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性的傳染病應急預案

㈠預防措施

學校突發性的傳染病應急預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特點,通過晨會、黑板報、宣傳櫥窗以及學校網站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性的傳染病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性的傳染病的能力。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性的傳染病事故的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春季傳染病防治知識講座、健康課,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的科學防病能力。

4、落實晨檢制度和彙報制度,及時掌握師生身體狀況。一旦發現突發性的傳染病事故的早期表現,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隔離、早治療、早彙報。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主義衛生運動,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學校食堂必須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領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證,並注意個人衛生,確保學生飲食安全。

7、責任落實到人,建立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制度。

8、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增強體質。

9、及時向縣疾控中心、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彙報學校突發性的傳染病事故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檢查、治療等工作。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各班主任在晨檢中發現同一時間段有多人出現相同的不適症狀,如發熱、嘔吐、出疹等,應及時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報告

學校易發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啓動學校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工作。初步摸清症狀,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對患病學生進行隔離治療處理,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說明發病情況,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工作,力所能及地爲家長服務。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明確並落實突發性的傳染病事故的信息報告人;

2、具體實施對突發性的傳染病事故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

3、及時向縣疾控中心、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突發性的傳染病事故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穩定師生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家長來校,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4、妥善處理事故,協助教育局、縣疾控中心等部門保護現場。

5、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