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變小超人》讀後感範文(通用3篇)

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後感,把你的收穫和感想記錄下來吧。那麼如何寫讀後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百變小超人》讀後感範文(通用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百變小超人》讀後感1

前幾天,我在書店買了一本童話書《百變小超人》。我有個習慣,買了新書就會立刻翻看,看着看着我就被故事牢牢的吸引住了。

故事內容是這樣的,在遙遠的外太空,有一顆名爲克里斯的小星球,它的科技十分發達。克里斯總統從下屬的彙報中得知,地球上青少年的權益時常被侵犯,他們有的遭受大人們的惡意侮辱,有的由於管教不嚴而誤入歧途。於是,克里斯總統爲了挽救地球的未來,便任命地球上一名叫馬米的小學生爲正義使者,賦予他不可思議的變身本領,並指派拇指超人作爲他的助手。就這樣,一個又一個新奇有趣的故事在地球上發生了。

馬米是一名心地善良的男孩子,他憑藉變身術和拇指超人的幫助,一次又一次幫助身邊的青少年化險爲夷。同時,由於他生性調皮,也鬧出了不少令人捧腹的笑話,他變成大恐龍在房間裏歡蹦亂跳,結果引發了一場小型地震;他變成班主任的樣子在班上大出風頭,結果卻和真正的班主任撞了個面對面;他變成市長把整個城市攪了個天翻地覆……

我喜歡百變小超人馬米,我要學習他樂於助人的精神。我要做一個聰明,但不頑皮的“百變小超人”。

《百變小超人》讀後感2

學校“法治護航,快樂成長”的號召下,陳老師給我們推薦了很多“法治”方面的好書,其中我特別喜歡《百變小超人》這本書,真是太有意思了,和我以前看的很多書都不一樣,它有內涵有思想有保護我們未成年人權益的法律知識。書裏那一行行優美、樸實的文字以及新奇有趣而幽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百變小超人》是一本輕鬆幽默的.普法童話書。故事內容是這樣的,在遙遠的外太空有一顆名爲克里斯的小星球,它的科技十分發達。克里斯總統從下屬的彙報中得知地球上青少年的權益時常被侵犯,他們有的遭受大人惡意侮辱,有的因爲管教不嚴而誤入歧途。於是,克里斯總統爲了挽救地球的未來,便任命本故事的主人公馬米爲地球的正義使者,賦予了他不可思議的變身本領,並指派力大無比的拇指超人作爲他的助手。馬米是一個普通的小學生,是個心地善良的男孩子,他淘氣而聰明,憑藉變身術和拇指超人的協助,一次又一次的幫助身邊的青少年化險爲夷。同時,由於他生性調皮,也鬧出了不少令人捧腹的笑話。馬米經歷了很多奇幻冒險,以自己的善良和正義揚善懲惡,勇敢的幫助了許許多多的人,成爲一名守護正義的百變小超人。

馬米和拇指超人有趣的經歷,不僅驚心動魄、幽默好玩,更讓我在愉快的閱讀中潛移默化的學到了有用的法律知識。我開心地瞭解到,我的日記爸媽不能未經同意隨便翻看,因爲我們享有隱私權;大人不能毆打或用難聽的語言侮辱責備我們,因爲我們的人格尊嚴不容侵犯;老師、父母不能沒完沒了的給我們佈置超多的作業,要保障我們的睡眠、娛樂、運動的時間,因爲我們享有休息娛樂權,我們未成年人還受到國家的保護,享有身體健康權、着作權、榮譽權、參與權等很多很多權力。讓我開心的知道我們是祖國的花朵,受到法律的保護,我爲我生活在平等自由富強明主公正的法治社會而驕傲!同時通過《野人之謎》這則故事,還讓我知道了“刀劍無眼”、衝動是魔鬼的道理,攜帶危險物品不僅可能傷及他人,更可能觸犯法律。

《百變小超人》是我課餘時間的良師益友,讓我受益一生。它帶給我快樂的同時也帶給我思考。我暗暗下決心:我要好好學習,多看書,多學點法律知識,將來做一個像馬米一樣勇敢、樂於助人的正義英雄。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保護所有小夥伴們在快樂中成長!

《百變小超人》讀後感3

我印象中的法律書,全都是比詞典還要厚的書中“巨無霸”,裏面有數不清的條條款款,讓看的人眼花繚亂,望而生畏。很多同學也都認爲,法律書就是一本本天書,要讀懂它,應該只有那些學問很大的成年人才能做到吧。

我,一個普通的小學生,當然讀不懂那些深奧的法律條文,但沒讀過那些“巨無霸”的我,還是成爲了我們班上的小法官,你知道,我是怎麼做到的嗎?

這不,小東和小虎又吵吵嚷嚷的找我來評判了!原來,小東送給小虎一支鋼筆,現在他們倆鬧矛盾了,小東想要把筆要回去,但小虎不肯給,兩個人爭奪的時候,還把筆弄壞了。小虎要小東賠,小東認爲本來筆就是自己送他的,所以不需要賠償。我瞭解了事情的原委後,淡定的說:“就這事兒啊,按照法律規定,小東的筆已經送給小虎了,財務的所有權就發生轉移,所以,現在這支筆就是小虎的了,小東,你弄壞了,就要照價賠償的。”小東瞪大了眼睛:“原來,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呀。小帥,你太厲害了,連這個都懂!”

同桌小路早上到校就嘟着小嘴,一見到我就問:“小法官,你幫我評評理,我爸媽這麼做對不對!”說着,她眼淚就掉下來了。我連忙遞給她紙巾,瞭解情況。原來,他爸爸媽媽偷偷看了她的日記本,原本日記本里也沒有記着什麼,可是她覺得爸爸媽媽不夠尊重她,不相信她,就和爸媽頂嘴了。結果她媽媽卻說:“你是我女兒,我看看還犯法了不成!”她覺得很委屈,我邊安慰她,邊告訴她:“父母未經子女同意,不能隨意翻看她們的日記,信件,電話,短信等等,這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更不能將看到的東西隨意宣揚,否則就屬於侵權行爲,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你媽媽這樣說是不對的。但,爸媽也是因爲關心我們,才採取了不正確的關心方式,你別生氣,因爲他們是還不如你的“法盲”哦,你回去做回普法小專家,教教他們,不要用吵鬧解決問題!”同桌破涕而笑,一臉崇拜!

我還能用法律守護自己的利益哦!奶奶給錢讓我自己買的復讀機比別家貴了一百多,媽媽帶我去退,店老闆不肯,我告訴他:我只有10歲,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我買復讀機的舉動,必須經過我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我媽媽,追認纔有效,所以,在沒有得到我媽媽認可前,我的買賣行爲是無效的,是可以退的。老闆被我的專業術語說得一愣一愣的,不但退給我了,還連連稱讚我是個法律小達人!

怎麼樣?我這麼厲害,你是不是非常羨慕呢!其實,我的這些知識,全都來自法律碩士樸琳琳的《百變小超人》!就是這樣一部幽默精彩,清新活潑的普法童話書,讓我愛不釋手,也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在日常的生活和學習中學會了如何行使合法權利,保護自己,讓自己理直氣壯的做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