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讀後感1000字

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爲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後感了。那麼你會寫讀後感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故鄉》讀後感1000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故鄉》讀後感1000字

《故鄉》讀後感1000字1

這篇小說寫於五四運動時期。讀懂這篇小說,先要了解故事發生的歷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幾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華民國。但是一方面,由於領導這場革命的資產階級向封建舊勢力和帝國主義妥協,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穩固;另一方面,由於辛亥革命脫離了廣大人民羣衆,最終導致了革命的不徹底性。

這篇小說就是通過革命者的鮮血被愚昧、無知的老百姓當成藥來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羣衆、未能驚醒底層人民的事實。

魯迅先生自己說,《藥》描寫了羣衆的愚昧。革命者爲愚昧的羣衆奮鬥而犧牲了,他們卻不知道這犧牲是爲了誰,甚至利用了這種犧牲。

小說結尾,革命者夏瑜的墳頭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會繼續革命事業,是革命者堅強的象徵。試着體會文章中類似這樣的多處細節設置和前後呼應的寫作手法。

魯迅寫的《故鄉》,講述了他與閏土小時候的一些事情。讀了《故鄉》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魯迅與閏土深深的友情。雖然認識的時間並不長,但友誼已經十分的深厚了!閏土會捕鳥、看瓜!閏土的心裏有無窮無盡的希奇的事,都是魯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們都和魯迅一樣只看見院子裏高牆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閏土的交往中,魯迅學到了不少新鮮的知識,得到了不少的樂趣,所以魯迅在那段時間很快樂,可正月過了,閏土必須回家。一開始,他們還相互送了幾次禮物,但後來再也沒有見面。我明白了:快樂的時光是短暫的,只有好好珍惜時間,快樂纔是永遠的。

可過去不懂事的我,卻不懂好好珍惜時間,常常浪費時間。有一次,晚上有一個十分好看的電視,我想:機不可失。就看了起來,從7點鐘看到9點,看完了纔想到作業沒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業,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覺。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牀,結果那天上學遲到了。從此,我一直把作業最早做完,然後再做其他應該做的事。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於謀財害命的。瞧,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句諺語大家應該不陌生吧。也告訴我們應當珍惜時間,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這時候,我的腦裏忽然閃出一幅神異的圖畫來:深藍的天空中掛着一輪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着一望無際的碧綠瓜地,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想一猹盡力的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反從他的胯下逃走了。

當“我”記起童年時的“故鄉”,浮現在腦海裏的首先是深藍的天空、金黃的圓月、海邊沙地上的碧綠西瓜,整個大自然是那麼靜謐,那麼安詳,但在這個靜謐的世界上,卻有着活潑的生命。這活潑的生命給這個幽靜的世界帶來了動態的感覺。“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捏一柄,向一匹猹盡力的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反從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靜而沉悶,活潑——而不雜亂。和諧自然,是一個另人心曠怡的世界。

《故鄉》讀後感1000字2

蝸牛揹着重重的殼,一步步向上爬,蝴蝶破繭而出,一扇一扇飛向花叢,雛鷹經過無數次的試飛終於飛向藍天,敢於追夢,敢於奮鬥,都是生命最精彩的瞬間,《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本書同樣講述了一個叫比利的男孩追夢的故事,

這個故事主要講述了在奧沙克區一個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勞的雙手,歷時兩年實現了自己的夢想——擁有兩隻獵犬。從此他們形影不離,並肩作戰,贏得了大賽的冠軍,最後他的兩隻獵犬爲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獅鋒利的爪下,那兩隻獵狗的墓間,長出了一叢絢爛的紅色羊齒草。

這是一個感人而勵志的故事,小主人公爲夢想堅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他爲了實現買到兩隻獵犬的夢想,一個十一歲的孩子,用了整整兩年時間不停勞作,雙腳劃出血淋淋的傷痕他不顧。當每次只能收入一、兩美分時,他沒有因爲距離目標遙遠而放棄。因爲他有堅定的信念,他要得到兩隻獵後終最後終於攢夠五十美元的時候,他捧着錢罐流着淚,把錢數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爺爺說的:“”這是用誠實工作換來的錢。”此時我的淚水也奪眶而出,不禁爲比利感到高興。是的,我們要靠自己的雙手,辛勤的勞動去創造生活。有夢想,去堅持,跌倒了爬起來,只有堅持下去,纔會有實現夢想的可能。“我們命定的目標和道路,不是享樂,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動,在每個明天要比今天前進一步。”亨利。沃茲沃斯的這句話正詮釋了比利的精神。

讀着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記得打乒乓球的時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渾身痠痛,手臂發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對自己說太不容易了,我要放棄。讀了這個故事後,我不禁問自己,我難道不應該爲自己的夢想堅持嗎?打乒乓球還能比比利的兩年辛苦勞作更累嗎?我和比利可是同齡人啊。是啊,我應該向比利一樣。不輕言放棄。爲了自己的乒乓球夢,我應該勤學苦練。草木不經霜雪,則生意不固。吾人不經憂患,則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裏對自己吶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樣逆風飛翔。

莎士比亞說:在生命的顛沛流離中,最容易看出一個人的氣節。我們這一生,並不止於生於渺小與等待死亡,而應該向苔花學習,哪怕如米粒一樣微小,在春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麗高貴的牡丹一樣,大膽自豪地盛開。

當我合上這本書,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溼潤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樹林中獵浣熊的情景在我腦海中像放電影一樣一遍遍回放。當面對五十美元鉅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樣,我一定要想出辦法。也一遍遍在我耳邊迴響。當我讀完《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那一株紅色羊齒草永遠刻在老的記憶之中。

《故鄉》讀後感1000字3

個人認爲,《祝福》是魯迅寫得最好的小說。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這個人物活生生地表現出來,把世態的蒼涼,封建社會的黑暗暴露無遺。無論是從選事,還是從寫作方法上來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爲,魯迅只是一個思想前衛,語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爲他的雜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後,我對他的看法改觀,覺得他是一個憑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國文壇上的。《祝福》一開始用一種很悲涼的手法渲染氣氛,寫那滿天飄舞的雪花,讓人們滿目瘡痍,感到荒涼和痛苦。然後魯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劇。魯迅的敘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綁走——再嫁——失夫失兒子——再打工——遭唾棄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達出來,沒有絲毫的拘束。魯迅沒有在文中對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卻能在敘述中緊緊地抓住讀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這表現他的深刻的文學造詣,我想這種文章寫作方法是我們最難學習但是又是最需要學習的。

我覺得文章最精彩之處是文章的題目“祝福”,文章爲什麼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寫的是悲劇,但是卻用了一個很有希望的題目,這正是魯迅最高明的地方,簡單的“祝福”兩個字,把悲憤和希望都表現出來,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現生活的。而魯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當時的社會的黑暗愚昧展示給讀者。祥林嫂第二個丈夫死了後,她回到魯家打工,主人並沒有關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現比不上以前了,而且還認爲她是個剋星,在祭祀的時候不讓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資去捐了條門檻,但是卻仍然沒有法子改變大家對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過不了自己一關,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殺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卻沒有人把她當人看待,只是說她死的不是時候。我看完這篇文章時,覺得很壓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會推翻才能鬆一口氣似的,我想,這就是魯迅的精神力量吧。魯迅用筆和黑暗作鬥爭,用文章來解放人們的思想,魯迅堪稱中國精神領域界的教父。魯迅在文章中設計了一個麻木的祥林嫂,當她在面對別人的嬉笑時,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這也表達了魯迅那當他面對愚弱的國人時,“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無奈吧。

屈原曾經反覆這樣吟誦:“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我想魯迅在這文章中表達的也是這樣的一種無奈。這種無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靈魂,對於這樣的靈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說,魯迅已經離我們遠去,我不這樣認爲,因爲僅僅就是從《祝福》上面說來,魯迅還是離我們很近的。離我們遠的只是那封建社會和那愚昧的人們。

《故鄉》讀後感1000字4

人們常說:“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是人們眼中忠誠善良的體現!” 也許是因爲我是隻狗。 我總是喜歡關於狗的書。 無論是萊西,還是沈石溪的第七隻獵犬,都對我很有吸引力。 但對我來說最難忘的是美國著名作家威爾遜·羅爾斯的“紅雷摩斯之家“!

整個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讀了四五遍,但還是讀不夠。每次我讀的時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內心,我從不覺得無聊。它像磁鐵一樣吸住了我。

雖然故事很簡單,但情節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願望就是有一對心愛的獵犬。最後,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願望,生死結下的友誼與狗,所以我的感覺是,爲了比利的片段得到兩個獵狗和精力。只有一歲的孩子,沒有任何放棄,堅持的毅力深深打動了我!由於一個偶然的河流的機會比利拿了一本雜誌,裏面有賣獵犬廣告,所以比利決定攢錢給自己買的狗,不要依賴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牀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撲獸夾捕捉野兔的開始,我們將出售他們零碎河邊釣魚的人,賺了幾毛錢一天,從$ 50目標,只是這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它已經讓比利堅持了下來。兩年之久,他收集願意給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後一篇文章作爲補償。我被比利堅持震驚的信念!

想想我們自己,兩年學習時間就是不知道問題做了一個多少學生半途而廢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於老丹和小安的對主人的忠誠與奮不顧身。回想小獵犬領回來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獅。爲了環境保護髮展自己孩子心愛的獵犬,比利捨身保護了一對獵犬。漸漸地比利和小獵犬之間有着一種深深的情感,三人開始慢慢就會變得生活形影不離。一次次進行危險的經歷,使得企業他們的感情的人越來越多越深。小獵犬長大後,在一次社會狩獵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獅。在這危在旦夕的時刻,兩條小獵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國家主人的生命,來回報作爲主人,自己卻以身殉職。特別是老丹爲了能夠保護以及主人,與山獅奮力搏鬥中,耳朵被撕的一條重要一條,骨頭紛紛通過露出。最後導致失血過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願獨活於世……

最後兩個小獵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數量。不久,兩個小墳成長硃紅色蕨類植物。天使只能播種傳奇蕨草的種子,這是否給了天使比利的禮物......

合上這本書,讓我收穫頗多,讓我學會了很多做人要忠誠,做事要堅持,面對社會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學生自己有追求和實現夢想,通過不斷努力發展必然會影響呈現一個燦爛的美景。對待朋友,家人要真誠。我心中默默許願希望這些紅色羊齒草永存,常伴我們可以左右!

《故鄉》讀後感1000字5

也許是由於讀者和評論家精彩評價的緣故,當我第一眼見到《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本書時,就已經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輕輕地翻開書頁,展開了閱讀之旅……這是一個讓我內心一次次震撼,讓我一次次落淚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節在我腦海中始終揮之不去。

這本書主要描寫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夠擁有屬於自己的獵犬。經過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勞動,比利終於如願以償地得到了一對非常可愛的棕色小獵犬——老丹和小安,並且在爺爺和爸爸的幫助下,兩隻獵犬被訓練成狩獵高手。勇敢忠誠的老丹、機敏睿智的小安與比利朝夕相處,一起穿越山頭捕捉浣熊,結下了生死與共的情誼。在一次狩獵時,比利遭遇兇惡的山獅,生命受到威脅,危在旦夕。老丹爲保護自己的主人與山獅奮力搏鬥,用生命捍衛了自己的職責與尊嚴。深情的小安不願獨活於世,拒絕進食,絕世而亡於老丹的墳墓上。比利搬家時,去老丹和小安的墳墓告別,他驚喜地發現它們的墳頭長滿了象徵真愛、純潔,據說只有天使才能播種的紅色羊齒草。

在書裏我讀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擁有的愛,那是他爺爺和父親爲培養他成長爲優秀的獵人,而給予無私偉大而又默默無聞的愛;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間情真意切,榮辱與共的生死之愛。我也讀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堅定不移的信仰,英勇無畏、不畏艱險的拼搏精神,以及他們勇於擔當、一諾千金的責任感;更有比利、老丹與小安之間彼此的信任、忠誠和堅持,以及不離不棄,矢志不渝的友情,這些無不令我肅然起敬。

看完全書,感觸特別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們身上所散發出來的光芒使我感動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溫暖的家庭,天天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逍遙日子,老是以自我爲中心而不顧他人感受;做事馬虎拖拉,學習缺乏拼搏精神,沒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敗都歸結於別人,而從來不會去檢討自己。

記得父親經常對我嘮叨:“毅力”和“堅持”、“爲人”和“做事”,然而我卻置若罔聞,依然我行我素。當我讀懂了《紅色羊齒草的故鄉》的時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麼愚蠢和無知。每當我想起每日父親爲我準備豐盛早餐的`時候;幫助我分析題型的時候;幫我批改試卷到深夜的時候,我就無地自容,羞愧難當。《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讓我反省、讓我溫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讀,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讓我熱淚盈眶而無從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離開了陪伴他成長爲優秀獵人的狩獵場,他沒有忘記老丹與小安,還有它們墳頭充滿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以及被落葉掩埋的記憶。

是的,和比利一樣,我也不會忘記我童年的生活,不會忘記曾經讀過一本書叫《紅色羊齒草的故鄉》,更不會忘記作爲一個優秀學生所必須具備的大愛與堅持、忠誠與責任。

《故鄉》讀後感1000字6

在今年暑假,我讀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選集——《故鄉》。它主要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講述的是魯迅對童年往事的回憶,作者用純樸的語句、不多的筆墨深刻的刻畫了自己難以忘卻的人物形象及其特點。第二部分講魯迅的著名小說,其中便有家喻戶曉的《阿Q正傳》,更有婦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約一個星期時間來閱讀這本書,讀完以後,最大的收穫便是學到了寫文章要寫得真實,要寫得感人。像魯迅這樣的大文豪的文章雖然沒有什麼優美的修飾,華麗的詞藻,但也讓人讀起來有一種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夠讓人以一種欣賞的態度來細細品味這文章。

每一個有上進心的人無一不想擁有象魯迅先生那樣絕佳的文采,所以我們必須要寫出真情實感。光說不練是沒有用的,需要時間來證明,需要行動來實現。書的封面上說:“這觸動靈魂的優美文字,源自文學大師的心靈深處,在歲月的長河裏,如寶石般熠熠生輝,陪伴着我們一路遠行。”所以,要想寫觸動人心靈深處的文章,不是用萬般華而不實的美麗詞藻或修飾得不成樣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內心深處的“寶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個令我十分佩服魯迅先生的一點是,他寫得大部分的文字帶有一種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帶鋼。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給被諷刺者看,他們便會覺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慄;而與魯迅“統一戰線”的人看了便會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這也是他爲什麼會成爲一個優秀的、用筆桿子與敵人奮鬥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樣,現在社會也正需要這樣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鋼筆,結合一篇篇言辭犀利的文章向官場上的惡勢力予重重一擊。

魯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壇被人尊爲大師的原因,是因爲他源自內心的語言和革命無形的批判,而我們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懼怕寫作,就同樣需要這樣的法寶。

從魯迅的《故鄉》中,我們可以看到魯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塵封的大院。

童年的魯迅,彷彿是一個生活在天堂的魔鬼,豐衣足食卻寸步難行;而閏土則是生活在地獄的天使,生活艱辛但充滿快樂。閏土的童年必須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樂。魯迅的童年雖豐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閏土還可以去做無窮無盡的新鮮事,看無邊無際的海洋;而魯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沒有了自由,多少財富都是破銅爛鐵。自由纔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畢竟是幾十年前的封建社會,離現在已經有那麼漫長而浩瀚的一段歷史。可是,到了現在的社會,大人們還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地爲我們打造一個標準童年:束縛。

我覺得束縛再加上比較再加上無窮無盡的學習,與監獄相比也已經只有毫釐之差了。作爲社會未來的新動力,我們的生存狀態難道沒有理由受到關注嗎?大人們總是以爲吃飽穿暖學習好,就是一個孩子的全部,可這些卻恰恰是我們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們需要自由,我們要親身經歷,我們也要知道許多新鮮事,我們要一個快樂的童年,我們要逃離束縛!

《故鄉》讀後感1000字7

在上學期我們學習了大作家魯迅寫的短篇小說《故鄉》,學完以後我一直深有體會,所以趁這個假期我就又再讀了一遍。而這次我又別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魯迅,彷彿是一個生活在天堂的魔鬼,豐衣足食卻寸步難行;而閏土則是生活在地獄的天使,生活艱辛但充滿快樂。閏土的童年必須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樂。魯迅的童年雖豐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閏土還可以去做無窮無盡的新鮮事,看無邊無際的海洋;而魯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沒有了自由,多少財富都是破銅爛鐵。自由纔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撿貝殼……”“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來到的時候,魚都像青蛙似的有兩隻腳……”“老爺……”“這就是水生,我家現在困難,我……”

閏土那經過三十年磨損而相差巨大的話語,久久迴盪。

三十年後,因爲那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使兒時天真活潑,健康快樂,見多識廣的閏土,不見了;帶來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手也不像當初那麼細嫩,而是滿手褶皺,口子;眼深陷進去,看起來似乎有什麼煩惱令他睡不着覺。在他的家裏,多子,饑荒,苛稅,兵,匪,官,紳,都苦得他像一個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這麼被泯滅了。

那時,魯迅第二次見到閏土的時候,閏土叫了魯迅一聲老爺,讓魯迅好不驚訝。

當魯迅母親說:“不要叫他老爺了,還是照舊,叫迅哥兒。”

他卻搖了搖頭,說:“老太太說什麼呢,這不和規矩,不行。”

魯迅的心也頓時涼了,心中的那些話語也漸漸消失了,一時竟不知說什麼好。一顆主僕關係的種子,已在閏土心中深深紮根。那一夜,再說什麼也覺得陌生。

這就是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造的孽。

我們改變不了環境,於是只有隨着環境所變。而閏土就是這樣,有事我也想,他是長大了,還是變傻了,友誼畢竟不是用身份地位與金錢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畢竟是幾十年前的封建社會,離現在已經有那麼漫長而浩瀚的一段歷史。可是,到了現在的社會,大人們還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地爲我們打造一個標準童年:束縛。

我覺得束縛再加上比較再加上無窮無盡的學習,與監獄相比也已經只有毫釐之差了。作爲社會未來的新動力,我們的生存狀態難道沒有理由受到關注嗎?大人們總是以爲吃飽穿暖學習好,就是一個孩子的全部,可這些卻恰恰是我們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鄉》中,魯迅不僅點到了家鄉的改變給人一種惆悵的感覺,更用閏土和楊二嫂這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證明一個詞——改變。不論是家鄉的改變還是人物的改變,魯迅的文章總是給人一種微言大義的感覺,特別是最後一句: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讓人回味無窮。

《故鄉》讀後感1000字8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難懂”之類的藉口不看魯迅等文學大師的作品,從未想過要藉以閱覽一番。當我們今天學到《少年閏土》這一課的時候,陳老師把魯迅的原小說《故鄉》讀了一遍。這使我們感觸頗深。如果單單只是《少年閏土》的話,恐怕我們還只能理解到魯迅和他的夥伴不及閏土見多識廣這一方面,可是當聽了《故鄉》全文之後,魯迅想要表達的意思,我們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閏土當之無愧是重點人物。20年的轉變,使得他從一個勇敢機智、見多識廣的小男孩成爲一個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麼使他的改變如此之大呢?是貧窮?還是……這是我們所不能得知的。但是從魯迅的小說中,我們可以知道,在魯迅的心裏,閏土一直是一個勇猛聰明活潑的人,要不然不會一提到閏土就會想起他在刺猹的場面。可是,當閏土與魯迅說話的時候,第一個詞竟然是“老爺”。我相信當時魯迅的內心震動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許料想過千百種交談方式,但是肯定惟獨沒有料到這種。按照封建社會的標準來說,閏土是應該叫魯迅老爺,但是,從20年前的迅哥兒到20年後的老爺,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點?閏土的改變是顯而易見的,歲月在他的臉上,手上,都留下了滄桑的痕跡。但是,容貌的改變並不是他最大的改變,他最大的改變就是心理上的改變。也許,他的心裏還是把魯迅當成迅哥兒的,但是當時的社會不允許;也許,他的心裏還是想和魯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魯迅之間還有主僕關係。一聲“老爺”又包含了閏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還是因爲久久不見不熟識的陌生?這,也許只有閏土知道了。不知看過《故鄉》的朋友們注意過沒有,雖然楊二嫂是一個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個改變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經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後,她的樣子簡直讓魯迅認不出來了。對於她的樣子,魯迅只找到了一個形容詞——“圓規”。如果單純是外貌上的改變也就算了,楊二嫂成爲現在這副“醜模樣”也是因爲她的內心在漸漸地改變。她去魯迅家的時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舊傢俱的要求,被他拒絕後大放厥詞,說什麼“越富越一毫不肯放鬆,一毫不肯放鬆便越有錢”。如此尖銳的語句,簡直不像是一個“西施”所能說出的話,倒像是一個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話的中年婦女。不僅如此,楊二嫂離開的時候,還拿了魯迅母親的一副手套。如此種種,此人的改變也是巨大的。

《故鄉》中,魯迅不僅點到了家鄉的改變給人一種惆悵的感覺,更用閏土和楊二嫂這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證明一個詞——改變。不論是家鄉的改變還是人物的改變,魯迅的文章總是給人一種微言大義的感覺,特別是最後一句:世上本是無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讓人回味無窮。

《故鄉》讀後感1000字9

初讀魯迅先生的《故鄉》,在六年級。語文課本里的那篇《少年閏土》,至今記憶猶新。對閏土栩栩如生的描畫,兩個不同身份的孩子平等的友誼,給我的印象,竟是溫暖。

偶然向媽媽提起《少年閏土》,媽媽抽出一本《魯迅文集》來,翻到《故鄉》那頁,讓我看課文沒有摘錄的那個結尾。於是看了下來,體會到了魯迅先生筆觸的寒意。雖說《故鄉》並沒有像《祝福》《藥》那一般悲情,但在那文字背後,少年和中年的閏土站在一起,那種鮮明的對比叫我心寒。

魯迅在年幼時是欽佩閏土的,佩服他敢在月光下看守瓜地,能在海邊拾精美的貝殼……那時的閏土也是靈巧的,紅潤的臉蛋,健壯的四肢,誰會想到在數多年後活潑機敏的小夥伴歷經滄桑而變得又老又鈍?當年魯迅是那麼羨慕閏土,同時不滿於自己只能在大宅院裏看四角的天空,爲自己的孤陋寡聞而微微地懊惱。而分別時的那一場大哭,也讓我毫不懷疑他們的不捨。之後呢?正如我們想的那樣,幾十年後,他們又相見了,是心懷喜悅的,曾是多麼好的一對朋友。但現在站在魯迅面前的,這個衣衫襤縷、面容枯黃、目光渾濁的中年人,再沒有少年閏土的半點影子。當那聲“老爺”從他口中顫抖的說出時,魯迅的心涼了,再不是朋友,儘管兩人離得那麼近,卻又明顯有了距離等級之分。這個心靈上的落差,使當年的一切美好,不復存在。

是該感慨世事的艱辛?擬或是嘆息時光老人太過輕易地改變了一個人?

閏土只是一個地位低下的人啊,他卑微的內心恰恰體現了社會下層人們的哀弱,從他的以前開始,隨着魯迅筆法的飛快旋轉,我們看到了整個社會的黑暗,整個國家的不堪一擊。

魯迅的筆,就你一把利劍,刺破這層層的黑暗,他要光明啊,他要這個社會進步,要整個國家強大!他就是吶喊着,聲嘶力竭,蕩氣迴腸。他有自己的爆發點,他努力要去喚醒還睡着的人們,在他們麻木的心上撕開流血的口子,讓他們開始出現敏感的反應,讓潛伏於地下的新生力量結成洪流而噴薄欲出!這種吶喊,只有魯迅才能做到,他所帶來的刺痛感,乾脆利落地陷進每一個人的肌膚。

就像魯迅所召喚的: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要怕希望渺茫,也不要怕力量微小,只要有人想往前走,只有人敢往前走,那麼多人的腳,定能走出一條亮堂的路來!

魯迅的那個年代,與我們的現在雖相隔甚遠,但那種思想,那種責任,那種抱負或是理想,是一樣的。而且再過幾十年,幾百年,都不會改變,就像魯迅筆下那條牽繫着希望的路,往後的一代又一代,都將一步一步,前赴後繼地走下去!

《故鄉》讀後感1000字10

在我看來,故鄉不是一個地點,而是一種感覺,一種親切的感覺。而在魯迅先生的筆下,他的故鄉是一個舞臺,演繹三種人生。或許在今天看來,魯迅半白半文的風格,是讓人很生澀的。但我相信,魯迅在那個時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語言在講一個世俗的故事,在告訴世人,人是怎麼變成鬼的。

首先說到閏土,閏土作爲一個主要人物,他就是一箇中國農民的代表。閏土是個好同志,他從不覺得世間有多黑暗,他只是覺得是上天要讓他去種田、去受難。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許多農民一樣,信天勝過信自己。就連造反也要有個人來說“此乃天意”。黃巾軍、白蓮教、天地會,這些起義軍無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號。閏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鳥、看西瓜、拾貝殼,很美好的生活。但長大以後的閏土呢?多災多難,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鍋。所幸他沒有像祥子一樣把破鍋給摔了。這又是怎樣不幸!從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們可以想象,一個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從一個活人變成一塊走肉?這不是因爲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來順受代替了勇氣,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個閏土的麻木或許不算什麼,但千萬個閏土的麻木不仁又會是怎樣的悲劇?千年封建,鎮壓了中國農民的反抗與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壓在閏土們頭上的山正是他們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閏土又怎會成爲一個悲劇?

而楊二嫂則不是悲劇了,她的生活無疑是場喜劇了。她無疑是《故鄉》中最有喜感的一個人物了。無論是語言、動作還是經歷都像人民羣衆喜聞樂見的鄉村電視劇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還令人可笑。第一次讀“阿呀阿呀……”的時候,差點笑翻。魯迅這貨絕對不是人民藝術家,起碼餘秋雨、巴金、冰心這些藝術家們絕不會用這樣的筆調,用個“哼哼”就已經翻了天,他們絕不讓這樣的“阿呀阿呀”進入他們的生活。他們甚至要對魯迅豎起人民藝術的中指。讓我怎麼說呢?他們把魯迅的東西割掉了,我相信魯迅一定不會認爲自己的東西僅僅只有《故鄉》那麼長。而楊二嫂作爲魯迅“冷酷形象”的一大敗筆,她絕不是隻是一個笑話,她還是個符號,代表了無數市井小民。或許她唯利是圖造謠生事,但在文中魯迅並沒有呵斥她,也沒有對她說:“楊二嫂,你不能這樣,你要講八榮八恥,你要五講四美……。”爲什麼?或許在魯迅看來,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殺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謂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攮攮皆爲利往。我們不可能讓每一個人都成爲聖。貪點小便宜,嚼點小舌頭,又何妨?這纔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楊二嫂會一直存在,對於這種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鄉》中最大的悲劇,莫過於失去故鄉這個美好地方的“我”。其實故鄉沒變,變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觀念罷了。

《故鄉》讀後感1000字11

從魯迅的《故鄉》中,我們可以看到魯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塵封的大院。

童年的魯迅,彷彿是一個生活在天堂的魔鬼,豐衣足食卻寸步難行;而閏土則是生活在地獄的天使,生活艱辛但充滿快樂。閏土的童年必須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樂。魯迅的童年雖豐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閏土還可以去做無窮無盡的新鮮事,看無邊無際的海洋;而魯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沒有了自由,多少財富都是破銅爛鐵。自由纔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畢竟是幾十年前的封建社會,離現在已經有那麼漫長而浩瀚的一段歷史。可是,到了現在的社會,大人們還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地爲我們打造一個標準童年:束縛。

我覺得束縛再加上比較再加上無窮無盡的學習,與監獄相比也已經只有毫釐之差了。作爲社會未來的新動力,我們的生存狀態難道沒有理由受到關注嗎?大人們總是以爲吃飽穿暖學習好,就是一個孩子的全部,可這些卻恰恰是我們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們需要自由,我們要親身經歷,我們也要知道許多新鮮事,我們要一個快樂的童年,我們要逃離束縛!

吶喊》是魯迅先生自《狂人日記》後的第二本經典小說集,是世界的名著,這本書中有些文章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鄉》,《藥》,《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魯迅先生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在日本的首都東京留學時,看到和聽到當時中國人民的麻木不仁從而使魯迅先生強烈的愛國意識甦醒。

當然,在《吶喊》這本書中,像這樣的文章還有許許多多,魯迅先生寫這些文章是爲了讓當時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後,能夠清醒過來。

作者對“故鄉”的感情不僅僅是人與人之間一般的感情,同時還是帶有個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對“故鄉”沒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個人就已經與它有了“剪不斷,理還亂”的精神聯繫。童年、少年與“故鄉”建立起的這種精神聯繫是一個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擺脫的。後來的印象不論多麼強烈都只是在這樣一個基礎上發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擺脫開這種感情的藤蔓。具體到《故鄉》這篇小說中來說,“我”對“故鄉”現實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時已經產生的感情關係的基礎上發生的。“我”已經不可能忘掉少年閏土那可愛的形象,已經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時形成的那個美好故鄉的回憶。此後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時形成的這種印象疊加膠合在一起的。這就形成了多種情感的匯合、混合和化合。這樣的感情不是單純的,而是複雜的;不是色彩鮮明的,而是渾濁不清的。這樣的感情是一種哭不出來也笑不出來的感情,不是通過抒情的語言就可以表達清楚的。它要從心靈中一絲一絲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時間,需要長度,需要讓讀者會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體驗。這種沒有鮮明色彩而又複雜的情感,在我們的感受中就是憂鬱。憂鬱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緒,是一種不強烈們又輕易擺脫不掉的悠長而又悠長的情感和情緒的狀態。《故鄉》表現出來的是一種憂鬱的美,憂鬱是悠長的,這種美也是悠長的。

《故鄉》讀後感1000字12

每一本好書,都是一朵美麗的花。早晨睜開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見一本好書;而每個晚上,就是守着這本書,靜靜地讀。就如此刻,我遇見熊培雲《追故鄉的人》,忍不住輕輕拾起。——題記

這個題目挺有趣:《追故鄉的人》。

看似是一個人在懷念故鄉,但是一打開,卻不是那樣了——現在的故鄉,還是原來的一樣嗎?一個城裏人,還能迴歸鄉村的那種寂靜嗎?石板青苔,小磨驢拉,簸箕篩米,莫不有一種淡淡的鄉情。有趣的是那盞燈,電燈,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還會有螢火蟲,那一盞盞燈中包含的卻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對兒女上大學的希望……

看着這些淡樸的文字,想到的都是鄉間農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鳴,不能言傳,卻感受到了作者對原本鄉間的懷念。零碎的文題,有的只有一個字,有的有兩個字,不是很長,卻是我這個孩子感到了一種幽幽的迴音,這老物件們的思想呵,那麼詩情,那麼優美,以最質樸的訴說使我們從塵世的喧譁回到了淡淡的過往,這過往是灰色的,很細膩,卻更加的蒼老,就如同那書中的一張張黑白的插圖,那麼的古樸,充滿着一股曠野之力,深沉而憂傷,憂傷得不是它們離開自己,而是所有的鄉村,將不像原來一樣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鄉情了吧。

這本書,語言是質樸的。記得作者寫到殺的雞時,聯繫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雞吃了,雞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這個例子證明了人性的貪婪,也暗示着,鄉村快不復存在。原來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風,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鄉了。

如今的一切,已經不是原來了——人們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機,卻沒有一個人在追故鄉。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離我們有多遠?敢問你,晚上追的是什麼?追星?追劇?追燈?有人追故鄉嗎?敢問你,晚上聽到什麼了嗎?聽歌?聽音樂?有人願意去聽花開花落嗎?敢問你,晚上看到什麼了嗎?看電影?看電視?有人看好書了嗎?

人性是貪婪的,唯有不讓故鄉成殤,才能保持人性吧!現在的世界,難道還有“五月螽斯動股,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牀”的場景嗎?這本書彷彿是乾土中落入的一線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嘆息起來:人必得要在城市爭得一席之地,才肯回歸鄉野嗎?

這本書更是喚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試想,鄉村之晨,花草樹木,莫不生長,蓬勃生機,更是惹人喜愛。讀好書如同與一個高尚之人談話,讓我無時無刻提醒自己,改變自己心中的污點吧,追追你那樸實自然的故鄉吧!

朝花,是得拾的;舊事,是得提的。別讓質樸,成殤。

《故鄉》讀後感1000字13

地區錦標賽已經結束,炎熱的夏天即將到來。就在這個時節,我們學習了魯迅的《故鄉》。這是一部以20世紀一二十年代的中國爲背景的作品。

一般說來,“故鄉”二字會讓人感到溫馨和親切。但當我看到只有這兩個字的標題時,心頭卻莫名地涌出一種無法言傳的寂寞。作品還沒有閱讀,爲什麼會產生這種感覺呢?我實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嚴寒,回到相隔二千餘里,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去”開頭,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涼,講述作爲一家之長的“我”之所以回到業已破落的老家,是爲了處理家產,並與父老鄉親告別。我瞭解這些內容後,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內容相符的。

現實的生活讓人對未來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懷戀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無人地爬滿屋頂。“我”竟然沒有一處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過,有一樣東西給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憶,它像一條暖融融的毛毯覆蓋到“我”疲憊的心靈上。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鄉吧。

故鄉原本是醫治心靈創傷、洗淨心靈污垢、安撫疲憊身心的地方。正因爲如此,當“我”回到那天真爛漫的孩提時代時,我覺得故鄉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間。現實中的故鄉給了“我”迎頭一擊。楊二嫂尖酸刻薄,對“我”冷嘲熱諷,昔日小英雄閏土對“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觸到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鄉已消逝得蕩然無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開一個期盼已久的字禮品盒,發現裏面的禮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時一樣。

到了這個時候,“我”除了向現實中的故鄉道別之外,也決定告別心中的故鄉。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線希望。對於讀者的我而言,這或許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這裏結束。我讀完這部作品後產生了一個疑問:本應讓人依戀的故鄉雖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難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麼?在那以後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鄉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覺得人人都在心中擁有自己的故鄉。不管是在何種情況下離開故鄉,也會像詩人石川啄木所描寫的那樣:“鄉音難忘,爲聽鄉音去車場,人來人往……”

《故鄉》中的“我”不再留戀故鄉,他懷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爲他的雄姿吶喊助威的同時,心裏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讀完了《故鄉》,但我心中的波動並沒有結束。那天放學回家後,我想起房間角落裏有套世界文學全集,便到書架上去尋找。很幸運,在書架盡頭翻出了一本已經發黃的《阿Q正傳·狂人日記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來,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開一看,裏面果然有《故鄉》一文。我翻到《故鄉》那頁讀了起來。文字雖然和課本中的完全一樣,但重新閱讀一遍,卻產生了一種與讀課文時截然不同的、新鮮的感覺。

《故鄉》讀後感1000字14

《故鄉》是現代文學家魯迅創作的短篇小說。小說以“我”回故鄉的活動爲線索,依據“我”的所見所聞所憶所感,着重描寫了閏土和楊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後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與剝削之下農村破產、農民生活痛苦的現實;揭示了封建傳統觀念對勞苦大衆精神上的束縛,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隔膜;表達了作者對現實的強烈不滿和改造舊社會、創造新生活的強烈願望。當我讀完這本書時,強烈感受到舊中國的民不聊生,與我們現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新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尤其黨中央提出“改善民生”這一理念,讓中國人民在現實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設小康社會帶來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平鎮我姥爺家這幾年的巨大變化來。

一 嶄新水泥路

從前我坐車回姥爺家的時候,村裏只有泥濘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當不過了,而且也有許許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車上,就如同在蹦蹦牀上一樣,上蹦下跳的。自從開啓“一事一議”和“平整土地”的項目,村裏修建了幾條機耕路,寬敞的機耕路筆直地從田間穿過直達村裏,鄉村就像換了一個新容顏:路變成了水泥路,再也沒有灰塵和泥巴,坐在車上,也沒有一絲的不平穩,公路兩旁也添加了許多的楊樹和松樹,成羣的小鳥在樹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歡快又輕柔的叮咚聲來爲小鳥們伴奏,各種各樣高大的樓房也在靜靜地凝聽。我興奮地跟姥爺說:“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後我經常回來看您!”姥爺樂呵呵地說:“乖孫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處是種出來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農作物可以更快捷地運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煩,隔壁家的張爺爺以前種了很多的甘蔗,因爲路太爛,大卡車都進不來,要用牛車拉幾十次到公路邊才能裝車運走,講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現在老闆直接開車到田間地頭把農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這一條條四通八達的大路,讓農村發展的勢頭更猛了,村民們的生活也隨着進入了快車道。

二、廣場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廣場舞,如今也跳進了我們的小農村。每當夜幕降臨,村裏的文化活動中心——操場上就傳來動感的音樂,各家的大媽們都不約而同地聚集到一塊,隨着音樂像愉快的蝴蝶一樣翩翩起舞,誰又想到,就在幾年前她們可都是麻將牌桌上的主力軍呢!操場四周,老人們在下棋、聊天,孩子們在嬉鬧、遊戲,好一幅和諧新農村的動人畫卷啊!

當然,農村的變化遠遠不止這些,隨着我們的國家越來越富強,惠民政策越來越多,真是“芝麻開花節節高”啊!我相信姥爺家的生活一定會蒸蒸日上,繁榮昌盛!

《故鄉》讀後感1000字15

這一本書已經是我的讀物之舊了。雖然已經讀完好久了,但每當我翻開灰塵皚皚的舊書堆時,看見了這一本書,我總是激動不已,拿起它愛不釋手地翻了又翻,看了一次又一次。它就是我的最喜愛的書之一:《綠山牆的安妮》。這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馬利筆下的一部最著名的經典長篇小說。

故事開頭講述了綠山牆農舍的卡思伯特兄妹決定領養一個男孩,幫忙做點農活。可萬萬沒想到的是孤兒院送來了一位愛幻想、喋喋不休的紅髮女孩,一個嚮往美好的小精靈。正是因爲這一個愛幻想、喋喋不休的紅髮女孩,如一陣清風吹開了這個農舍鄉村以往的寂靜無聲。剛開始進入卡思伯特兄妹的家庭,瑪麗拉是十分反感安妮,要求馬修再換一個男孩,但安妮天性活潑樂觀,她愛生活、愛自然、愛周圍的每一個人,這種愛使她得到了應有的回報。由於馬修被安妮打動了,一而再再而三地苦求妹妹:這孩子真的很有趣,又也怪可憐的,我們就收了她吧!之後,瑪麗拉也勉強答應了馬修的請求。直到她真正接觸到這個嚮往美好事物的小精靈,她不得不承認安妮的確是個很有趣、討人喜歡的小精靈。不久後,安妮就正式融入這個家庭了,開始了自己的學業。

安妮長得並不漂亮,紅頭髮、還有滿臉的雀斑,重要的是她還是個孤兒,父母早早雙亡。但是她有一顆懂的感恩、善良的心,再加上她的天性,在精神領域中堪稱完美無缺。安妮也交到了很多朋友,憑藉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學。但她爲了照護生病的養母瑪麗拉,毫不猶豫地放棄了大學學業,千里迢迢趕回來做了一名鄉村教師,一邊工作一邊照護瑪麗拉,這令我十分感動。

因爲我看到了安妮活潑樂觀的天性,所以每當我不開心的時候,總會想起安妮處事的樂觀態度,它告訴我:不要悲觀,不要對生活有着消極的態度。它是一種精神,通過閱讀這一本書,安妮的精神永遠活在我心中。

這個活潑樂觀,生性善良卻又常常惹亂子的,嘴角時不時盪漾着一抹微笑的女孩深深地鐫刻在了我的心裏。她很會交友,周圍的人都很樂意地和她在一起相處。看到這,我不禁問自己:我爲什麼交不到朋友,爲什麼不能讓自己更出衆更討人喜歡?求人不如求己,我很快認識到了問題的關鍵,我深深感受到:作爲一個人,要善於發掘自己,讓他人注意,大方地面對着別人,這樣別人才願意和你交朋友。然而這一點我恰恰沒做到。

安妮有一種可貴、令我欽佩的精神,那就是她的樂觀。我們都知道:一個人早晚都會經歷一些風雨坎坷,但如果有着安妮那種精神,把困難當作挑戰,在冬天過後,春天還會遠嗎?

通過閱讀《綠山牆的安妮》一本書,我受益匪淺,和主人公安妮相比下,我真正地看到了我和安妮的差距。現在,每當我遇到困難或心裏不開心,我偶爾也會想到我的讀物之舊:《綠山牆的安妮》,這時,我總會大聲地往自己心裏呼喊:不要怕!迎難而上,把困難當作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