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銀行財務管理自查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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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銀行財務管理自查報告範文

在美國,銀行財務報告主要包括按照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的要求提供的銀行監督報告和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的公共財務報告。

一、銀行監督報告

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包括五家銀行監管機構:聯邦儲備銀行、貨幣監理局、聯邦存款保險機構、儲蓄機構監管局、全國信用社管理局。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促進金融機構監管的一致,以達到保護銀行存款人的利益,保護銀行存款保險基金,促進安全穩健的銀行操作的最終目的。按照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的要求提供的報告包括:

1、按照聯邦儲備銀行要求提供的銀行控股公司Y系列報告,其中包括:

(1)並表報告(Y—9C)。此報告是銀行控股公司以合併數據爲基礎彙總編制的,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附表和表外業務。並表報告涵蓋了銀行控股公司的所有機構的全部業務,包括母公司、銀行、非銀行機構等,是監管者評估和監管銀行控股公司財務狀況的主要信息,每季報送一次。這些信息在聯儲季報以聯儲統一的銀行控股公司運作報告的形式披露。通常情況,這些信息被認爲是公共信息,可以從信息自由辦公室取得。

(2)母公司報告(Y—9LP)。此報告主要是指銀行控股公司母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與投資、現金流量相關的附屬報表以及備忘項目。這些信息主要是用來評估和監控銀行控股公司母公司的財務狀況。此服告每季報送一次,數據在聯儲季報上披露,可以通過信息自由辦公室得到。

(3)非銀行附屬機構報告(Y—11)。此服告有選擇的從銀行控股公司的單個非銀行附屬機構中收集信息,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表外業務、權益資本變動信息和備忘事宜。監管者將此報告信息與Y系列的其他報表信息聯繫起來,用來評估主要從事非銀行業務活動的銀行控股公司情況和監控非銀行業務的數量、性質和經營情況。此報告要求每季報送一次,一般情況下,此報告信息被認爲是公共信息,通過信息自由辦公室披露。

(4)國外分支機構報告(FR—2314)。此報告包括含有備忘錄的資產負債表及其附表和利潤表,主要是用來確認美國銀行機構的國外分支機構當前和潛在的問題,監控其在某一特定國家的活動。通常這些數據是爲了更好地瞭解整個集團的經營活動,特別情況下,是爲了瞭解個別分支機構的經營活動。報送週期爲總資產超過20億美元或者表外經營超過50億美元的機構按季報送。這些數據是保密的,不能公開出版。如果需要,可以得到一些彙總數據。

(5)結構報告(FR—Y6A)。此報告主要反映銀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州立銀行的投資及註冊名稱、註冊地、地址、組織結構等的變化。聯儲利用這些信息,按照《銀行控股公司法案》、《金融服從現代化法案》、《Y條例》對銀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州立銀行的法人機構進行監管。當這些機構的投資及活動發生變化時,需要在發生變化的30天內報送報告。此報告信息公衆如提出需要可以通過適當的聯儲銀行得到。但在特定條件下,報表編制者也可以要求對這些信息保密,不對外公佈。

(6)聯營公司報告(FRY—8)。主要反映銀行控股公司內部銀行與非銀行機構間的交易信息。報告中專門有一部分說明資產的轉移及收入的詳細來源、信貸擴展活動、表外業務、稅收等情況。這些信息主要是用來評估和監控銀行控股公司內部銀行和非銀行附屬機構之間的資產和其他交易活動,目的是爲了確認對附屬機構的財務狀況有負面影響的集團內部交易和資產負債數。此報告每半年報送一次,每年6月和12月的最後一天爲截止日。此外,當發生某一項大的資產轉讓時,則需要在10天之內報送臨時報告。

2、聯邦金融機構監管委員會要求的銀行形勢報告,包括:

(1)核心報告(FFIEC031)。此報告是包括海內外分支機構的收入和經營情況的並表報告。

(2)外國銀行在美國的分支機構(FFIEC002),主要是指外國銀行在美國的分支機構和代表處的.資產負債報告。

3、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的其他銀行監督報告。除以上報告外,聯邦金融檢查委員會還要求報送一些其他報告,如:國別風險暴露報告、信託資產報告、管理階層與主要股東的負債情況報告。

4、監督報告中包含的信息主要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本的變化情況及其他項目,如貸款、證券、其他資產、逾期的非應計貸款、資本充足狀況。

以上報告中,聯儲要求的報告由聯儲負責保管,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要求的報告,由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保管。

二、公共財務報告

證券交易委員會旨在保護公共投資者利益,要求包括銀行業在內的所有尋求公共投資的產業,充分披露信息並提交公正的財務報表。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公共財務報告包括質量和數量信息、管理階層關於業務和部分劃分的利潤情況以及風險管理信息的討論和分析、內部管理報告、外部審計報告。

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的財務報表包括:

1、近2年的資產負債表;

2、近3年的收入報表;

3、近3年的現金流量表;

4、近3年的股東權益的變化情況;

5、報表的註解。報表的註解主要包括使用的會計政策、對貸款、證券、補貼、衍生產品以及金融工具的實際價值等。

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的報告主要是針對上市銀行的,沒有上市的銀行則不需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供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