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律知識的初中作文:法律在身邊

範文一:法律在身邊

有關法律知識的初中作文:法律在身邊

如今是21世紀,也是一個法制社會,我們是祖國的花朵,在快樂的生活下成長,只有瞭解法制、懂得法律長大後才能做個有用的人,做個對祖國有用的人。

我們從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但是在事實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瞭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進罪惡深淵裏,再也回不來了呢?有人曾經說過:“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

俗話說“一失足成千古恨”人往往因爲一件小事,而導致鑄成大錯。在一個由貴陽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獲的入室盜竊未成年人犯罪團伙中,年齡最大的17歲,最小的11歲;在甘蔭塘派出所打掉的搶奪婦女首飾團伙中,年齡最大的20歲,最小的11歲,其中16歲以上6人、14-16歲7人、14歲以下6人。看了這些,真叫人寒心,這讓人多麼震撼啊!這些失足的少年,都是因爲沒有受到法制教育,不瞭解法律,才誤入歧途,走上了不歸之路。

有一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見路中間有段護欄被撞得嚴重變形,這一定是某位司機開車時不注意撞到的。雖然我沒有看見事故發生時的情景,但從護欄“慘狀”猜想,那一定不是一樁小的事故。也許正是司機小小的一時疏忽,卻釀成了大大的事故!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我們怎能不小心地愛護!

在我們身邊,有許多這樣的例子:一天,一名小學生放學以後,正在校門口等她媽媽來接她回家。這時,一名陌生男子騎着自行車到這名小學生身邊,說:“你在等媽媽接你回家是嗎?”她點點頭。那名男子接着說:“你媽媽在單位里正開會,讓我接你回家。”她聽這人說得有板有眼的,沒有半點猶豫,就跨上了自行車。但是,當車子騎出去不遠,小學生髮現不對了發現不對了——回家可不是這條路!啊!她知道上當了,大聲地哭道:“放我下車,我要回家!”喊聲驚動了行人。行人圍攏過來,問明瞭情況,將騎車人扭送到派出所。原來,此人是專門拐賣兒童的罪犯。

21世紀的我們,凡事要從小事做起,更應該從小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從小做一個好少年,長大去建設祖國。

範文二:法律在身邊

我看了一本《皮皮魯總動員》中的《皮皮魯和419宗》,沒想到法律有這麼多,其中有一個罪讓我深有感觸,啓發很大。它是:第34宗罪—盜竊罪。最高刑期:死刑。

故事的起因是馬南過16歲生日這一天,請了班上七位同學參加他的生日宴會,徐彬彬是其中之一。生日宴會在一家以賣餅著稱的外國人開的西餐廳裏舉行的。大家紛紛祝馬南生日快樂。馬南很高興地對大家說:“大家想吃什麼儘管點,要吃好喝好玩好!”於是同學們都海吃,李曉同學邊吃邊對徐彬彬說:“明天就是你生日吧?”徐彬彬愣了一下,硬着頭皮說:“不會比這家餐廳差的。”大家很高興,都說明天來參加徐彬彬的生日宴會。徐彬彬突然想到了他目前只有50元,他明天拿什麼請同學參加他的生日宴會呢?同樣一塊點心,前一秒吃起來噴香無比,後一秒卻感覺味同嚼蠟。飯菜是否好吃,不在廚師,而是在就餐人的心情。

第二天上午二節課時,老師讓徐彬彬下課後送作業本到辦公室。課後,徐彬彬去了老師辦公室,發現辦公室裏一個人都沒有,徐彬彬的目光無聊的四處轉悠,心裏很着急今晚的宴會怎麼辦。他看見一張辦公桌的抽屜半開着,裏面有一個錢包,於是他到門口往外看樓道里沒人,他迅速地把錢包塞進自己的口袋裏,把本子放到老師的辦公桌上,然後就大搖大擺的走了。上課時,他很緊張,想看錢包裏有多少錢又怕老師發現他的偷竊行爲,坐立不安。三節課後徐彬彬進入男廁所關上洗手間的門,立馬檢查錢包,發現裏面有整整五張百元鈔,他立馬把錢放進口袋,把錢包扔進垃圾筒,並用衛生紙蓋住。放學後,徐彬彬請同學參加他的生日宴會,同學們對他的慷慨刮目相看,大家玩得都很開心。

徐彬彬膽戰心驚幾天,發現沒事,老師沒發現,他又若無其事和同學們打成一片。有一天,政治老師講了法律知識,其中就講了偷竊罪,《刑法》規定16歲以上的人盜竊公私財物,一次偷盜500元以上或不足500元,但一年入戶盜竊行爲二次以上,就構成盜竊罪,數額巨大,可判死刑。告誡同學們,不能存在僥倖心理,天網恢恢,犯罪行爲總會有一天會暴露的。徐彬彬聽了,幡然醒悟,我要做好孩子,不做小偷,我會把錢還給老師的,並承認自己的錯誤的。

從這則小故事中,能告訴我,不能胡亂攀比,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可以請家長幫忙,決不能做出小偷行爲,我要做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