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法官的心得體會

法官是法治社會的一個精英羣體法官是一種境界,是融法律與品格爲一體的境界;法官是一種信念,是獲取人生輝煌的信念。下面要爲大家分享的就是初任法官的心得體會,希望你會喜歡!

初任法官的心得體會

初任法官的心得體會篇1

“雖然我只是一名平凡的法官,沒有令人仰慕的成就,甚至沒有一個健康的身體,但是我願意堅持下去,不管未來還有多久,在有生之年,做一名純粹的法官!” 他,從事審判工作20年,執著於還原案件真相,參與審理各類案件1890件,其中經他主審的430起案件,沒有一起改判,沒有一起超審限,沒有一起不廉舉報,沒有一個當事人上訪纏訴……

他因積勞成疾導致雙腎衰竭,兩次換腎手術失敗後,他至今靠透析維持生命,卻一直堅守在審判一線,兩年來,參審大要案110件,無一錯判……

這就是孫波,一個70後的蒙古族漢子。孫波同志以鐵肩擔道義,用信仰鑄忠誠,把辦好案、辦鐵案視爲天職。2014年6月,孫波中央宣傳部授予“時代楷模”榮譽稱號。這是鶴崗法院的驕傲,也是我們當代法官的自豪,更是我們學習的標杆和榜樣。其實,孫波身上都是平平凡凡的小事,可每一件小事上又都透着他真、善、美、純的本性。每次聽孫波的事蹟我都淚如雨下,對於一名和他同齡的70後法官來說,我覺得和他有不小的差距,我要向他學習的地方有很多很多。

我要學習孫波那努力拼搏、刻苦鑽研、堅持真理的好習慣,要利用一切業餘時間學習、鑽研業務知識,要學會用新的司法理念去推進各項審判工作,並且要不斷完善學習方法,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得到穩步提高。

我要學習孫波那愛崗敬業、忘我工作的崇高境界,把維護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作爲工作的追求,不計個人得失,只要工作需要,再苦再累也不怕。要時時刻刻、腳踏實地爲百姓做實事,真正做到“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情爲民所繫”,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彰顯人民法官的職業操守。 我要學習孫波那一心爲公、甘於奉獻的好品質。要耐得住清貧,經得住考驗,要懷着強烈的責任心去完成每一項審判工作任務。我覺得做爲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必須得養成一種腳踏實地、埋頭苦幹的精神,缺乏埋頭苦幹的精神,什麼事情也幹不成。

我要學習孫波那永葆本色、矢志不移的堅定信念,要始終嚴守職業道德防線,堅決抵制各種說情、誘惑和壓力,不爲金錢和名利所誘,要始終保持堅定的黨性、良好的品行、先進的表率。

做爲一名人民的法官,我要以辦好案件、公正司法爲生命的支點,工作中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認真對待每一起案件,認真把好案件的事實關和證據關。做到事實清楚、程序合法、定性準確,判決公正。

肩扛正義,手持公平。我要做一名純粹的法官!

初任法官的心得體會篇2

法學專業學生的實習工作已經結束,作爲白沙法院實習學生的帶隊老師,我見證了學生們從初到白沙的陌生、不適,到克服了生活、工作中的種種困難逐漸融入到新的環境,通過認真學習和觀察領悟,他們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鍛鍊,而我本人也從這次實習活動中收穫頗豐,以下是我的總結與體會。

一、組織管理方面

本次實習工作既受到了法學院領導的高度重視,又得到了白沙縣法院的大力支持,此外法學院學工辦李昌鬱老師對實習工作的很多細節都作了統籌安排,使得這次實習從整體情況來看,組織管理有序,後勤保障無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沙法院作爲法學院新的實習基地,對我院學生的實習工作考慮得非常周到細緻,法院領導和各位法官對學生們的熱情接待和親切關照也爲大家更快地適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好的管理制度是成功的前提和保障,這次實習活動又印證了這一點。

二、實習工作實施方面

在白沙法院實習的共有六名同學,二女兩男,經過與法院辦公室李主任溝通和協商後,我們初步決定六位同學分成三組,分別到案件較多的三個法庭(民庭、刑庭、執行庭)實習,經過一段時間後,再進行輪換,以使他們儘可能多地接觸不同的案件。按照學院要求,學生在實習過程中要遵守法院紀律,每天寫心得體會,記錄典型案例,外出要請假報告;帶隊老師要貫徹執行實習計劃,按照實習計劃安排實習日程,嚴格要求並督促檢查學生的實習進度,指導實習學生進行實習工作,關心學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體健康,與實習所在單位保持密切聯繫等。在整個實習工作過程中,師生均都按要求完成了實習任務:學生虛心求教,勇於實踐,取人之長,補己之短,書寫了實習日記,記錄了典型案件,實習材料完整規範。作爲帶隊老師,我也用各種方式及時和法院以及學生聯繫、溝通,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思想穩定、學有所獲,以使實習目標得以實現。

三、實習的收穫

1、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有了更多的興趣和動力

實習的學生普遍認爲,在實踐中應用法律與書本中所學到的並不一樣。本來根據法學理論和法律規定被認爲是無可置疑的東西,在他們案件時往往會遇到挑戰。當同學發現在現實生活裏,他很難直接原裝使用在法學院學到的法律概念,同時又發現現實生活裏有很多在法學院裏沒有接觸過的新事物的時候,就會促使他們“尋找”法律,增加其學習的動力和熱情。在學生以往的認識中,常常有法條、法理可以直接套入並解決問題的誤解。但在實務中,碰到案件時,如果沒有紮實的基礎知識和分析、解構和適用這些知識的能力,那麼問題不可能得到解決。學生要麼發現自己的知識不夠,要麼發現能力不足,解決案件的壓力會促使他們更自覺地學習。

2、法律實務技獲得了鍛鍊和提高

法學專業本科教育不僅要求學生掌握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更要掌握從事法律實務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實習活動是獲得實務技能的重要環節。法律實務技能包括的內容很多,但非常重要的是其中的法律表達技能和對法律事實的探索與解決技能。法律表達技能可以分爲口頭表達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兩個方面。法律人在其職業活動中總是需要以口頭的方式與他人進行交流,表達自己對特定事實或問題的認識和看法,也都需要以書面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法律意見,記載特定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係。因此,法律表達能力是法律人必備的重要能力。準確、精練的表達是法律人必須具備的職業技能素質,而深刻的、雄辯的、創造性的表達則是法律人優秀的法律思維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達能力的具體體現。實習學生通過參與庭審,發表審理意見,書寫案件彙報材料,協助法官作出裁判結果,無一不是在進行着表達能力的訓練,其目標是使他們具備準確、精練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所涉問題的能力。對法律事實的探知和解決技能是一項綜合技能,學生通過調查、蒐集、製作、組合、分析、認證等方法探知法律事實,獲得解決案件的經驗和方法,是實習活動的重要環節。在這個過程中,瑣碎的事務,對實習學生來說都具有積極的意義,如傳票何時送達、如何送達,當庭反訴該怎麼處理等等。

3、部分填補了司理培養不足的缺陷

目前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基本上沒有司理教育的內容,取而代之的是“兩課”和“思想道德修養”課程,明顯缺乏對法學專業倫理的特殊考量。其次,司理的培養也不是簡單的理論學習可以培養的。最高法院把職業操守作爲規定固定下來,但並非把這些規定背下來就提高了職業倫理。司理是在實踐中無數次的義務衝突中形成的比較穩定的價值觀念。實習中指導老師的職業道德和操守有助於學生司理的形成和強化,填補了學校教育的不足。

四、存在的問題和改進建議

1、實習時間較短,學生親身感知有限。應結合假期,增加實習時間。

2、缺乏對實務技能的專門和系統訓練,學生學到什麼全憑運氣,案件多就學得多,案件少就學得少。可否考慮在學生實習中期,由帶隊老師和指導法官就實務方面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技能進行專門授課和系統培訓,學用結合。

總之,通過爲期兩個月的實習,學生普遍感覺到自己的環境適應能力,爲人處事的能力,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明顯的進步,實習豐富了實踐學習的內容,補充了學校理論學習的不足。

初任法官的心得體會篇3

成爲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國法學院許多學生的嚮往。但是,對於擔任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哪些步驟,瞭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線圖,以供有志者對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個規劃。

一、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取得學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法官學歷條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於法律專業。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爲全國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擬作爲法官候選人的新錄用公務員,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了更高的學歷要求,即要求具備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因此,對於大學本科生來說,要想成爲一名上海法官,首先應當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完成學業,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

二、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新錄用公務員,還提出了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因此,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在讀三年期間,應當爭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績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和報考上海基層人民法院的條件。

三、通過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並體檢、考覈合格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採用“2+X”的考試模式:“2”即2門公共科目綜合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X”爲1門崗位專業考試,報考法院的必須參加政法類專業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者,參加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並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人員可進入招錄單位的面試。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招錄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考試、體檢、考覈合格的,就可以被錄用。在各門考試中,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難度最大,最具有決定意義。因爲錄用名額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範圍限制。

四、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

新錄用人員除已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已在街道、鄉鎮和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上工作的,應當在規定的試用期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20xx年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均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由於基層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爲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的收穫並不比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鍛鍊價值更大,因此,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有可能壓縮到其他單位鍛鍊的時間,或者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試用期內通過培訓測試

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必須先參加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爲期約兩週;再參加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初任書記員培訓,爲期約三週。初任培訓採取考試與考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初任培訓在新錄用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期滿後,經考試考覈合格者,發給公務員培訓證書,作爲上崗前及試用期考覈、定級的依據之一。新錄用公務員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初任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任職定級。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還必須通過專門語言類的專門考試:職業英語必須四級以上(或博思英語三級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二級乙等以上。

六、試用期滿被任命爲書記員,定級副科或正科

試用期一年表現合格的,被任命爲書記員。今後可能被任命爲法官助理,但工作職責與書記員並無實質差異,只是可能會將庭審記錄等工作分離由專門的速錄員擔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正科。在職取得碩士或者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並不當然定級副科或正科。

七、定級後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以上的,具備擔任法官的條件。由於有的法院不將試用期計入從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碩士研究生定級後再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纔有晉升助理審判員的機會。由於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初任法官實行總額控制,而各基層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過司法考試的本科學歷的資深錄用制書記員,因此碩士研究生晉升助理審判員的年限大致在定級後一年到三年。但是,由於上海法院從20xx年起開始招收聘任制書記員,實行書記員隊伍專門化,因此,儘管法官員額有限,可是在法院內錄用制書記員有限,今後碩士研究生在定級一年後晉升助理審判員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選作爲初任法官候選人

各個法院每年可以晉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據行政編制和法官員額等情況,決定各個法院可以晉升初任法官的名額。然後由各個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擬任初任法官的人選,並上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審覈。審覈通過的人選,可以參加預備法官培訓。

九、參加爲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

從20xx年起,書記員擔任初任法官,必須經過爲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分爲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集中培訓階段,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法官職業素養與審判技能培訓,時間爲1個半月,課程設置爲法官職業素養、審判基本技能和相關知識三個部分。教學方法爲授課、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觀摩和模擬庭審、裁判文書製作。對模擬庭審的案例或教學案例,每個學員都要獨立製作裁判文書,交指導教師閱卷後講評。第二階級是分散實習階段,時間爲9個半月,提任後擬從事的審判專業4個半月,由學員任選或指定其中一項其他審判專業3個月,立案、信訪2個月。家居遠郊的學員回原單位實習,家住市區的學員統一安排到實習點實習,實習點設立在受聘擔任帶教法官所在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每個帶教法官指導學員一般不超過2名。實習按實習大綱要求進行。每一專業實習結束後,帶教法官要對實習學員的能力和表現進行鑑定,評定實習成績。第三階段是總結考試階段。學員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總結、提高和考試,時間爲1個月。總結要形成書面材料,進行交流。學員還要結合實習撰寫一篇案例,3-5千字,以法律適用爲主。提高是對司法理念和所學知識進行梳理、歸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學理論的前沿問題進行研討,力求使感性認識逐步向理性認識昇華。考試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上海分院共同組織,主要以裁判文書製作中的論證說理部分進行考試,檢驗學員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察學員對法官素養和審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過考試後,學員取得預備法官培訓合格證書。

十、被正式任命爲助理審判員

預備法官培訓結束,取得合格證書的學員,完成了法院系統內的“兩考一培訓”,具備了擔任助理審判員的資格。由各個法院黨組分別討論決定,由法院院長任命爲助理審判員,就正式成爲了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開始從事審判工作。以後如何成長爲一名優秀法官,那將是另一個需要探討的課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