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的觀後感

看了五期的法治教育——《法眼》,我懂得了不少,其中印象最深的就屬“青春的陰霾——出行禮爲先。”

法眼的觀後感

“紅燈停,綠燈行。”這短短六個字,一定是每個家長等自己的孩子懂事時,在叫他們記住的。也許現在看我文章的人都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在街上看見紅燈就停止腳步,看見綠燈就可以通行。但不一定每一位都已經做到了這一點,有的人雖然按家長所願,記住了這六個字,但卻只把它當成了一句口號,沒有做出行動來,俗話說得好“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自己不但說出口,還記住了這句話,爲什麼還要違背自己的諾言呢?還有的人竟然連這短短的六個字都不肯記住,你說可惡不可惡。

我許多次在新聞上看到,小孩子因不守紅綠燈規則,被幢死了,那個小孩在闖之前還猶豫不決,那這生死可就是隻掌握在那一念之間啊,而被撞之後,小孩家人淚流滿面,肇事者還要坐牢,搞得兩個家庭支離破碎,這難道不是害人害己之事嗎?

現在的我們,過馬路時,眼前根本沒有安全二字,而只有速度,只在乎速度的快感,有的'人不但紅燈時跑着過馬路,而且還在馬路上嬉戲玩耍,這簡直就是在拿自己的無價之寶——生命開玩笑。一次次在斑馬線上的人命案,告訴我們把生命作賭住,必定是一件毋庸置疑的輸局。

寫到這裏,我突然想起老師說的一句話:寧可等四十秒,也不搶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