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數學手抄報內容

數學在英語的複數形式,及在法語中的複數形式+es成mathématiques,可溯至拉丁文的中性複數(Mathematica),由西塞羅譯自希臘文複數τα μαθηματικά(ta mathēmatiká)。下面我們爲大家帶來初二數學手抄報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初二數學手抄報內容

初二數學手抄報內容篇一

函數小史

數學史表明,重要的數學概念的產生和發展,對數學發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有些重要的數學概念對數學分支的產生起着奠定性的作用.我們剛學過的函數就是這樣的重要概念.在笛卡爾引入變量以後,變量和函數等概念日益滲透到科學技術的各個領域.縱覽宇宙,運算天體,探索熱的傳導,揭示電磁祕密,這些都和函數概念息息相關.正是在這些實踐過程中,人們對函數的概念不斷深化.

回顧一下函數概念的發展史,對於剛接觸到函數的初中同學來說,雖然不可能有較深的理解,但無疑對加深理解課堂知識、激發學習興趣將是有益的.

最早提出函數(function)概念的,是17世紀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最初萊布尼茨用“函數”一詞表示冪。

都叫函數.以後,他又用函數表示在直角座標系中曲線上一點的橫座標、縱座標.1718年,萊布尼茨的學生、瑞士數學家貝努利把函數定義爲:“由某個變量及任意的一個常數結合而成的數量.”意思是凡變量x和常量構成的式子都叫做x的函數.貝努利所強調的是函數要用公式來表示.

後來數學家覺得不應該把函數概念侷限在只能用公式來表達上.只要一些變量變化,另一些變量能隨之而變化就可以,至於這兩個變量的關係是否要用公式來表示,就不作爲判別函數的標準.

1755年,瑞士數學家歐拉把函數定義爲:“如果某些變量,以某一種方式依賴於另一些變量,即當後面這些變量變化時,前面這些變量也隨着變化,我們把前面的變量稱爲後面變量的函數.”在歐拉的定義中,就不強調函數要用公式表示了.由於函數不一定要用公式來表示,歐拉曾把畫在座標系的曲線也叫函數.他認爲:“函數是隨意畫出的一條曲線.”

當時有些數學家對於不用公式來表示函數感到很不習慣,有的數學家甚至抱懷疑態度.他們把能用公式表示的函數叫“真函數”,把不能用公式表示的函數叫“假函數”.1821年,法國數學家柯西給出了類似現在中學課本的函數定義:“在某些變數間存在着一定的關係,當一經給定其中某一變數的值,其他變數的值可隨着而確定時,則將最初的變數叫自變量,其他各變數叫做函數.”在柯西的定義中,首先出現了自變量一詞.

1834年,俄國數學家羅巴契夫斯基進一步提出函數的定義:“x的函數是這樣的一個數,它對於每一個x都有確定的值,並且隨着x一起變化.函數值可以由解析式給出,也可以由一個條件給出,這個條件提供了一種尋求全部對應值的方法.函數的.這種依賴關係可以存在,但仍然是未知的.”這個定義指出了對應關係(條件)的必要性,利用這個關係,可以來求出每一個x的對應值.

1837年,德國數學家狄裏克雷認爲怎樣去建立x與y之間的對應關係是無關緊要的,所以他的定義是:“如果對於x的每一個值,y總有一個完全確定的值與之對應,則y是x的函數.”這個定義抓住了概念的本質屬性,變量y稱爲x的函數,只需有一個法則存在,使得這個函數取值範圍中的每一個值,有一個確定的y值和它對應就行了,不管這個法則是公式或圖象或表格或其他形式.這個定義比前面的定義帶有普遍性,爲理論研究和實際應用提供了方便.因此,這個定義曾被比較長期的使用着.

自從德國數學家康托爾的集合論被大家接受後,用集合對應關係來定義函數概念就是現在中學課本里用的了.

中文數學書上使用的“函數”一詞是轉譯詞.是我國清代數學家李善蘭在翻譯《代數學》(1895年)一書時,把“function”譯成“函數”的.中國古代“函”字與“含”字通用,都有着“包含”的意思.李善蘭給出的定義是:“凡式中含天,爲天之函數.”中國古代用天、地、人、物4個字來表示4個不同的未知數或變量.這個定義的含義是:“凡是公式中含有變量x,則該式子叫做x的函數.”所以“函數”是指公式裏含有變量的意思.

在可預見的未來,關於函數的爭論、研究、發展、拓廣將不會完結,也正是這些影響着數學及其相鄰學科的發展.

初二數學手抄報內容篇二

負數是數嗎

對現在的同學們來說,這似乎已不成問題,而在人類的認識過程中卻經歷了漫長的時期.

從數學發展史看,在使用負數和它的運算方面,中國在世界上處於遙遙領先的地位──距今大約2000年以前,就已經認識了負數,規定了表示負數的方法,指出了負數的實際意義,並進一步在解方程中運用正負數的運算.在國外,印度大約在公元七世紀纔開始認識負數.在歐洲,直到十二、三世紀纔有負數,但這時的西方數學家並不歡迎它,甚至許多人都說負數不是數.

科學上的新發現往往會受到保守勢力的反抗.當負數概念傳到歐洲以後,新舊觀點之間引起了激烈的衝突.這場大辯論延續了幾百年,最後才逐漸取得比較一致的看法:負數和正數、零一樣,也是數.

在這場大辯論中有一段小插曲,頗能引起人們的深思:

一天,著名的教學家、物理學家帕斯卡(Pascal,1623~1662年)正和他的好友,神學家、數學家阿爾諾(Arnauld,1612~1694年)聊天,突然,阿爾諾說:從來都是較小的數:較大的數 = 較小的數:較大的數,或較大的數:較小的數 = 較大的數:較小的數.現在,居然出現

(-1):1=1:(-1)

這種“較小的數:較大的數 = 較大的數:較小的數”這類怪現象了!

阿爾諾的話當然引起人們的濃厚興趣,甚至一部分人的疑慮──承認負數是數,你就得承認“小數:大數 = 大數:小數”這種怪現象.

其實,這是正常現象.當數的範圍擴大以後,原有的數學現象,有一些被保留下來,也有一些現象不被保留下來.數的範圍從正整數、正分數擴大到有理數,“大數比小數一定等於大數比小數”這一數學現象就不被保留下來.這種情況,當你學習了更多的數學知識、數的範圍進一步擴大時,還會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