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爲了妥善處置小學部突發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師生的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特制訂《xx市xx實驗學校小學部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堅決杜絕”的方針,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和管理的力度,對確因不可抗力導致發生或非正常發生的各類事故,採取果斷有效的處置措施,儘可能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安全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崗位責任,逐步實現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二)杜絕責任性事故,把發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儘可能不發生師生傷害事故。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儘可能減少對師生的傷害,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此引發的各種附帶損失或影響。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師生活動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學校內部羣體傷亡事故、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實行部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10分鐘內當面報告或電話報告部副主任、當天值日行政。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爲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對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須進行隔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校長彙報,依照領導小組的安排,各處置小組立即緊急行動,指導學校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形式發出緊急信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區域。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滅火活動,教職工可利用一切滅火設備滅火,及時拔打“119、110、120”請求援助,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滅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及時拔打“110、120”請求援助。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醫院救治,對不能自行組織受傷學生趕赴醫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護車。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食物中毒後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小賣部、食堂的經營活動,由飲食衛生監管人員封存現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常

4、配合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四)活動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場,拔打“110、120”請求援助。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隨機觀察,並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繫,做好受傷學生的情緒穩定和思想工作。

2、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樓道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值日人員和崗位責任人要沉着冷靜,果斷處理,制止事態發展,有秩序地疏散學生,並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立即趕赴現場,制止混亂,平息事態,拔打“110、120”請求援助,全力搶救受傷的師生。

3、學校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常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應急處置,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組 長:xx

副組長:xx

組 員:各年級組長、紀律幹事、班主任

主要職責: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啓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覈、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當天值日人員、班主任及時將傷員送往醫務室或醫院,並酌情暫墊醫藥費。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xx小學部

  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