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纔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精選6篇)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1

爲了認真紮實做好20XX年中考招生考試工作,提高我校考試工作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我校中考組織工作萬無一失,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我校決定建立“20XX年中考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中考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對本考場的各項備考工作與考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檢查、督促與指導,對本考場考試工作負責。

二、突發事件處理細則

報告程序

突發事件

考場主考

光明新區教育體育科

深圳市招考辦

1、試卷運送

學校必須準備三輛車,兩輛爲運送試卷專用車(其中一輛爲警車),一部作爲機動車輛,運送試卷的車輛及保密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好試卷領取手續,直達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載無關人員。

運送試卷車輛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堵塞,應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彙報,並立即調動備用機動車輛到出事點接應試卷。試卷運送途中發生失竊、泄密,保密人員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如隱瞞不報的追究保密人員責任。每天考試結束後,保密人員負責把當天試卷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好試卷移交手續。

2、周密部署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試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要求進行。

(1)保密室必須做到“二鎖(櫃鎖、門鎖)、三鐵(鐵門、鐵櫃、鐵窗)、四防(防盜、防火、防水、防潮)”。

(2)試卷進入保密室後應做好移交手續及登記。試卷在保密室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保證至少有兩名保密員現場監視。

(3)考試期間,保密室鑰匙必須分開由兩名保密員掌管,不得單人掌管或移交給他人,如有違反追究保密員責任。

(4)保密員做好試卷、答題卡的交接工作,試卷交接必須做好登記、檢查、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時,檢查試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須迅速查明原因,並上報主考和市招辦。

(5)開考前30分鐘(語文、英語開考前40分鐘),兩名保密員押送試卷到考務辦公室,做好試題的的分發工作,同時按規定辦理手續,並做好登記。

(6)每天考試結束後,把所有試卷、答題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區

保密室,並辦理移交手續。

(7)如發生泄密行爲或試卷遺失現象,應立即報告主考,並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第一時間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3、保持交通暢通,防止由於交通原因引發考生大面積遲到

(1)考前40分鐘聯繫考生學校領隊

(2)如考生大面積遲到:

①報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學校

③迅速聯繫交通部門

4、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措施。

如遇大風雨,保衛人員應指揮送考生的車輛進入校內;考生在離教學樓較近的地點下車,儘量避免被雨淋;總務處要準備10把雨傘,10條毛巾、5套衣服,提供給有需要的考生;由於惡劣天氣,造成一樓候考學生過多,則可讓考生提前上樓候考,但不得進入試室。

5、保證供電正常

考試期間電工在辦公室待命。如遇停電:

①立即聯繫供電部門啓動發電車發電

②如遇聽力考試,則立即啓用備用直流電源爲廣播系統繼續供電

③報告市招辦,請求延時。

6、食堂保證食品安全

①發現部分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學校校醫室進行初診,對於病情嚴重的患者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新區教育體育科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7、安全保衛人員加強考場巡查,防止學生之間出現糾紛

安全保衛人員在候考期間、考試結束之後應加強考場巡查,避免學生之間出現吵架、鬥毆等影響考生情緒或造成身體傷害的糾紛。發現吵架、打架現象,考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並通知負責考場安全保衛的幹警和學生所屬學校的帶隊老師,並查明原因,妥善處理,避免糾紛進一步惡化。

8、考務突發事件處理

考場中的考務突發事件,嚴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中考考務偶發事件處理預案》(附後頁)中的處理辦法進行。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爲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本預案適用於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

1.2.2本預案用於指導和規範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爲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以防爲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後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爲主,防救結合。

1.3.3預防爲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兼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1.3.4自救爲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並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爲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主要職責爲: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供電公司等有關電力建設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訂公司在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等應急處理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

(3)發佈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應急處理預案啓動命令;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發佈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進展情況。

3、事故分級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爲重特大機械設備事故:

3.1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設備修復後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爲重大機構設備事故或特大機構設備事故。

3.4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應急響應

4.1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啓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事故發生後,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持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後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持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於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後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後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5、應急保障

5.1技術保障

5.1.1現場事故發生後,在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在班組安全員或受過緊急救護培訓人員的帶領下,組成現場臨時急救小組,立即地開展現場緊急救護工作,並及時向有關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急救醫療支援。

5.1.2現場發生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緊急情況後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公司應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落實人身事故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

5.2裝備保障

5.2.1公司保證事故應急經費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5.2.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統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機具的分佈情況及狀況,並能夠隨時調用。如作業車輛、起吊設備、越野車輛等機具。

5.3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救護技能。

6、改進措施

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後,公司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認真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7、附則

7.1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發生後,本預案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故專項預案同時啓動。

7.2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7.3本預案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3

一、編制預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1前言

爲適應新時期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需要,切實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範公共事件發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據鄰府辦發【20xx】63號文件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預案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2.1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促進公共安全工作由處理向主動預防轉變,推動公共安全工作規範化。

1.2.2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爲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原則;堅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堅持“先人員、後物質”的原則;堅持“先重要物品、後次要物品”的原則;全局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

1.2.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1.2.4主要事件類型

全局主要事件類型分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尤以自然災害頻繁,輕、中度旱洪災害基本上年年發生,嚴重特大旱澇災害幾乎是十年一遇或兩遇。

二、預案內容

2.1組織領導

爲加強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局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小組,保障組和專家組等。

2.2工作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現場指揮、臨機處理及後勤保障,靈通信息和善後處理;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救援工作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單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2.3總體要求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縣農機職工要牢固樹立抗災減災、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全體職工和羣衆安全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抗災減災意識,立足於抗大災、防大事故,戰勝災情保平安,切實做好應急救援物質,資金的儲備和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減災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農機抗災能力,把災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終杜絕災害。

2.4預案適應範圍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於對農機系統造成損失的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進行抗災減災工作。

三、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3.1適時保持與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救災辦、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密切聯繫,瞭解災情信息,接到災害預警後及時通知各工作小組,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彙報災情。

3.2建議與對策

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災害預警和抗災減災物質配備情況向本級政府及上級農機部門提出抗災減災的建議及對策,必要時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3.3災情報告

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必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機部門報告初步災情情況,並進一步實地調查覈實。災情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損失及發展趨勢,採取的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各級農機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根據災害等級確定預案啓動時機。特殊情況下上級農機部門可直接指令下級農機部門啓動預案。

四、災害等級劃分和預案啓動的條件及方式

4.1災害等級劃分

災害等級按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2預案啓動條件及方式

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縣農機抗災減災預案啓動,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在當地黨政領導下,啓動農機抗災救災預案。其他災害由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根據具體情況啓動預案。

4.3應急預案等級劃分

根據全縣洪澇、乾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按照〈〈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劃分爲三級應級響應預案:

4.3.1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宣佈本縣進入緊急救援,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縣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衆,組織強化鄉村機耕道和機電提灌站查險和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提水送水、抗災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農機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職責赴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和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各抗災服務隊應發揚不怕苦、敢於碰硬的精神,認真履職、辛勤工作。

4.3.2I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根據情況下達本縣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政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並做好抗災救災的應對措施和物資準備。

4.3.3III級響應預案

縣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本系統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縣府和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根據預案組織救援搶險或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應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行動

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地區農機部門要覈查統計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突發事件應急力量和資源需求及缺口等情況,並按規定逐級上報。縣農機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市農機局報告,爭取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支持。

4.4.1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積極自救,撲滅火災,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單位、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員被圍困、火勢情況,請求滅火,報告人姓名,並記錄報警時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現場指揮,組織滅火併組織人員、重要物資疏散。

2、報警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人員到指定地點迎接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3、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指揮員要向消防負責同志報告情況,移交指揮權,協同公安消防做好滅火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邊救火邊負責內外警械,維護公共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保證人員通暢。

4.4.2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措施

農業機械發生事故,無論何方責任,車輛駕駛(操作)人員應第一時間搶救人員,保護好現場,通知主管部門和投保保險公司,並及時上報。

4.4.3盜竊案件應急措施

1、遇到或發現有盜竊案件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保護好案發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觸摸和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打開的箱櫃、抽屜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菸頭等,待公安部門人員勘察現場或勘察完畢後,方可恢復原狀。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記錄好被盜物品的名稱、價值等情況。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門處理。

4.4.4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措施

1、如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現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時,發現人應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撥打報警電話。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接觸可疑物。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對附近區域人員疏散,設置臨時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附近區域全面搜索,消除隱患。

5、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險隱患和調查。

6、如危險已經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好搶救和轉移傷員,同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保護好現場。

4.4.5羣體上訪影響辦公秩序事件應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訪者來羣訪時,值班室要通知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協調有關部室接待來訪人員。

2、辦公室接待人員通知相關部室做好應急準備。

3、經解釋、勸阻無效,發生上訪人員羣體性衝擊辦公樓情況,辦公室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組織人員阻止。

4、在人員阻止無效的情況下,辦公室迅速向上級部門彙報並經同意後報警,由警方負責解決。

4.4.6破壞性地震應急措施

1、發生破壞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牆角等堅固處,禁止跳樓逃生。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快速在室內安全地帶避震或沿安全地帶轉移。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維護現場,防止失盜。

4.4.7洪澇旱災及泥石流應急措施

1、發生洪澇旱災、泥石流災害,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監測現場,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和人員物質二次損害。

5、嚴格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啓動預案。

4.4.8搶運抗災減災物資。組織農機運輸機械搶運抗災減災物資和搶險物資等。

4.4.9做好災後重建工作。根據災後重建工作需要,積極組織農機人員,設施設備投入災後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傳工作

按照當地公共突發事件報道口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認真宣傳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五、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構

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和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機構組成。指揮決策機構是各級農機部門成立的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是各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機構是各級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服務隊。縣農機局組建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股、室、站、校負責人爲成員的農機抗災減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對農機與其他公共事件應急主管部門工作進行協調、部署、組織,指導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員擔任,其職責是:

1、向各公共應急服務隊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

2、收集各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信息發佈;

4、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部門彙報災情和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情況;

5、協調公共事件應急過程中出現的困難;

6、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由農機技術人員,基層推廣站人員及農機專業合作社成員組成。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指令,進行公共事件應急和事後工作

六、公共事件應急準備

6.1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組成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由農機部門工作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手和突發事件地區的幹部羣衆組成。

6.2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物質儲備

物質儲備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組織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檢修、維護,保證設備隨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2、提前採購、儲備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施設備及零配件;

3、做好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燃油儲備和用水用電協調工作。

七、公共事件應急具體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按照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全面組織領導防汛抗災工作。

7.2應急救援工作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農機系統在職全體職工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做好人員和國有財產等抗洪一線的搶險救援工作。

7.3後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全局抗災減災後勤物質保障及供給工作,負責搶險隊員的醫療及搶險工作。

7.4國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區公共應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現場處理險情,同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當地政府彙報災情,統計上報災情情況。

八、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紀律

8.1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是各單位和個人應盡的法律義務,要無條件地服從上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命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討價還價,拖延塞責。對消極怠工、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2局應急救援隊隊員及各單位搶險小分隊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則勝。

8.3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局機關防洪指揮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指令。

8.4各防汛小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24小時待命,確保通訊通暢,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8.5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要對各自職責有清醒的認識,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對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4

爲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繫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爲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爲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羣衆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啓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爲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繫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爲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後,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後,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並儘早予以防範,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檔案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範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範,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領導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檔案庫房爲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爲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檔案查閱利用室爲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爲主,並視情況請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持。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爲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和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戴時鑫

現場指揮:餘爲羣

協調:邢良波

成員:鄔益良、鮑廣瑋、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室職責:

(一)檔案管理員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泄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應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管理員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溼、設備設施的運行檢查,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貴重設備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並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瞭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通報,並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應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泄密發生期應及時掌握信息,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後勤到位和信息溝通。

(四)其它科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報由市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後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藉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應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6

爲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羣體上訪、鬥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啓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爲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爲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爲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啓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並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彙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爲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爲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爲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後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爲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衛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後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採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繫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後,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後,立即向“119”報警,並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啓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並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後,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溼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後,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羣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衛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衝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衝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爲,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衛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爲,並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衝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爲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鬥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鬥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與其發生衝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鬥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鬥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後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鬥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並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儘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後,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並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