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纔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1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爲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

一、食品衛生安全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企業的'生死存亡,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餐飲消費環節突發事故的危害,爲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衛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該預案。

二、成立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以上相關成員對各相關部門負責,並在組長領導下密切協作。

三、工作要求與工作職責: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成員要以按照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指導原則,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維護消費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應急能力。制定本農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各部門成員結合實際,按照《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熟悉掌握分級報告、人員救助、原因分析、責任追究等應急處置的具體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職責與應急措施:組長負責召集組織協調成員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保持與衛生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密切溝通與聯繫。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成員必須立即報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等級由組長報縣衛生局以及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及時請求政府應急機構實施應急增援。

四、應急措施:

1、加強日常監測,根據就餐規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員狀況,如出現就餐人員出現異常,相關人員應第一時間報告組長。

2、接報後應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根據實際情況相關成員按其分工,佈置任務,在最短時間內按預定方案執行。

3、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並注意食品及相關原材料、餐飲用具的留樣工作。

4、可使用緊急催吐方法儘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時做好嘔吐物留樣待查。

5、儘快將中毒病人送往就近醫院診治,並報衛生部門。

6、事後應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3

根據食品安全的有關法規、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實際制定制度。

一、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是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二、一旦發生或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店(單位)有義務及時、主動、有效地採取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和蔓延。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四、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店(單位)的應急處置措施:

1、採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食用和使用;

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導致事故的食品的人員,一旦出現不適症狀的,立即送至醫院救治;

3、保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現場,控制和保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便有關部門採集、分析等。

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4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涉及的食品、工具、設備等進行封存,並自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

三、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四、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僞造、毀滅有關證據。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繫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繫方式以及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