繞。遇事時身在其中並不知曉,你會在事情過後才發現,所有刻意找回和求得的,硬性索取和攫取的,並不是你的,更不是你喜歡的東西。這些額外得來的、堆在眼前的'東西,丟或棄,有和無,多一件、少一件,並不增益和損失你的一點;相反,索要的無用之物,所得負身之贅,還得費勁用力地棄之,不如索性不要的爲好。

佛教的《維摩經》裏,有一則天女散花的故事,講了一個慾念的故事:菩薩給弟子講經時,天女出現了,在師徒之間遍地撒下了片片鮮花,落在菩薩身上的花朵在次遞之間墜落在地上,散佈在弟子身上卻粘粘不落,即使弟子有意用力的抖動,花瓣依然附身如故。天女對不解的弟子們道:菩薩做到花不着身,是已斷了一切分別念想的原因;弟子們的鮮花着身不落,是未斷了一切念想的緣故;須知花通人性,知你們慾念尚在,故而不落。

大凡人間不能做的事,佔人便宜的事,收穫討好的事,讓人記恩的事、太過親暱的事、窺人隱私的事,還有騙人錢財的事,最好都要強行地管着自己別做。做這類事都會涉及一個“情”字,讓人心累的是情,讓人心樂的也是情,而世界上恰恰是事情這兩個字,總是被人們重要地放在一起來看、來做、來想、來說。事爲情一理,情爲事一方,做事就要容情,事情事情,事事情情,有事有情方爲圓滿。說這話時,覺得自己變成了釋佛解理的某一寺廟的方丈主持。

讓人記情的事情,好是好,只是別做的太大、太重、太過於頻繁了,免不了會讓人很累,很不舒服,很不開心,總要時時惦掛着如何去還情、怎樣還債,這樣的日子就過得難,失去了做事情的樂趣。如果意識不到,任性地做事情,只會越做事越亂,越做情越假,越做人越遠,越做利越虧,甚至會把身心做得又累又疲,何必這樣去做呢?

事情總是糾在一起做的。我們用情去做的事情,就會做得情有趣味、有意義,能瞧得見真性情的成份。相反,把事做得糾結擰把,做得小氣侷促,做得鼠目寸光,這就不是做事的最好效果了。

一生之中,做人做事忠誠些好。還是少有一些佔便宜、討好處的念頭,把想要做的事情做快樂,就得要忘記身外的諸多欲望。當你忘記索取、不需回報、不佔便宜,甚至記不得所做事情的物質利益之際,也許,這纔是最好的人生狀態。

世界,並不因爲什麼而虧欠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