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道路交通應急預案

道路交通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目的

爲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爲指導,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爲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爲了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鄉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彙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負責鄉轄區各條路段交通安全。

具體責任路段如下:

(三)各項具體分工情況

1、警戒保衛工作,由鄉派出所所長肖孟志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組織派出所、交管辦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2)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及事故現場保護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跑。

2、現場處理,由縣一中隊隊長牽頭負責。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解釋等工作。

3、醫療救護工作,由衛生院院長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迅速組織和指導急救人員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

(2)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和佔用急救場所。

(3)及時對搶救方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對搶救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提出緊急處理措施。

(4)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數字,及時嚮應急救援鍍層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4、善後處理工作,由交警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交警做好對死亡人員進行身份確認和處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員的遺物,通知死亡人員家屬及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協助家屬輸認領、火化等後事。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保險與賠償金的測算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相關的理賠事宜。

三、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鄉人民政府、交警中隊,按規定逐級上報,並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二)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三)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

道路交通應急預案2

爲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預防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興政傳發〔2xxx〕13號),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彙報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羣衆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政府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110和急救電話120求救。

(二)在發生或得知緊急情況後,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蹲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人大主席楊文高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副鎮長劉新華、吳健、顧強、姜素梅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分別爲朱志友、丁鑫、孫敏、王衛明、孫漢勤、倪金明、陸祥林、曹金榮、班加濱、丁輝、嚴海、夏友軍、吳曉明、奚愛明、高風舞、顧世榮、唐勇、沈萬華、楊從清、王恆銓、黃來扣、孫鵬、孫金才、邵興華、沈建明、杜宏文。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盲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啓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求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吳健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辦、財政所、社會事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民政、醫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員組成。

2、搶險救援組:在緊急情況下,(如出現嚴重的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等惡劣天氣致使車輛通行受阻等),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的交通管制和維護治安,清理路障,疏導車輛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組長由姜素梅擔任,成員由鎮、村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醫療救援組: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人員和車輛及搶險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由專家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顧強擔任,成員由鎮和衛生院相關人員組成

五、預案啓動

緊急情況發生後,鎮各有關單位要快速反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緊急救援。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後,綜合協調組、搶險救

援組、醫療救援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緊急救援工作展開。

(二)綜合辦、派出所和安監辦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

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緊急救援,及時提供急救藥品,

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

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對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農路辦、安監辦、等要嚴格查處非法營運車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爲,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農路辦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強交通安全宣傳

認真開展“六個一”的宣傳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基層幹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動,每個學校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會,鎮廣電站自辦頻道每週播放一條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每個村莊、學校、企業等至少一處宣傳櫥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處安全提示標牌。

九、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道路交通應急預案3

爲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爲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繫,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衆,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