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專項資金自查報告3篇

林業專項資金自查報告篇一:

林業專項資金自查報告3篇

丹寨縣財政局:

爲進一步加強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保障各類財政涉農資金安全,按照上級財政部門的安排部署,雅灰鄉財政所工作人員利用兩天時間,對全鄉範圍內的各類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自查範圍

此次自查範圍爲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個年度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重點核查危房改造資金、農業種糧補貼、退耕還林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農低保和五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臨時價格補貼等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二、 存在問題

1、種糧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按省要求按時提供數據材料,由省直接發放到老百姓手中,僅有個別農戶基礎資料變更不及時變更,補貼資金髮放不成功,造成補貼資金髮放滯後。

2、危房改造資金和退耕還林資金也都實行一折通發放,對個別不按進度的完成的農戶,按照縣、鄉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延遲對該戶發放。

3、2010、2011年農低保和五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臨時價格補貼資金年金按照上級要求通過郵政代付點已全部發放到各對象戶手中。

4、2011年旱災農民新型農合籌資補助資金按上級合醫款籌資辦法,我鄉已將資金上交縣合醫局。

以上就是我鄉開展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的自查情況,對存在

的問題做了及時改正。通過此次自查,我們將進一步強化法律意識,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有效監督體系,確保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的安全使用。

備註:附雅灰鄉財政涉農專項資金收支明細表後。

雅灰鄉財政所

二〇xx年x月x日

林業專項資金自查報告篇二:

縣財政局:

按照縣局的安排,我鎮進一步開展了對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財政專項資金的清理、檢查,通過召開相關人員動員,並收集了有關資料,成立了檢查小組,重點檢查了資金的管理、使用、發放情況,現將我鎮的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對財政預算下達的專項資金的自查情況

我鎮在這段時間共收到財政預算下達的專項資金有20.55萬元,其中2005年度共撥11.35萬元,包括基礎政權建設10萬元,設點堵疫經費1萬元,糧食直補宣傳經費0.35萬元。對基礎政權建設資金主要用於我鎮新建政務公開欄3個(2個是磚牆結構,1個是鋁合金結構)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設;設點堵疫經費1萬元,當年實際支出0.65萬元,當年結餘0.35萬元,主要用於在公路上設點堵住生豬口蹄疫病的勞務務工、電費、水費、公用費等支出,餘下的 0.35萬元屬已實開支、上面檢查的生活費未結帳部分。2006年共收到撥款9.2萬元,包括桑樹冬管2萬元、農業專項資金5萬元、人飲困難補助資金 1.40萬元、救災資金0.8萬元,桑樹冬管資金主要用於13村的桑樹冬季管理,農業專項資金用於1村、6村、13村的新農村建設,資金已撥出,未結帳。人飲困難補助資金主要用於乾旱時期解決農村飲用水困難補助。救災資金用於解決受災羣衆生活困難等實際問題。

二、對中央直補及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的自查情況

我鎮共收到退耕還林補助41.40萬元,糧食直補36.28062萬元,其中2005年17.8913萬元,2006年18.38932萬元;糧食綜合直補13.493365萬元。這些資金都是通過XX信用社打卡直接發放給農戶手中,經自查沒有發現有問題。

三、民政專項資金

財政共收到財政專項資金31.9682萬元,其中2005年度20.496萬元,2006年15.4722萬元。這些資金都是通過郵政打卡發放給對象戶,資金已全部打入了對象戶的存款本中(後附明細表)。

四、存在的問題及措施

1、對專項資金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在這一期間我鎮雖加強了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但對專款專用發放及時還存在小部分差距,導致了年終爲保穩定挪用了專項資金1.55萬元(屬基礎政權建設資金),對這部分資金我們會及時地歸帳投入專項工程中。

2、對部門、單位配合有待進一步加強,我鎮民政專項資金全額到款後是全部劃給郵政代理髮放,但郵政在發放民政專項資金時偶爾出現有推卸責任,發放不及時的現象,導致了部分上訪的現象。爲避免再出現這一現象,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部門、單位的協調配合。

林業專項資金自查報告篇三:

爲加強城市規劃專項資金預算監督,促進專項資金規範管理,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市財政局的工作安排,5月中下旬,××市財政局重點對2005年至2007年本市城市規劃專項資金撥付、使用、管理進行了自查, 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2005年至2007年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

1、2005年預算安排規劃專項資金50萬元,項目資金未列入細化,加上2004年以前結轉的45.15萬元,2005年一共是95.15萬元。2005 年城鄉規劃局實施了客家文化規劃設計、紫金公園修編、琴崗路地帶規劃設計、汀江兩岸景觀規劃、城區道路規劃系統規劃設計、西環路含紫金路地形圖測量、七峯山含石門障地形圖測量、紫金南路規劃模型等項目,支付了項目資金71.47萬元;另支付了2004年以前的項目資金21.4萬元,兩項合計共支付 92.87萬元。

2、2006年預算安排規劃資金150萬元,並開始實行細化預算,其中:(1)紫金公園規劃修編19.6萬元;(2)琴崗路地帶規劃設計18.2萬元;(3)汀江兩岸城市景觀設計63萬元;(4)客家文化園規劃設計14.7萬元;(5)城區道路系統專項設計20.86萬元;(6)其他規劃項目及往年尾欠 13.64萬元。當年城鄉規劃建設局支付了細化項目中紫金公園修編11.2萬元、琴崗路地帶規劃設計7.8萬元、汀江兩岸城市景觀設計27萬元、城區道路系統規劃專項設計11.92萬元等四項合計57.92萬元;另外支付了沒有列入當年預算項目西環路含紫金路地形圖測量6萬、七鋒山含石門障地形圖測量 9.4萬元、城北地形圖測量11.6萬元、東環小區地形圖測量 0.41萬元,還有招投標費0.97萬元、規劃工作經費3.59萬元等合計31.96萬元;其餘是2004年以前的項目10萬元,三項合計共支付 99.89萬元。

3、2007年預算安排規劃資金300萬元,項目細化內容爲:(1)城北部新區控制詳細規劃100萬元;(2)東二環路地帶規劃設計30萬元; (3)市場專項規劃15萬元;(4)舊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50萬元;(5)二環路沿線城市設計30萬元;(6)城區市政工程管線專項規劃60萬元;(7)環衛專項規劃15萬元。當年城鄉規劃建設局支付了細化項目中北部新區控制詳細規劃18萬元、市場專項規劃3萬元、舊城區控規13萬元、垃圾及環衛規劃6萬元、排水、電力、管綜專項規劃22萬元等五項合計62萬元;另外支付了沒有列入當年預算的上杭大道沿線規劃設計12萬元、地下管線勘測8萬元、汀江南岸景觀設計1.2萬元、舊城區1:500數字測圖10萬元、規劃設計工作經費17.94萬元等合計是49.14萬元;其餘是以往年度的項目紫金南路規劃設計 14.6萬元、客家文化園規劃設計28.6萬元、紫金公園修編8.4萬元、琴崗路地帶規劃設計22.4萬元、汀江兩岸景觀規劃設計36萬元、七峯山含石門障地形圖測量7.78萬元、城北地形圖測量5.6萬元等合計123.38萬元,三項合計共支付234.52萬元。

從自查的情況來看,近幾年特別是2005年來,資金使用單位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認真組織實施規劃設計編制工作,並用好管好規劃專項資金。專項資金的投入對市政公共設施建設和城市的改造建設提供了資金支持,爲經濟和城市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主要體現在:

1、規劃編制前期工作做的比較充分,資金安排比較到位。城鄉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針對我市經濟發展和城市近期建設需要,收集有關基礎資料,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建立城市發展建設項目儲備庫,並制定每年的規劃項目計劃和項目實施方案,報政府審批後,由財政年初安排預算,報人大批准。

2、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督逐步規範。一是2005年以來專項經費大部分用於城市規劃設計;二是對符合公開招標的規劃設計實行招投標,並由中介機構進行公開招標,對中標的規劃設計項目,城鄉規劃局及時與設計單位就規劃設計的要求、內容、費用及支付方式簽訂設計合同;三是能主動邀請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介入設計單位的選定、價格審定等過程。

3、規劃項目得到實施,資金效益日益體現。3年來共實施了紫金南路等15項規劃編制,包括總規、詳規、道路(管綜)以及城市景觀設計等各種類型規劃,同時還完成了近60平方公里的地形測設。這些規劃項目對合理利用縣城土地資源,協調規劃區內空間佈局,對城市建設和發展起着綜合、協調、控制的'引導作用,對市政公共設施建設和城市的改造建設提供了技術支持。另外城鄉規劃局還通過初審、徵求意見、專家評審等程序把好規劃設計的質量關,確保規劃設計符合我縣經濟發展和需要。

二、存在的問題

經過自查我們認爲大部分資金能按預算安排來執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有下列幾點:

(一)預算執行不夠規範,資金使用未完全按預算批覆執行。部分項目前期工作準備不夠充分,項目變動比較大。一是有預算未支出,如2006年預算客家文化園規劃設計30萬元有實施,但當年未支出,而2007年預算安排東二環路地帶30萬元、二環路沿線城市設計30萬元既未實施,也未支出;二是預算執行不夠嚴肅,城鄉規劃設計專項資金從2006年開始實行細化預算,但部分項目資金未按常委會批准的細化預算來支出,我們在檢查中也沒看到有關項目和資金調整、增加或減少的報告和批覆文件;三是根據政府的決定,年中增加的支出項目,年底沒有再履行追加支出的程序、報市常委會審議通過。

(二)項目資金預算不夠完整,部分資金未列入預算。一是一些經費沒有列入預算如地形圖的測量經費、評審經費特別是請省內外專家的費用沒列入規劃經費中,而這些經費又是需要支出的;二是有些項目超預算安排或預算不足,如2005年政府文件要城鄉規劃局開展8項規劃,項目合同352萬元,可當年預算才安排50 萬元的規劃資金,資金安排與實際要求相差很大。

(三)制度不夠健全,監督不夠有力。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等方面目前沒有具體的規定或辦法,對部門更改預算約束不夠,因此部門對人大批准的預算是 一張皮,而執行預算又是另一張皮;另一方面監督不夠,財政局相關處室對部門是否按預算批覆執行掌握的信息不夠,對部門隨意變動預算、擠佔或挪用資金沒有及時進行跟蹤並督促其改正。

(四)個別合同簽訂不夠規範、一些經費列支不夠合理。我們這次自查中發現,合同簽訂、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先有支出纔有項目合同,如紫金南路規劃設計合同時間是2005年1月18日,而2004年1月、10月就已付了兩筆資金;二是個別合同收款人與合同不一致,如紫金公園修編,合同簽約者是城鄉規劃建設局和中國美術院,可2005年卻支付給上海沃人建築規劃有限公司8.4萬元,2006年、2007年分別支付中國美術學院11.2萬元、8.4萬元;三是有部分資金是以現金的形式支付;四是一些規劃設計的工作經費列支不夠合理。

三、對存在問題的整改措施

通過這次自查,結合日常工作中對其他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對全市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改進措施:

1、政府要建立或完善預算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的檢查、評價、考覈機制。要建立健全長效考覈機制,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的績效考評和跟蹤問效機制,要將專項資金的審批分配、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結合起來,建立事前審覈、事中檢查、事後評價的全過程監督控制體系。要加強和改進專項資金的審覈和撥付等工作,定期聽取部門使用專項資金的彙報,財政和審計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專項資金的跟蹤檢查和監督,防止專項資金被截留、擠佔和挪用,確保專項資金髮揮效益。

2、嚴格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監督管理。預算一經人大批准即有法律效力,要嚴格按預算批覆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預算部門堅持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原則,杜絕無預算支出,隨意變更預算等行爲,在預算執行中如要調整項目,追加或減少資金支出的必需要按有關程序報批。同時建議專項資金超過50萬元以上的部門(單位)在年初人大批准預算前要把上年度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市常委會。

3、加強調查研究,科學合理編制項目。部門在編制預算前要科學合理選定項目,不斷完善項目論證、評審、報批程序,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包括資金規模、實施年限、實施目標和效益等);而財政也要對部門報的預算進行充分論證,合理預算好項目資金,並把專項資金及時分解落實到具體的項目和單位。

4、加強會計監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專項資金要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實行單獨覈算,確保資金專款專用。項目資金30萬元以上的要按有關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要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履行合同。

財政和其他相關部門要根據這次自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列支不當的資金要限期歸還原資金渠道,並進一步完善規劃項目資金的支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