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讀後感三篇

《商君書》讀後感1500字

《商君書》讀後感三篇

又在網上看見所謂品人專家批判明朝皇帝的帖子了,美其名曰不帶民族偏見,應當承認康熙雍正強於明朝皇帝,還道歷代帝王就屬明代最差。事實果真如此嗎?若明朝的皇帝個個昏暴懶庸,大明自朱重八起事以來何以維持近三百年之久?嘉靖數十年不理朝政又何以自如地駕馭羣臣,穩坐皇位四十五年之久而僅次於萬曆?論到康熙雍正的勤政愛民,明太祖八天內批閱一千六百份奏章,事事親歷親爲,又哪裏比不上康雍二帝?做皇帝有做皇帝的藝術,人盡其用纔是棋高一招。勤奮放在個人奮鬥也許是美德,可用於帝王身上則是政體不健全導致帝王必須親歷親爲的敗筆。真正偉大的帝王,如劉邦,自身可以是流氓草包一個,但只要具備超凡的凝聚力,卻能網羅天下英才盡數爲之所用,這纔是真帝王。

此位專家還頗爲喜愛賣弄學識,商鞅也不幸被其所品,落得個殘忍濫殺,針對百姓的惡名。商君的確是主張用權術統馭百姓鞏固政權(故君子操權一正以立術,立官貴爵以稱之,論榮舉功以任之,則是上下稱平。上下稱平,則臣得盡其力,而主得專其柄),可是統馭百姓不等於反對百姓;鞏固政權也不等於犧牲人民,權術更不等同陰謀,這個邏輯關係一定要理清楚。貫穿全書,商君都在論述如何富強國家造福百姓,這就是很好的證明。當得起暴君酷吏之名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其初衷是爲了盤剝百姓而自己得益,以壓迫榨取爲目的。有句話形容的很恰當,商鞅是個一生盡公不顧私,極心不二慮的人。在他的心裏,強國和利民是統一的方向,需要君主和百姓心無二致地齊心努力。

商鞅或許是把人心簡單化了。在他眼裏,人民生來就爲追名逐利,並無二致(民之生,度而取長,稱而取重,權而索利)。他對於名利的論述甚爲詳盡:

夫治國者能盡地力而致民死者,名與利交至。民之生,飢而求食,勞而求佚,苦則索樂,辱則求榮,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禮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奚以論其然也?今夫盜賊上犯君上之所禁,下失臣子之禮,故名辱而身危,猶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暖膚,食不滿腸,苦其志意,勞其四肢,傷其五臟,而益裕廣耳,非性之常,而爲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湊,則民道之。

一個個人民在商鞅嚴重儼然變成了一臺臺機器,只會按照大自然爲他們編寫好的程序,也就是飢而求食,勞而求佚,苦則索樂,辱則求榮,溫飽解決了就追逐名利的複製品。因爲總結出人性的簡單,商鞅主張用權術賞罰來調控人心的簡單喜怒志欲,使其無一例外地變成忠心爲國的助推器。

如此實用主義的論斷自然招致非議。商君此論,將詩書禮樂,天道人倫至於何地?人與野獸何異?可是請仔細想想,身邊的事情不夠參考就以史爲鑑好好照照,人類,尤其是當個別特立獨行的人類湮沒於滾滾人海之中時,何曾跳出過追逐名利的循環?談到法律系統,憤世嫉俗一點我甚至能說,法律,尤其是過於寬鬆的法律,不是給予善類保護,也不是給予惡類警示,而是給予惡類或企圖作惡的人類一個公式計算自己如何能通過卑劣行徑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不被法律制裁。身邊的例子不勝枚舉,路上的司機有幾個不曾暗忖自己最多能開到多少時速而不被交警攔截?人類在作爲一個整體接受評判的時候,爲溫飽等基本問題困擾的時候,溫飽解決之後思索淫慾的時候,享有榮華富貴卻貪心不足的時候,在太多太多的時候千萬不要高估了自己,我們就是商鞅筆下的千篇一律。

拋開大衆定律不談,特殊如千古讚頌的人物就能逃脫追名逐利的本性嗎?未必。讀明史認識了方孝儒,那個死忠爲國,大義凜然,寧死不屈的形象,那個寧可被誅十族也拒絕低下高貴頭顱的人物,我想沒有人會不爲之動容。我們唏噓於方孝儒的堅貞不移和永樂帝的心狠手辣,男丁一律誅殺女眷無外充官。可是當我們把方先生放到他所在的歷史環境來看,貫穿他的一生聯繫各類事實來看,卻又能得出另一種結論。首先,他效忠的是建文帝而非大明王朝,更非天下百姓,就像他自己所聲稱的那樣,因爲歷史證明朱棣是一個比朱允炆稱職百倍的皇帝。此種愚忠守之何益?全名而已。第二,朱棣南下節節勝利的時候,方先生正在深宮之中同建文帝研究復古,研究更改官名,應戰不力加上識人不明,此其二過。其三,在大殿直面朱棣之時,方先生竟說出誅十族亦何懼的賭氣之言,無端端地葬送了朋友門生的性命,所爲何來?還是名聲。名聲他終究是得到了,直到現在人們提起方孝儒都心生敬佩,可是因他喪命的親友家眷呢,卻是永遠地湮沒在歷史的煙塵之中了。

書生誤國,看來這句話並非空穴來風。

想起了建文帝,不知南京城破之時其心境是否與李後主同地異時的心境有着相似之處,附上後主破陣子一首:

四十年來家國三千里地山河鳳閣龍樓連霄漢玉樹瓊枝作煙蘿幾曾識干戈

一旦歸爲臣虜沉腰潘鬢消磨最是倉皇辭廟日教坊猶奏離別歌垂淚對宮娥

《商君書》讀後感1500字

《商君書》更法篇集中反映了秦國商鞅的更法思想,展現了以商鞅爲代表的變法進取思想和以甘龍和杜摯爲代表的墨守成規思想之間的鬥爭,揭示了君主的治國之道,即欲治理好國家,必須順應歷史潮流,積極變法更禮。

探索《商君書》更法思想,把握中國更法思想發展的歷史邏輯性,挖掘中國更法思想的深厚土壤,尋求更法的內在規律,從中吸取營養促進中國當代的立法建設。

秦孝公繼位後,在與其大臣討論更法的過程中,首先提出變法更禮的目的及顧慮。《更法篇》曰:代立不忘社稽,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臣之行也。今吾欲變法以治,更禮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議我也。這裏是說,立國的基本條件是治理國家和教化百姓,變法更禮是立國的根本途徑。變法就是改變舊時法律,制定適合時代要求的新法律制度。更禮就是更改舊有倫理道德,使之適合君王使民的要求。變法更禮的實質就是要因時制宜,役民以法,以達到國家富強,百姓得益的最終目的。

秦孝公曾擔心老百姓對變法更禮有非意,因而對是否實施變法更禮猶豫不決。商鞅勸道:疑行無成,疑事無功,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在商鞅看來,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終將一事無成。只要變法是爲了國家富強,更禮能使百姓得益,就應當機立斷實施變法更禮,遲疑和猶豫只能錯失良機。商鞅還認爲謀劃治國方略非得聖賢聰明之人不行,變法更禮更離不開具有遠見卓識的有識之士。商鞅引用俗語說:愚者暗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賢者更禮,而不肖者拘焉。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製法之人,不足與論變。君無疑矣。商鞅主張變法更禮必須具備主體條件,即變法者是聖賢聰明的君王。君王應當順應歷史潮流果斷變法更禮,同時教化百姓守法循禮。

在傳統中國,法和禮都是強制性行爲規範。法律是統治國家的規範,禮制是奴役百姓的規矩,實際上都起着法律作用。法律的主要作用是用來愛護老百姓,禮制的`重要功效在於方便辦事。只要能使國家富強,老百姓得益,就不必沿用舊時法度,也不必遵循以往禮制。變法和更禮實質上可以歸結爲更法,但就更禮來說,更法當然也要顧及到百姓對更法的意願。這種法律與道德並舉,役民與顧民共慮,是既上體現一種依法治國統一法律理念的傳統。,這種理念初步揭示了變法與治國的內在邏輯關係,奠定了中國更法思想產生、演變和發展的深厚土壤,是商鞅變法更禮思想的亮點。

與秦孝公和商鞅的變法更禮主張針鋒相對的甘龍堅決主張沿襲秦國的舊有法度禮制: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今如變法,不循秦國之故,更禮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議君。在甘龍看來,聖賢聰明的君主不應變法更禮,因爲根據舊有法度治理國家,依照先秦民俗教化百姓,容易使官吏習慣,百姓安寧,如變法更禮,恐天下人非議。杜摯從功利角度也反對變法更禮: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臣聞法古無過,循禮五邪。在杜摯看來,如果不能充分地滿足百姓的利益就不應變更舊法,沒有足夠的功效就不可改換禮制。這種思想在某種程度上揭示了變法更禮不可隨心所欲。法律的特性不是求變,而是求適合和穩定,只要對社會的發展仍能發揮規範的正能量作用,就要維持它。

商鞅對杜摯的觀點予以反駁,提出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變法原因,揭示了法律與社會發展關係的內在規律。他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伏義、神農,教而不誅;皇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文、武,各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兵甲、器備各便其用。制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在商鞅看來,前代法度和教化各不相同,無從效仿;各帝王的禮制也各不重複,無法遵循。古時各代均是適應時勢需要,依據社會客觀情況而創立新法度和制定禮制。治理國家沒有一成不變的方法,只要對國家的鞏固和發展有利,就不必效法古代。商湯、周不遵循古法卻走向興盛,殷紂、夏桀不改變舊禮制卻引致滅亡。反對古制未必應該受到非議,遵循舊禮並不值得讚美。秦孝公最終被商鞅的更法思想說服,頒佈了開墾荒地的懇草法令,開始了他變法更禮的治國舉措。

在秦孝公及商鞅以變法更禮爲核心的治國思想體系中,維護君主權威是目的,注重變法更禮是工具,關注民意是役使百姓手段,從根本上說有其落後和不科學之處。但如果挖掘爲國家富強而順應時事變法更禮和關注百姓意願這一理念和思想本身的當代意義,卻對我國完善修法制度具有重要的啓示作用:現代國家建設和治理不僅需要維護法制權威,還要適時修法,修法更得順應國情民意形成制度化,最終達到法律和民意和諧統一。

《商君書》讀後感1500字

先秦只有法家實現了其學說主張,對分裂的亂世進行了強有力的改革,十分有針對性,而且對後世政治影響深遠,也是唯一對後世政體有用處的思想。而在戰國各國的變法潮流中,只有商鞅變法是最成功的,商鞅之法在秦國實行了二十餘年,秦國兵革強大,諸侯畏懼,但也正因爲商鞅之嚴刑峻法,治標強而有效,但不治本,在歷史上商鞅也落下了個作法自斃的難聽嘲諷。最典型的史家絕唱、無韻離騷《史記》的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卬,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個人覺得司馬遷的評論這才叫刻薄,別忘了司馬遷正是受害於漢所沿秦代之法宮刑才憤而著書,每每思及身受宮刑,他自己說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秦法誰炮製的?商鞅。他能對商鞅有好評價嗎?鄙人還認爲,以道德來指責或評論政治人物是膚淺的行爲,謀略和學說本身無善惡,運用到國家政治中不可簡單以道德來評價。

商鞅的思想在當時非常可貴,主要總結爲如下幾點:

一、聖人不法古,法古則後於世(《商君書開塞》)的先進的發展變化的歷史觀。商鞅很犀利大膽的認識到現實社會的出路不在於法古,而在於變法更禮;他亦認識到每一朝代都各具其時代的政治特點,這些特點主要的決定於當時歷史條件;

二、人性功利論

商鞅認爲人的一生就是在好利的本性支配下,追逐名利的一生。民之性、飢而求食,勞而求佚,苦則索樂,辱則求榮,此民之情也。由於利益,儒家所提倡的禮儀對人的行爲不起任何約束作用:民之求利,失禮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商鞅以人性功利論爲富國強兵的國策提供了指導思想,所以後人多簡單粗暴的評論其爲功利主義。商鞅對人性的理解,歷來見仁見智,我個人傾向是比較認同的,有其合理的一面。

三、雙刃之法

在法家諸多流派中,商鞅以重視法律而獨成一家。雖也談術與勢,但其法制理論更爲細密。其提出的主要作用:法能定分(《商君書定分》),以立法明分,即人與人之間的財產分界,而反對以私害法,秦法對私鬥處分是極嚴極重的;法能勝民(《說民》篇)商鞅明確提出法律是君主權柄(權制斷於君),主要功能就是強制民衆和鎮壓民衆。商鞅僅僅把民衆看爲是肉豬一樣的統治對象,並建議焚詩書,採取偶語者棄市、謗者族的高壓苛法,也爲秦朝埋下了禍根。後世韓非發展完善爲禁心、禁言、禁事直接執行徹底愚民,剝奪言論自由;無書簡之文,以法爲教爲秦始皇焚書提供了理論指導。

商鞅的苛法,來自於他對人民道德品質的最惡打算,他認爲所有的人民都是奸民,君主應當充分認識民衆奸猾的本性以良民治,必亂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而強,有了這樣的想法,他在秦國推行了輕罪重罰的主張。去奸之本,莫深於嚴刑,以殺止殺,以暴止暴,這樣的施政手段,一旦君主智蒙,必然不可避免的出現暴政酷刑、民無寧日的悲慘局面。然後,後來發生的事我們都知道了。

四、耕戰之策

獎勵、以法保障耕與戰,其主張接近殘酷,但就當時環境來說也是解決分裂,走向一統的最可行措施。這個就不多說了~

綜上所述,商鞅的法治在先秦很有典型性,他提出的刑無等級、一斷於法的主張,在當時的思想家中領先歷史一步。最後他的以身殉法,在思想史中留下了一個觸目驚心的痕跡。無論你是否贊同他的政治主張,但是不可否認,於自己的學說,他是一個義無反顧的殉道者;於自己的君主,他是一個大無畏的喋血忠臣,於自己的時代,他更是一個敢作敢爲的英雄,值得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