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閱讀全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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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閱讀全文原文

男人和女人是個永恆話題,有關分析和論述很多,我也多次談過。許多觀點要算深刻新穎,那一般已站在哲學高度。

大概有這樣一些論述:男女有別基於人類生命本能,如此血緣才能更健康傳承;人類社會初始於母系形式,因爲羣婚制度下只能明確母系血緣,女性藉助血緣鏈集團力量獲得統治地位。婚姻形式相對固定後,男性血緣開始明確,男性相對女性生殖力更強,一樣依靠血緣鏈力量獲得統治地位。這一直延續到現代,那已更多因爲傳統習慣。

婚姻制度基本確定後,社會開始進入文明時代,社會集團構成性質逐漸從血緣轉化爲利益模式,性別而來血緣鏈重要性不斷下降。進入現代社會,這種作用越來越小,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之所以現實仍主要是男性當政,那更多是因爲傳統習慣,畢竟文明社會直接於男權社會。

男人個體力量相對更強,這在社會形式下並不重要,當代社會已提出男女平等,未來社會統治權性別差別會越來越小。不過我對男女平等一說有些異議,以爲更理性說法應該是男女公平。平等、公正、公平三個概念並不一樣,平等、公正相對而出,公平則是二者在之中狀態,這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可惜很多人不注意。

男人和女人客觀存在差異,雙方互補才能構成完整人格,有些事男人能幹女人不能,有些事又女人能行男人不行,不具體沒有誰高誰低,卻就是不能簡單平等。只說男女人格平等我沒異議,可這樣說又沒必要區別性別。人格平等、司法公正、社會公平,這已是文明社會發展一般趨勢,其中內涵了性別關係,不需要特別提出。

這種謬誤不止於性別關係,諸如人人平等類說法也有問題,社會可能人人平等?人人平等社會就成了一盤散沙!“人無頭不走,鳥無頭不飛。”任何社會都會有地位差別,否則也就不成其爲社會了。不知道這麼說的人是否虧心:人人平等怎麼國家領導前呼後擁,普通百姓就沒那個排場?

社會這樣沒什麼不對,問題是出在了說法上。光是說法問題也不是很大,更大問題是概念混淆導致了現實困惑。比如因男女平等而來的“鐵姑娘”傷痕累累,比如因人人平等導致某些人對社會不滿等,那就成了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其實換個說法就不至於此,比如換成“男女公平”、“社會公平”,或者具體註明“男女人格平等”、“社會人格平等”等,儘管後者有畫蛇添足之嫌,總是不會再因此導致什麼社會問題。

還是隻說性別關係,我以爲男女人格之外不能平等只能公平,公平就是平等、公正在之中狀態,程度要具體關係具體把握。一般而言,男人個體力量相對較強,有些事該做不能推給女人,女人也有自身優勢,適合自己的事也不要推給男人,男女本是關係互補,爲什麼偏要彼此相爭?男女人格上應該平等,具體關係只能公平,這和一般社會關係沒有不同,有能者在上無能者在下,只要公平就合情合理。

把握公平必須面對現實,現實基於血緣和傳統,已成現實就必須面對。出生性別一般無法改變,那首先就要客觀地接受。現實社會性別地位確有差別,這種差別也必須面對,可以通過自身努力具體改變,無法逃避現實社會環境,那隻能循序漸進。現實傳統還有許多男權社會影子,作爲女人必須承受,作爲男人也並不輕鬆。

相對而言,我倒覺得女人較之男人還好過些,男人地位高,身上擔子也重,需要付出的更多。女人可以要求地位平等,但不能只要求提高地位,獲得地位同時還需要付出,那就要看自己有沒有能力了。如果只要求地位而不付出,那不是反站到男人頭上了嗎?現實有這種不講道理的女人,更多女人卻是不懂道理,以爲地位平等就是平等付出,結果付出了應該付出的,又加付出不屬於自己那一份,還沾沾自喜地位高了。其實呢?付出未必真爲自己贏得了地位。

前者比如一些大女子主義者,幸好這種人還不太多,不然男人又要受壓迫了;後者比如中國許多普通女性,在男女平等口號誘惑下,她們和男人一樣有社會工作,回到家呢?家裏還有一大攤子家務等着她們,那習慣上就該她們去做。於是外頭家裏兩頭忙,忙得暈頭轉向也就忘了地位,結果還不如只當家庭婦女呢!更多付出地位不變,這就是許多中國女性目前尷尬處境。

女人該不該回家?這個問題有人討論過,話說到這裏大概讀者以爲我會支持。錯!我反對這樣。女人回家沒了經濟基礎,家庭地位確實沒有保障,又怎麼能獲得社會地位呢?不回家才能確保獲得地位。不但不該回家,在家還應少做家務,歇下手腳才能多動腦子,家務本就該男女分擔,誰適合什麼就由誰來做,要明確那也是付出,付出就應獲得相應地位,這本身就是公平內涵。

對此如有明確共識,那回不回家就不重要了。可問題是現實許多人都不明白,社會也沒有相應制度保障,那女人就千萬不要輕易丟了工作。在社會公平度有限狀況下,要從根本上保障自身地位,還是求人不如求己。那怕不丟工作丟了家,總還能保證自己有飯吃,將來如有了相應社會制度保障,回不回家也要具體分析,這女人自己纔有發言權,這本身就是女人地位權力。

男人一般希望女人回家,但要女人回家,男人必須明確自身責任,一是男人自己要有能力養家,這一般還需要社會普遍可能狀態;二是男人要明確女人地位權利,不得因此又回到男尊女卑。或者可以約定某些條款,這甚至需要法律幫助,現實這種方向並不明確,未來也不可能強制,那或許永遠只適合某些家庭。

面對現實一般生存狀況,我以爲男女之間只需講求公平,夫妻之間不必斤斤計較,道理本身卻不能糊塗。男女結合構成家庭,對家庭貢獻客觀差別,公平基於這種差別,貢獻本身卻要綜合判斷,不能簡單地只以經濟。要知道夫妻一體人格統一,那本身就應該是一種公平關係。家庭放大就是社會,社會也需要這種公平,有些工作有性別要求,許多工作不需要分別性別,有要求者各安其位,沒要求者公平競爭就是。

無論男女能力都是綜合狀態,那包括一般能力,也包括理性能力,現實本身已經是客觀公平。客觀公平不是理性公平,要爭取理性公平,先就要提高自身理性,這無論對男對女都一樣。男女沒有簡單平等,公平、秩序才能構造和諧……那句平等口號早該改改,女人真要提高地位,與其奢望平等不如爭取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