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九家賦雪 黃庭堅

都城窮臘月半破,晚來雪雲應朝課,出自宋代詩人黃庭堅的《宣九家賦雪》,這是一首鮮爲人知的詞作。黃庭堅是“蘇門四學士”之首,一生服膺,大概只有蘇東坡一人。

  宣九家賦雪

  都城窮臘月半破,晚來雪雲應朝課。

  虛檐稍聞飄瓦聲,六花連空若推墮。

  翩翩恐逐歌吹來,皎皎不受塵泥涴。

  試尋高處望雙闕,佳氣蔥蔥寒貼妥。

  遙知萬馬駕紫宸,把燭天街聽宮鏁。

  吾人豈解佔豐年,但喜酒樽宜附火。

  石鼎香浮北焙茶,洪爐殼爆宣城果。

  陸珍海異厭下箸,別索百種煩烹和。

  僕奴睥睨費呼叱,主人愛客無不可。

  憑向江船問子猷,山陰夜醉何如我。

  北鄰長吉最能詩,怯寒正想重裘坐。

  故遣長鬚屢送來,猶得王孫嘲飯顆。

黃庭堅簡介

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又稱黃豫章,生於宋慶曆五年6月12日(公元1045年7月28日),字魯直,洪州分寧(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北宋詩人、詞人、書法家,爲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

幼年即機警聰明,讀書數遍就能背誦。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書問他,他沒有不知道的。李常非常奇怪。以爲他是千里之才。後黃庭堅考中了進士,任葉縣縣尉。熙寧初參加四京學官的考試。由於應試的文章最優秀,擔任了國子監教授,留守文彥博認爲他有才能,留他繼續任教。蘇軾有一次看到他的詩文,以爲他的詩文超凡絕塵,卓然獨立於千萬詩文之中,世上好久已沒有這樣的佳作。由此,他的名聲開始震動四方。黃庭堅擔任太和縣知縣,以平易治理該縣。當時課頒鹽焚,其他縣都爭着佔多數,太和縣獨不這樣,縣吏們不高興,可是該縣的'老百姓都喜歡。

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哲宗即位,召黃庭堅爲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宋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神宗實錄》修成後,提拔爲起居舍人。遭母喪。黃庭堅性情至孝,母親病了一年,他日夜察看顏色,衣不解帶,及死,築室於墓旁守孝,哀傷成疾幾乎喪命。喪服解除後,任祕書丞,提點明道官,兼國史編修官。紹聖初,黃庭堅出任宣州知州,改知鄂州。章敦、蔡卞與其黨羽認爲《神宗實錄》多誣陷不實之辭,使前修史官都分別居於京城附近各處以備盤問,摘錄了千餘條內容宣示他們,說這些沒有驗證。不久,經院受考察審閱,卻都有事實根據,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黃庭堅在《神宗實錄》中寫有“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的話,於是首先盤問他。黃庭堅回答道:“庭堅當時在北都做官,曾親眼看到這件事,當時的確如同兒戲。”凡是有所查問,他都照實回答,毫無顧忌,聽到的人都稱讚他膽氣豪壯。黃庭堅因此被貶爲涪州別駕、黔州安置,攻擊他的人還認爲他去的是好地方,誣他枉法。後因避親屬之嫌,於是移至戍州。黃庭堅對此像沒事一樣,毫不以貶謫介意。四川的士子都仰幕他,柔意和他親近。他講學不倦,凡經他指點的文章都有可觀之處。

宋元符元年(公元1100年)徽宗即位,起任黃庭堅爲監鄂州稅,籤書寧國軍判官、舒州知州,又以受部員外郎召用,他都推辭不就,請求爲郡官,得任太平州知州,上任九天就被罷免,主管玉龍觀。黃庭堅在河北時與趙挺之有些不和,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秉承他的意向,呈上黃庭堅寫的《荊南承天院記》,指斥他對災禍慶幸,黃庭堅再一次被除名,送到宣州管制。三年後轉到永州,黃庭堅未聽宣佈命令就死了,終年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