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出版自由》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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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出版自由》讀後感

一口氣將這本書讀完,情緒仍在激動之中。約翰.彌爾頓的博纔多學,激情慷慨深深的感染了我。一遍閱讀下來,彌爾頓的思想的精髓未完全的消化,但仍頗有感想。

《論出版自由》的產生順應了時代的要求。1643年,英國議會通過一項新的法案。該法案規定:凡書籍、小冊子或論文必須經過主管機關或至少經主管者一人批准,否則不得印行。在著作橫空出世之前,彌爾頓的一些關於離婚的小冊子多次被檢查人員打回,並對他做出了處罰。這激起了他的憤怒,並痛切陳詞。他指出這項法令的訂立時諸位不屬於承認的。此外,他還強烈的說明這項法令會使人們的日趨愚鈍,宗教與世俗界的學術中的發展也會受到妨礙。它的存在的唯一的作用只是破壞學術,窒息真理。

他提倡說:書籍不應該在出版之前就被祕密的扼殺,而是在出版之後再對其審查。對此,他舉了一個非常生動的例子。壞書同壞肉做比較。壞肉,即使使用最合衛生標準的烹飪方法,他也不能產生什麼營養。而壞書在這一點上就有所不同:他對於一個謹慎而明智的人來說,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幫助他善於發現、駁斥、預防和解釋。這樣把一切檢查員認爲不可以出版的書籍扼殺,這着實是一項重大的損失。被禁止出版的書往往是關於瀆神、無神論的,這樣是不能達到目的的。與其將它扼殺在搖籃中,還不如拿出來殺一儆百。雅典普羅塔哥的實例就是很好證明。普羅塔哥在他的《論神》一書中開頭便說他不知道“有沒有神的存在”。於是此書便被阿留坡閣下令焚燒了。燒掉的不僅僅是他的書,一些蠢蠢欲動的無神論者鋌而走險的思想也被禁絕。

他還說明了書籍的重要性。他認爲書不是死的,他非但包藏着一種生命的潛力,而且還跟作者一樣的活耀。他像一個寶瓶把創作者活生生的智慧中最純淨的精華保存起來。一不小心,誤殺一個好人跟誤殺一本好書會一樣的容易。但是,殺人只是殺死了一個理性的動物,破壞一個上帝的像;而禁止好書則是扼殺理性本身。一本好書是傑出人物的寶貴心血的熏製珍藏,目的是爲着未來的生命。扼殺一本後果是失去一個真理,而把這種扼殺放在出版界,就會造成一場大屠殺。真理不能在恢復。因此,對於書籍的出版得萬分的小心。

在提出觀點的同時,彌爾頓還對嚴格的審批制和檢查員們進行了猛烈的諷刺攻擊。當時的出版物出版必定在文章旁標註某某某批准,一連大串。看去十分的滑稽可笑。作者雖然作品得到了出版但是毫無尊嚴可言。彌爾頓在與出版商的談話中層這樣問到:“試問誰可以保證他的判斷是正確的呢?”出版商答道:“國家可以,先生。”然而,國家真的可以麼?國家之限於把檢查員挑選出來就可以高枕無憂了。被選出來的檢查員可能比一般的人更賢明,可是面對每天那麼多待審查的書籍,他能保證在特定的時間內閱讀完制定的書籍嗎?若是洋洋灑灑幾千頁的.手稿,那就更加難了。錯誤的批註也在這個時候產生。單純的讓幾個有學識的人去評定,還不如放手讓雪亮眼鏡的羣衆來下定論。這些都爲爭取言論出版自由立下了不朽功績。

還有很多的精闢分析辯解不能一一羅列。彌爾頓在書中淋淋盡致的展現了自己清教徒的虔誠,時不時的引用宗教的實例來論證自己的觀點,這讓我們看到了一個虔誠的清教徒樣。他的中心論點:言論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雖然立場不是代表他所謂的一切人民,但是豐富了文章的生動性。全書的語言尖銳,但不是幽默,是一本值得閱讀的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