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華》讀後感

《芳華》讀後感1

林峯的人物形象太正經了,典型老實人 正直倆字貫穿一生。唯一不正經的一次還被抓住通過觸摸事件爲線索才展開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愛先後失去了父愛母愛 唯一遇到喜歡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體中連羣衆的關愛也得不到 窮醜有錯嗎 自卑纔有錯吧 對母愛渴望又失望 註定命裏沒有溫情這東西啊,,丁丁展現了女生是多麼善變的。就像那種瓶蓋擰不開 拿到快遞拆的比誰都快的哈哈 還有一個角色對她無感甚至看完連名字是啥都沒記住。但是看到後面覺得很卑鄙。可能是我們每個人內心的真實寫照。只不過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罷了。

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羣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高。

最後,有些回憶正是因爲她過去了才顯得美好。重來一次誰也沒耐心。過去的就過去吧 ,最好的都在夢中,在幻想裏。

身體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見一個多了許多肉、少了許多頭髮的林丁丁。因爲他當年那麼愛那個小林,他不願意她變,不願意她老,不願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爲了自己好,也是爲了小林好。不看,那個年輕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遠活在一個人的心裏,夢裏。

《芳華》讀後感2

初識嚴歌苓,之於《芳華》。馮導的才華與情懷賦予《芳華》鮮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華記憶與感傷。

不言而喻,人們總會驚歎於馮導背後的女人、《芳華》背後的女作家——嚴歌苓。

簡單直接的描述這本書,故事發生在二戰時期的上海,一名中國女子,在兩個猶太男子之間的情愛糾結。

故事的原型起源於1993年,嚴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遊,發現柏林牆一個展覽館裏“陳列”着很多故事。“有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小夥子跟一個女孩子在東柏林訂了婚,小夥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愛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機會,他在歐洲見到一個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帶到東柏林,偷了她的護照,讓他的未婚妻假冒那個歐洲女孩,用歐洲女孩的護照過了關。”

在文中的關係則是,主人公玫愛上剛逃到上海的猶太男子彼得,在“終極解決方案”就要實施之際,玫爲了讓彼得去美國,臨時抓了個與彼得十分相像的傑克布做救星,最終玫用彼得的錢救了傑克布,用傑克布的護照讓彼得去了美國。

對這本書的簡要評價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儘管故事的主線以愛情爲主,可作者將其與二戰時期、混亂不堪的上海相結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間的愛情。文中除了對男女愛情發展狀態及心境的描述細緻入微之外,也將讀者帶入到二戰時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讀者對於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說中有這樣的描述:“首先告訴你的這個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猶太難民卸貨一樣傾瀉在碼頭上……一船接一船的猶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時候,在上海靠岸的遠洋輪嘩啦一下打開底艙,裏面裝成緊緊實實:一個巨大的人餅。那就是從集中營直接上的‘貨’……告訴你的這個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種人。這個上海的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勉強把有英國國籍的塞法迪猶太闊佬看做人,猶太闊佬又把俄國流亡的猶太人勉強當人看,而所有這些人再把有錢的中國人勉強當人看,把沒錢的中國人完全不當人。再來看看中國人。中國人在這裏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強當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錫克人當‘紅頭阿三’,把歐洲來的猶太難民當‘猶太癟三’。假如中國有個說法是‘三教九流’,那麼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這樣的描述爲主人公的出場和之後的選擇做了充足的鋪墊。也不難理解,在這樣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愛之人—彼得,爲逃離這個終將不屬於他的城市的不擇手段和靈活應付,與另外一個深愛玫的猶太人—傑克布的樂觀正直、自我發現並自我成全、對玫義無反顧的愛形成鮮明對比。

2、愛情之外的親情

除了對於三位主角的情愛關係進行描述之外,文中對於枚與父親及繼母的親情也讓人心有觸動。

玫十二歲時母親逝世,父親後來找了一個上海本地女人凱瑟琳,凱瑟琳只比玫大六歲,玫打心眼裏瞧不上小家子氣愛慕虛榮的繼母。此後,便有了玫爲避開繼母而離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驕縱是父親對他的寵愛。

正如文中所說:“我們父女都有別人不認識的一個方面,這個方面只有父女面對時才活過來。一旦我和父親以我們血緣中特有的面目出現,一切都盡在不言中。沒有比那種理解、原諒、接受更徹底了。冒犯還沒出現,就已經被原諒了,不管我一生還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這個時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這樣無言偉大,讓人動容的親情。

儘管玫不喜歡繼母,但後來在父親離開上海,她與繼母相依爲命的日子裏,繼母表現出一種長輩般對玫的關心。甚至在勸說玫認識到傑克布纔是真的愛她的時候,不惜出賣自己的祕密。只爲了玫好,讓她認真考慮清楚,傑克布是出去做強盜都會讓她無憂憂慮過好日子的人,纔是真的愛她。在越來越艱難的貧窮日子裏,繼母也大方的將自己的積蓄拿出來維持一家的開支。

3、親情之上的愛國與正義

作者除了對男女愛情和家庭親情描述之外,還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戰愛國人士的犧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輕的闊少年溫世海爲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紀,脫離優越的家庭而選擇做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前途未定的遊擊分子,不惜一切代價,奉獻着自己的力量,可見這個男孩的勇氣可嘉、愛國之心。

後來,也有深愛玫的傑克布加入到這場正義與非正義的抗爭中去。

4、愛情下的人性窺探

作者除了對男女愛情和家庭親情描述之外,還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戰愛國人士的犧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輕的闊少年溫世海爲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紀,脫離優越的家庭而選擇做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前途未定的遊擊分子,不惜代價奉獻自己的力量,可見這個男孩的勇氣可嘉、愛國情懷。

作者對於玫與彼得、傑克布的愛情糾葛與其中的人性變化環環相扣,描寫的直接鮮明、接地氣。玫在經歷與彼得的一見鍾情之後,慢慢認清彼得的精明能幹與唯利是圖之後,將自己與彼得狂歡之後的平靜描寫爲一種“自我厭惡”。

彼得把錢往他手裏一塞,毫不愧疚地開始他一天十四小時的辛勤工作,而玫則開始漫長的一整天的自我厭惡。作者描寫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條,每個行爲完成一項任務,每個任務離預答的目的地更進一步,可我玩完了什麼都完了。”

與此相反,是傑克布對玫的疼愛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樣的不幸和困難,都保持的樂觀,在與玫約會時,總是花光自己的錢給玫點一桌子她愛吃的東西,是願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護照顧玫的男子漢。

最終,玫在一次次的掙扎糾結中,選擇了傑克布,也愛上了傑克布。

故事講到這裏,就結束了,歡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漸升溫,春暖花開的日子裏,願你踏實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華》讀後感3

芳華,顧名思義,芬芳四溢的美好年華。單就這個名字都會令人扶首追憶,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滿心歡喜,令人心生嚮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觀影的,不幸沒有時間。退而求其次,購買了書籍。看那軍綠色的封皮,滿是青春氣息,又見軍旅風貌。封皮上那兩條修竹一樣挺拔的小腿,傳遞着活力、激情、優雅、美好。軍旅膠鞋的質樸、奮鬥,芭蕾舞鞋的精緻、高雅,詮釋着芬芳年華。

滿懷嚮往,滿懷參加青春盛宴的激動,打開扉頁,打開每一個篇章,卻在閱讀中,慢慢地冷卻了熱情。那平白無奇的鋪敘中,我沒有看到青春飛揚,只看到一地雞毛,一片流言蜚語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說的三分之二,都沒有新奇可言。於是斷言,本書一般,便擱置了。後來本着總要看完的心態,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我又再次拿起《芳華》。

讀完後,我收回之前對本書草率的判定。一個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時不難,難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難;難在你對我不好,我依然對你好。我好也會對你好,不難;難在我不好,卻依然對你好。把無私奉獻堅持一輩子,堅持到生命最後一刻,這樣的平凡就是不平凡,這樣的普通就是偉大。劉峯就是這麼一個平凡普通又不凡而偉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詮釋了“好人”這個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踐行了“好人”的事蹟,他的一生就是大寫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變了對《芳華》這本書的看法。

很多人都會說,當好人能得到什麼?當個好人,在某些世俗意義上,不能比別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義的驅使下,很多人不再願意當個嚴格意義上的“好人”。在這樣的社會現狀下,“好人”變得更加珍貴。我也曾爲此困惑。後來有哲學家說“成爲好人就是對好人最好的獎勵。”我愚昧,還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這段話,“成爲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報。”我心中豁然開朗,上天從不曾虧待過善良的人們。

列夫·托爾斯泰曾說: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結果,那也不能稱爲“善”,“善”是超乎因果聯繫的東西。《芳華》裏的劉峯就是這麼一位不計任何因果聯繫,始終善良的人。他的默默無聞,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輝,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靜坦然面對死亡的態度,都彰顯了他豁達和超然。

嚴歌苓貌似擅長從平淡無奇中發掘人生的意義。原來讀過她寫得《陸犯焉識》也是如此。大量的瑣屑的日常生活鋪敘,牽引着你走入一個個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卻在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滅的人性光輝和愛的影子。

如果說《無問西東》是偉大崇高,那《芳華》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說《無問》是日月霓霞,那《芳華》就是微風細雨。《無問》用那恢宏史詩般的氣度,碾壓《芳華》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華》卻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們心間生長,堅韌頑強,雖雜亂雖渺小,卻無法無視和逾越。就像理想與現實一樣,《無問》是前者,《芳華》是後者。

《芳華》讀後感4

相比於影片,自己更喜歡文字一點。因爲,可以隨心所欲的快進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聯想,天馬行空,書中人即我,我即書中人,通過文字很容易有一種代入感,影視則將人物形象化,也進一步固話了,自己是先看的電影《芳華》,後面再看書籍《芳華》的時候,每次看到劉峯其實都會不自覺的想起電影中的“劉峯”。

總體來說,電影還是比較忠實於小說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動,不過基本劇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應該是小說裏面有一個結局:劉峯患癌去死。而電影中只說到劉峯和小曼相依爲命。

看豆瓣上的介紹說,《芳華》原名叫做“你觸摸了我”,其實從整本書來看,觸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啓下的作用。在觸摸事件之前,整個小集體雖然有摩擦,有勾心鬥角,不過還算是一個完整的.集體。前期的一些鋪墊和人物介紹也是在這之前發生的。然後就是劉峯拙劣的表達了自己的愛意——觸摸了林丁丁,劉峯從神壇上被拉下來,踩着泥土中,最後黯然離去,去伐木連,去前線,最終把一隻手留在了戰場上。

留在文藝團裏的人也在之後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給了認識的“表哥”,後來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親戚的介紹下終於嫁入了豪門,不過最終還是難以融入進去,離開後再嫁一個商人,移民國外,後來依舊黯然離婚再回國。蕭穗子成爲了一個作家,也成爲了記錄他們曾經芳華的人。讀後感·而故事的另一個主人翁——何小曼在經歷過觸摸事件之後,也徹底對文藝團失去了信任。裝病被發現之後去了前線,偶然情況下成爲了一名英雄,卻變得精神失常,同時丈夫也在戰場上犧牲了。再後來,和劉峯相依爲命。陪着劉峯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後一段路程。

讀完全書以後,依然有一種無處排解的壓抑感。仍舊是因爲,書中沒有一個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語氣,平鋪直敘她們曾經的故事。沒有過多的摻雜個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個人有個人的幸運與不幸吧。劉峯不幸嗎?他是幸運的,相比十五歲上了戰場,最終也留在了戰場的無名小戰士。何小曼不幸嗎?她的童年確實很悲慘,不過後來好歹遇到了一個“貴人”,讓她得以脫離曾經的苦海,不至於被淹沒。林丁丁?蕭穗子?郝淑雯?應該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於劉峯和何小曼,她們還是比較幸運的。

大家都不是壞人,也都有各自的幸運與不幸,這就是所謂的生活吧。

《芳華》讀後感5

小說讀完了,故事的結局很悲涼,文工團裏的那幾個女孩都沒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較好的一個了,丈夫下海經商致富,但最終還是離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沒有過多的描述,靠寫作爲生,過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萬選,先嫁給一個軍事科學院研究生,卻不被婆家人待見且丈夫懦弱,最後離婚,而後嫁給一個居住國外的潮汕人,也以離婚告終;何小嫚嫁給排長,而後她精神失常,丈夫犧牲,最後一個人踽踽獨行,老來與劉峯相依爲伴,沒有名分。

《芳華》,她們哪來芬芳的年華,有的是人間的滄桑與淒涼。

二十歲的劉峯遇上二十歲的林丁丁,默默地爲她做了那麼多事情,默默地對她好了那麼久,自以爲水到渠成的表白卻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結束,以被罰上前線告終。劉峯有沒有用盡全力去愛林丁丁,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知道,因爲這個女人,劉峯的命運來了個大逆轉,並以失去一隻手臂作爲代價,更慘痛的代價應該是對那顆曾經青春萌動的心的打擊吧。傷的越深,記得越牢,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劉峯這一生算是沒法忘記這個女人了。後來的劉峯,娶了售票員爲妻育女,而後,妻跑而未見心中波瀾;遇見小惠結一段緣,但也就僅僅是身體的喜歡,我甚至都認爲劉峯對小惠連身體的喜歡都沒有,畢竟他與小惠的相識也僅是因爲他這個老好人可憐這個髮廊女;老來與何小嫚相依爲伴,卻從未碰過她,病危的劉峯,還爲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換竿子、砌地磚、修燈泡、叮囑換碗,讀來感動。小穗子說,“劉峯的心是愛她的,疼她,憐惜她”,是的,劉峯是愛小嫚的,但是這種愛不是愛情,是親情,是戰友情。如果劉峯真的是愛情那種愛小嫚,應該是身體和心都愛她的,除非劉峯認爲小嫚是那種不可褻瀆的女神,而事實上小嫚從來就不是劉峯心中的女神,林丁丁纔是。終其一生,小嫚就這樣愛着劉峯,而老來能陪伴在他身邊,即使沒有名分,對小嫚來說,她心裏應該也是滿足的吧。

我想,如果當年的劉峯愛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當年劉峯愛着林丁丁的時候而正好林丁丁也愛着他,故事的結局會很不一樣,他們是不是都能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沒有如果,生活也沒有如果。終究是人物的性格決定了他們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說愛對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麼,問題來了,怎麼才知道你愛對了人?假如你真的愛錯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棄?你的選擇,你作主。

每個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芳華。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芳華》讀後感6

偶然的機會,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曬書單,書店結賬時放在收銀臺處,於是順手拿來。

開會開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團的愛情故事。可能寫不出什麼深刻的東西,劉峯就是那個時代的產物,很多時候,我們期望美好的人就應該有美好的結局,因爲他善良,他未來就會很好,因爲他付出了,他就會過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這樣,生活不會因爲你付出就一定給你回報,因爲你善良就給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點感覺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種體會,好像在我覺得最艱難的時候,我老媽也給我說過,你要堅強,你要長眼色,我也沒辦法,但是爲了你我嫁給他了,我要養活咱們兩。

可是再難也就過去了。如果讓我回憶初中,我一點也不想回憶,好像那個房子就承載我全部的初中回憶,老媽住的房子裏,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從六年級搬過去,到初中畢業毅然決然的填報志願去姥姥家那邊的重點高中。有時候都很佩服自己,總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讓自己後來都很佩服的決策。

好在我逃離了那個初中,逃離了那個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來,我的一切都變得獨立,我已經不恨任何人,我一個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會像小曼一樣,非要渴求別人的關懷,母親的關懷。自我記事起,我的母親就沒有和我有任何親暱的動作,我想這可能和我姥姥爺爺的教師家庭有關係,他們也不是特別親暱。

但是我媽有另一種表達愛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認爲對的事情,都會無條件的支持我。記得有張照片,我小學一年級的時候,胸前掛了一大把鑰匙,我那時候就能一個人回家開門了。

從學前班開始,我媽就沒送過我,因爲小學放學是5點半,老媽下班是6點,於是我都是自己回家開門,那時候住在單身樓,門很高,我得爬上門口旁邊的煤氣竈。說實話那時候很羨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書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無憂無慮的跑,真的很羨慕,現在都記得那種羨慕的感覺。可是我從來沒有過。

寫完這一段,我突然發現從大學畢業我就選擇不回去,到現在是多麼明智的感覺,我覺得我永遠不可能回去了。

當然小曼極端了,我不會,我有自己獨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

第二點感悟是看到丁丁如願嫁到幹部家庭,然後被鄙視,趕出家門,什麼也沒得到時,豁然開朗。其實從那時候開始,男人的認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這麼簡單。

我們不僅要漂亮,我們還得能幹。有用。這就是所謂的門當戶對,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麼婚姻關係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應該是互相牽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門,爲什麼還能得到豪門的尊敬?因爲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後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幹,還會得到尊敬麼?容貌與榮譽,都終將是過去。我們所有人都活在現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麼家庭最重要,可以爲了家庭犧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業一樣重要。

事業的提升帶來視野的提升,視野的提升帶來交際圈的提升,交際圈的提升帶來優質的感情,優質的感情永遠都是對等的交換,如果有一天你們不對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別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徹底的平等,因爲女人的特殊,就註定她要承擔過多的東西,可是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給孩子好的教育,想給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爲自己的付出。而不是無謂的犧牲。

家庭主婦是最累的而且是無償的工作,爲什麼要做這麼不划算的買賣?

豁然開朗。

經濟獨立不僅僅只是說說而已。

《芳華》讀後感7

原諒我的後知後覺,現在纔讀完《芳華》。好像每次都是這樣,有什麼熱鬧的事,我總是會等人羣散開之後纔會前去看看。我不喜歡熱鬧,不喜歡擁擠。

劉峯死了,他終於解脫了,彷彿他活着就是爲了拯救別人,他習慣了做一個好人,一個善良卻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團曾經的花朵,他們都離婚成單身了,心裏有點高興。小曼,還會帶着思念繼續活着。我看完小說以後,我最大的感觸是,當她們老了的時候,總是會一遍遍談起在文工團芳華時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憶加自我解讀,記憶活了,每次都不一樣。或許她們現在覺得之前做的特別荒唐,但是在我們每個人的芳華里,似乎都是這麼稀裏糊塗,做着長大後看着不靠譜的事情。如果,每個階段都那麼理智,都那麼正確,那當我們老了的時候,我們回憶什麼,我們談論什麼?是的,曾將堅持的,現在覺得一點都不重要了。

每當想起自己芳華時代,也會覺得滑稽、羞澀,但是一點都不會後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個男人當他是個窮小子的時候,他會爲你排很長的隊只爲買一杯你喜歡的奶茶,他會在坐公交車的時候用胳膊爲你擋住擁擠的人羣,他會在過馬路的時候牽着你的手讓你走在左邊,他會記得你的例假爲你沏一杯紅糖水,他會陪你逛街吃小吃。他會喜歡你卻不敢靠近你,遠遠地疼着你,因爲男人的自信來自於金錢,當他看到別人開着豪車,自己只能和你擠公交車的時候,他不自信了,他愛的卑微而溫暖。男人後來有錢了,他認識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覺得被伺候、奉承,感覺那麼好,他自信了。他給她錢,讓她去買喜歡的東西。他自以爲的這就是給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覺得有些難過,爲什麼愛情不能那麼純粹,無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顆始終如一的純粹的心。劉峯愛了林丁丁一輩子,或許當他離開文工團的時候就不愛了,可他固執不敢去愛別人。何小曼(沈小曼)愛了劉峯一輩子,可是一直沒有開口。就這樣,錯過了就是一輩子,就成了活的記憶。那些順風順水、所謂正確的事似乎不被記憶識別。

《芳華》不是讓我們捨棄善良,而是更善於去識別善良,去善待善良。因爲覺得可惜纔會珍惜。珍惜身邊每個善良的人。

《芳華》讀後感8

小說《芳華》是我看了電影后,從同事那裏借來讀的。坦率地說,我不常讀小說,因爲我一直認爲這類書都是些閒書,消磨時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說,讀這類書純屬浪費時間。之所以找來讀一讀,是因爲看了電影——大導演馮小剛的電影,好奇心驅使我想要知道,電影原著是什麼樣子?與電影有哪些不一樣?

說實話,書剛拿到手裏,我都不確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於讓它在辦公桌的抽屜裏靜靜地躺了半個月。直到前幾天,突然想起來,快該還了,只好拿回來家,或躺在牀上,或斜靠在沙發上,開始慢慢品讀。誰知越往後讀,越覺得好看,越想讀,甚至於最後那六、七十頁幾乎是一口氣讀完的,讀完後仍意猶未盡。

說說電影《芳華》與小說《芳華》的不同吧。電影把那個時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團裏揮汗如雨的排練,插科打諢的日常,還有最後感動電影院的臨別之情,一首送戰友賺足了觀衆的眼淚。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說裏寫的美得多。

看了電影的人都會得出幾乎一樣的結論——好人沒好報。男主人公劉峯,一個有熱情、樂於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長期免費爲無父無母雙腿殘疾的男孩兒挑水,給快要結婚的戰友坐沙發,在團裏主動做修修補補的工作,連炊事班養的豬跑了,都找劉峯去捉。人們已經習慣在困難的時候“找劉峯”,打趣地叫他“雷又鋒”。這麼好的人,最後結局竟如此悲慘:受處分後的劉峯被下放到連隊,參加越南自衛反擊戰,執行任務時,被敵人伏擊而失去了右臂。轉業後窮困潦倒,做個小生意吧,還被城管沒收了賴以維持生計的三輪車。妻子嫌棄他跟別人跑了……電影演的他真夠慘的。但是這還不夠慘,小說裏的他更慘——他死了,得癌症死的。無兒無女無家庭的三無人員又得了癌症,想想該有多慘!幸好死時還有何小萍(原著裏叫何小曼)在身邊陪伴。

《芳華》讀後感9

又一次暈機。整個人難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轉過來了。

回到宿舍,沒有收拾行李就躺牀上睡着了。醒來時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覺得很溫暖。

晚上把《芳華》結尾看完了。影片色調很舒服,但那個年代離我太遙遠,只有共情但沒有共鳴。小說裏講的是文藝的愛情,然而現實卻不是這樣,現實是天涯何處無芳草,不愛我就拉倒,相信愛情就是一種罪。理解何小嫚爲什麼會喜歡劉峯,因爲她從小到大都沒有得到過愛和關懷,我很難相信,一個妙齡少女會因爲別人不嫌棄她的體味而愛上這個人,但是何小嫚會。我唯一難過的片段是爲了贏取一個擁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發高燒,我明白,她的偏執註定了她這輩子都與幸福無緣。在現實生活裏,我們不得不服輸……

很喜歡黃軒,文藝男青年的氣質,看起來話不多,整個人透露着一股憂鬱,但卻又不失內涵。他很愛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劉峯,那個因爲愛情失去一切的人,應該是頹廢和無力的,儘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臉上應該是沒有希望的光,他隨波逐流,不肯抗爭,默默地爲了心上人奉獻一生。但是電影裏的黃軒,還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歡黃軒了,因此帶着有色眼鏡去看他吧。

她爲她愛的人送終,他的心中始終只有另一個人,一個我們看起來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麼辦法呢。愛情就是有它難以想象的路徑,而劉峯的每一條路都指向了林丁丁——靈魂和身體。小惠和小嫚,都只是過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卻揹負了一生的罪孽,這纔是最讓我難過的地方,所以我對林丁丁愛不起來,甚至覺得她糟糕至極,生活中如果遇到這樣的人,恐怕我會扭頭就走。

“一代人的芳華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後一幕還是給劉峯和何小萍安排了一個好結局,不算殘忍。書裏的劉峯和何小嫚終究是無緣幸福,我沒有哭,只是沉重和壓抑,心裏下了一場大雪。旁人像看戲,心上人嫌棄,她只好壓抑。劉峯和何小嫚都是一樣的人,兩個偏執的人怎麼會向現實低頭呢。他們的心中,永遠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頭。小說裏的愛情總是無所畏懼,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遠都不想擁有這樣的愛情,也不想過這樣的人生。我不會爲了一顆星星,放棄回家的路燈。

嚴歌苓將《芳華》的英文名譯作You touched me 。是的,你曾觸碰過我,你曾打動過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溫暖的回憶。

然而到了最後,我仍一無所有。

《芳華》讀後感10

自從下載了微信讀書,讀書繼跑步之後變成了一種新的競爭。

經常在打開微信讀書之後,第一關注排名,第二關注金幣,像例行公事般,然後纔開始讀書。

今年養成了一個新的習慣,把每一本讀的書,都記錄在了一個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滿滿的一頁紙,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滿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爲了讀書而讀書,讀了一本書,最重要的過程,應該是咀嚼之後的笑話,如果只是一股腦兒的吞下去,什麼作用也沒有,什麼精華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這也是我強迫自己抽時間寫讀後感的原因之一。

言歸正傳。

《芳華》這本書,寫的是我爸爸那個年代的事情,一羣年輕的文藝兵的故事。劉峯,林丁丁,小曼,郝淑雯還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視角爲觀察點。多才多藝的,各種標兵,模範加身的樸實的劉峯愛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爲是兩情相悅,結果最後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絕,因爲在林丁丁的心裏,劉峯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樣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裏是不能有愛慾表露的,而劉峯的表白,讓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創,天神瞬間坍塌。事件不經意之間發酵,於是人盡皆知。昔日的模範得到了嚴酷的懲罰,先是到伐木連,後到中越戰場,失去了那隻觸摸過林丁丁脊樑的手臂。從此在命運的波濤中沉浮起來,交過一個做小姐的女朋友,樂於助人的劉峯,感化小姐從良一兩年,最後卻得知她從操就業而分手。。後來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說,劉峯的一生,以觸摸林丁丁,作爲分水嶺,以前是春風得意的,之後是顛沛流離,相當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這一羣紅房子的文藝兵所處的濃濃的時代背景。看完,最讓我深思的一個問題是,到底劉峯是被誰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羣文藝兵?還是所處的大時代?時代把人神話,再把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無從撿拾。

老實的老幹部劉峯,只因爲對所愛的人表白,從神話後被妖魔化,被人人譴責,批判,而看起來端莊的郝淑雯,卻在由嫉妒生氣的私心促使下,搶了“我”的男朋友,並很長一段時間,夜夜同牀而眠,不得不說,這是一個會吃人的時代,是一個顛倒是非的時代。最後,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這個大反轉,不可謂不驚人。

真相從來不是我們以爲的那樣,善是善,惡是惡。

很多時候,都截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