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

當我們經過反思,對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時,寫一篇心得體會,記錄下來,這樣有利於培養我們思考的習慣。很多人都十分頭疼怎麼寫一篇精彩的心得體會,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歡迎閱讀與收藏。

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

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1

20xx年12月5至6日我參加了由集團公司機械物資部組織的特種機械管理視頻培訓,通過這次的培訓學習,本人切實的感覺到了自身的提高,在此感謝上級安排的此(師德師風學習心得體會)次培訓活動,感謝每一位授課老師精彩的授課

此次的培訓學習,使自己的理論基礎、業務水平等都有比較明顯的提高。現將此次培訓學習心得總結如下:

本次機械管理培訓,主要學習了《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範》中的部分內容,以起重機械設備塔機和升降設備升降梯爲例,結合文字、圖片、視頻影像等鮮活的材料,使我們學習到了這些設備在日常現場施工中應注意檢查的要點,例如:塔機施工中的力矩限制器、迴轉限制器、夾軌器、電源控制箱、接地保護裝置、吊鉤保險裝置、防跳繩裝置等等;升降梯施工中的上下限位開關、超載保護裝置、防送繩開關、防傾安全鉤、防脫齒齒條背輪及擋塊等等;在現場施工中這些保護裝置是否安裝以及安裝是否到位都直接影響到施工安全的進行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心得體會。

此次培訓還使用了大量的真實施工事故影像材料,從一樁樁安全事故中我們發現,出事故的根源無非有兩種,一是人爲的,如:無證上崗,違規操作等,二是設備本身的,如:設備安裝裝置缺失,安裝不到位、安全裝置胡亂頂替,易耗品不及時更換等。此次培訓是我深刻認識到現場施工要時刻遵守“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政策,同時也使我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風險意識、質量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有了提高。

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2

4月25日,我參加了在培訓中心舉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培訓課程,課程結束感受頗深,下面就此項培訓做出總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是爲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而制定的,目的是爲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謂特種設備聽上去離我們的生活工作很遙遠,但特種設備就在我們身邊。所謂特種設備是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對站區的日常工作來說平時接觸最多的特種設備就是電梯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

這幾年北京不斷有新的地鐵線路開通,站內電梯、扶梯等特種設備數量激增,再加上客流量大,安全形勢複雜,電梯一旦出現故障將會對乘客帶來安全隱患,也不利於保證車站正常的運營秩序,然而這樣一部對特種設備生產、維護保養、使用單位的安全責任有具體、細化規定的法律,以免一旦出現事故,相互推諉責任。

作爲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以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今後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要加強學習,保證特種設備在站內運行良好和運營時間正常的客運組織。

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3

我感覺新施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與老版本的條例有幾點顯著的區別:

1、新條例重新定義了特種設備的種類,除原有的7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備)外完整增加了場內作業車輛爲特種設備,並在條例中明確了場內作業車輛的具體類型。同時規定特種設備的附屬構件亦爲特種設備範疇。

2、新條例中明確增加特種設備節能的要求,生產製造單位生產設備時除符合安全的要求外同時要符合節能的要求。不採用節能設計的設備不能進行生產製造。對以前安裝的設備在報批使用時應進行技術改造,使其符合條例要求。

3、新條例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範圍重新進行了界定,增加了場內作業車輛監管內容。

原條例中房屋建設工程的監管由建設部門行政依照行業法規進行監管,新條例中房屋建設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特種設備由建設部門行政依照行業法規進行監管。同時原條例規定煤礦的生產設備不在監管範圍改爲礦山井下作業不在監管範圍。

4、新條例對企業已進行申報待審批的特種設備投入使用的行爲有了明確的監管依據。未取得審批投入使用的設備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5、新條例加強了對企業違法的處罰措施,增加了經濟處罰力度。

特種設備培訓心得體會4

20xx年9月21日我參加了集團公司組織的的特種設備視頻培訓,通過一天的培訓學習,課程學習結束感受頗深,切實的感受到了對特種設備簡史、安全法及使用管理的理解和深刻的掌握,在此感謝上級領導安排的此次培訓活動,感謝授課老師精彩的授課講解,此次的培訓學習,是自己的理論基礎、業務水平等都有比較明顯的提高。現將此次培訓學習心得總結如下:

一、立法的宗旨鮮明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一條闡明瞭立法的宗旨,即爲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圍繞這一宗旨,明確了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法律創設的多項制度,充分體現了預防爲主的理念,入圍保障特種設備的本質質量,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對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製造要試試監督檢驗,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採用的新材料,要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安全性驗證;爲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定操作規程,對設備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等等,這些規定重在事前把關,防止不合格設備進入使用環節,防止不安全設備繼續使用,做到防患於未然。

二、具有鮮明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重點強調了特種設備生產、安裝、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等全過程的監管,確立了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質量責任追溯制度、產品召回和報廢制度等,具有鮮明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爲保障安全,法律設立了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無縫銜接的安全責任體系。在完善現有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的基礎上,創造性地建立了三項基本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一是對特種設備整個生命週期完整信息記錄的可追溯制度,明確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要建立設備信息檔案;

二是缺陷特種設備召回制度,是因生產原因造成特種設備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立即停止生產;

三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特種設備的報廢制度,是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例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報廢義務,採區必要措施消除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並向原登記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註銷手續。以上從制度上保證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陷阱對民衆生命和財產的侵害,體現了一人爲本,生命至上的立法宗旨。

三、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特種設備安全關涉多個方面,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參與,齊抓共管,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中特別突出三點:

一是突出強化各方面責任,特別突出了企業的主體責任。明確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責任。

二是突出強調發揮政府監督作用,履行政府的行政監督職能。

三是突出強調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保障公衆的知情權。消費者在享有使用特種設備權利的同時還負有監督這些製造單位、使用單位企業安全的責任,同時對政府的履行責任監督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法把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立足解決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面臨的各種問題,借鑑了國際上先進的安全監管經驗,具有非常強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可執行性。該發的頒佈,標誌着我國特種設備全工作向科學化、法制化方向又邁進了一大步,對規範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監督管理活動,提高我國特種設備安全整體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