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合作的學習心得

小組合作學習的評價的主體最重要的是學習者對學習過程的自我評價。只有學習者的自我評價才最能起到反思的作用,引起自我的改進。因此,評價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則:

小組合作的學習心得

一、評價的目的不是"區分"而是促進"轉變性發展"

在傳統教學中,評價基本用於區別勝利者和失敗者,而不是作爲一種轉變性的協調發展過程。爲了區分,人們自然依賴於一種具體的劃一標準,而這種整齊劃一的標準無法應因個體多樣化的發展。學習的目的不單純是理解前人發現的知識,而是讓學生進入主動探求知識的過程。因此,對於學習者來說,學習是探索未知領域的活動。面對不同的問題情境與學習個體,不存在簡單劃一的評價標準。學習者面對未知的領域,目標是方向性的,但沒有已知的答案。因此,學習者需要的更應是一種新起點下的"挑戰性"驅動,而不是面對已知標準的受"欠缺"驅動。評價不是區分,而是爲了調節學習者的行爲。在具體的實踐中,我們仍可以採用"區分",但這僅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從本質上講,這種"區分"仍應成爲研究性學習中轉變性發展過程。

二、評價主要通過學習者的自我反思而最終實現

在學習中,評價的主體不是一元而是多元的。學習者、導師、學習夥伴等都可以成爲評價的主體,主動的探索者本身是最重要的評價者。當然,教師可以成爲"平等者中的首席",他是一個促進有效評價的積極參與者和組織者。另外,合作小組中的互評也是不可缺少的。尤其需要重視的`是,在學習中,親身體驗貫穿探索的始終,評價致力於促進經驗的轉變,但任何人的評價都必須建立在學習者自我反思的基礎上,最終才能實現自我意義的建構。

三、有效性的評價的主體

小組合作學習的評價的主體最重要的是學習者對學習過程的自我評價。只有學習者的自我評價才最能起到反思的作用,引起自我的改進。因此學生必須是評價的中心對象、主要的評價者。協作者或者同學、教師等重要參與者也應當在評價的主要實施者。評價中的首先應當是考慮的是自我評價;然後是協作者或者同學的評價;最後是教師或者家長、社會對學習者的評價。

因此,使用量表對學習的評價將應當是以學生自身爲評價的重要主體,以學習過程爲評價的主要內容。根據每項研究活動的不同實施情況,在評價中還會出現對研究計劃的評價、對研究過程實施的評價、對研究成果的評價、對協作者的評價等等不同專項評價量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