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專項應急預案

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等突發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鍋爐專項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鍋爐專項應急預案

鍋爐專項應急預案1

一、鍋爐採用自然循環,回水由供暖系統中的循環水泵送往鍋爐,並由回水總管分一支通往省煤器。經省煤器的回水加熱後進入鍋爐熱水出口後的混水器內,熱水混合後送至熱網。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蘭州分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分公司經理、副經理及儲安科、綜合辦、業務科、服務中心等部門的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組成。

總指揮:

(經理)

副總指揮:

(副經理)

成員:

2、應急組織機構由消防滅火組、搶險搶修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協調組等7個小組組成。

3、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事故狀態下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4、應急職責

(1)總指揮:負責宣佈應急狀態的啓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消防滅火組

(楊軍、趙鑫泰、趙常態):發生重大火災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或應急搶險。

(4)搶險搶修組

(張倩、朱慶剛、宋哲、嚴國林、葉體強、龔衛國、顧旭有):應急狀態下,撲救火災、設備維修、設備復位,制定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5)物資供應組

(徐大文、葉玉生、王蔚林):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如設備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消防泡沫、水泥、防護用品等。

(6)交通運輸組

(韓生輝):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組

(李世德):負責佈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8)醫療救護組

(宋寶斌):負責聯繫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9)通訊聯絡協調組

(王宏偉、米慶軍):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繫、協調。

三、應急預案的啓動

當蘭州分公司北灘油庫鍋爐發生爆炸時,啓動該套應急程序。

四、應急程序

(一)報警

1、當蘭州分公司北灘油庫鍋爐發生爆炸時,第一發現人立即找就近的電話,撥打北灘油庫報警電話7325671,以及油庫報警電話7365119,向消防值班人員說明事故地點、事故類型等事故概況。

2、通過電話嚮應急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彙報事故情況。

3、事故如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報警人員向行政值班人員報警,由行政值班人員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

應急聯繫電話一覽表

(略)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聯繫電話:

(略)

(二)接報

1、消防值班人員、行政值班人員、總指揮、副總指揮爲接報人員。

2、接報人員應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繫電話;問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好電話記錄。

(三)組建救援隊伍

1、應急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領導小組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起本組的工作人員及搶險裝備,然後趕往事故現場,向現場總指揮報到,接受任務,瞭解現場災害情況,實施統一的救援工作。

(四)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

1、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後,選擇有利地形設立現場指揮部及醫療急救站。

2、各救援隊伍儘可能靠近現場指揮部,隨時保持與指揮部的聯繫。

3、指揮部、各救援組、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的.標誌,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五)搶險救援

進入現場的各支救援隊伍要儘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指揮部:儘快開通通訊網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着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着火點分割,分片進行撲救。

(六)現場警戒

1、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七)現場醫療急救

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蘭化醫院、蘭煉醫院聯繫,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後輕的原則治療。

3、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觸電急救、油氣中毒急救、燒傷急救、外傷處理見附件。

(八)疏散撤離

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污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鍋爐專項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保證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生命安全,規範應急管理工作,做到發生事件後能及時、有效、有序、迅速應對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社會影響,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二、領導小組

組長:尤建忠張宏

副組長:宋志洪

成員:王陸軍 史峻峯 石俊生 邱曉東

1、職責及分工:

組長:

(1)確定可靠有效的搶險方案,發佈搶險命令。

(2)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領導彙報。

(3)指揮調動現場人員及相關設備,組織實施現場搶險。

(4)成立若干臨時工作組。

副組長:

協助組長落實搶險方案。

2、現場處置:

(1)在統一指揮下,按事故處置程序正確進行現場事故處置,儘量減少損失。

(2)切斷危險源,判定危險區域,並安排人員值守。

(3)在現場處置時確保人員安全,包括自身安全。

3、警戒疏散:

(1)外圍警戒:消除路障,勸導行人撤離現場。如因起火,要爲消防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創造有利條件。

(2)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學校指揮部立即向消防指揮報告事故發生情況,並移交指揮權,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調遣。

(3)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並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4、後勤保障:

(1)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

(2)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5、醫療救護:

(1)負責聯繫醫療機構。

(2)組織救護車輛及醫療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

(3)實施現場搶救傷員。

三、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或總務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分管校長和學校主要領導,接收指令做好現場工作。

四、事故處理

1、發現鍋爐嚴重缺水時應緊急停爐,鍋爐應立即停止燃氣供應停止燃燒,嚴禁向鍋爐內進水。

2、爐管嚴重爆破後應緊急停爐。

3、爐膛爆炸、二次燃燒時應立即切斷燃料供應,停止鼓風機。

4、鍋爐嚴重爆炸時要及時搶救有關人員,防止建築物繼續倒塌傷人,按消防要求正確滅火,防止周邊易燃易爆物二次爆炸。

五、善後處理

1、積極配合質監局,安監局等部門進行事後處理。

2、學校校長爲指定對外新聞發言人,負責對外公佈事故情況和處置措施等信息。

3、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4、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及質監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學校類型、經濟類型與學校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5、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質監、安監等相關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當事人,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事故,將當事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鍋爐專項應急預案3

一、報警:

1、校內鍋爐發生事故,第一反應即撥打“119”火災電話報警,或報110。報警人要講清鍋爐事故的單位、路名、事故發生的部門、事故發生的情況,講清本人姓名、電話號碼等。

2、報警完畢後,即向校長報告。

3、校長接到報告後,即時召集本單位的有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

二、成立臨時鍋爐事故指揮部:

由校長和有關人員選擇合適部位成立指揮部,校長爲指揮部指揮。

三、通報:

根據“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力量”的指導思想,利用本單位的宣傳工具,向校內人員發送通報。

通報內容:

1、事故發生情況;

2、人員情緒的穩定;

3、疏散人員和救護。

四、疏散和救護:

1、必須立即切斷電源;

2、制定安全區,確定人員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確,引導和護送被困人員向安全區疏散,並做穩定情緒工作。

4、現場救護:由學校衛生員在安全區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五、事故現場處理:

1、如起火:須組織滅火器材,由學校消防工作負責人爲滅火指揮,並隔離易燃物品或材料,迅速組織義務消防人員或懂得消防知識的人員,利用現場的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開展滅火。

2、如爆炸:首先隔離易燃物品或材料,防止起火和第二次爆炸。

六、安全警戒:

1、校外圍警戒:消除路障,勸導行人撤離現場。如起火迎接消防人員及派出所人員到達現場要創造有利條件。

2、消防人員、派出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學校指揮部立即向消防指揮或派出所人員報告事故發生的情況,並移交指揮權,聽從公安消防或派出所人員的調遣。

3、保護事故現場,禁止有關人員進入,並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