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

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1

爲確保發生學校網絡安全問題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根據互聯網網絡安全相關條例及區教育和體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校園網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網絡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網絡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網絡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照預案要求積極配備網絡安全設施設備,落實網絡線路、交換設備、網絡安全設備等物資,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網絡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把不良影響與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網絡安全穩定地運行。

(二)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發現出現網絡惡意攻擊,立刻確定該攻擊來自校內還是校外;受攻擊的設備有哪些;影響範圍有多大。並迅速推斷出此次攻擊的最壞結果,判斷是否需要緊急切斷校園網的服務器及公網的網絡連接,以保護重要數據及信息;

2.如果攻擊來自校外,立刻從防火牆中查出對方IP地址並過濾,同時對防火牆設置對此類攻擊的過濾,並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報警。

3.如果攻擊來自校內,立刻確定攻擊源,查出該攻擊出自哪臺交換機,出自哪臺電腦,出自哪位教師或學生。接着立刻趕到現場,關閉該計算機網絡連接,並立刻對該計算機進行分析處理,確定攻擊出於無意、有意還是被利用。暫時扣留該電腦。

4.重新啓動該電腦所連接的網絡設備,直至完全恢復網絡通信。

5.對該電腦進行分析,清除所有病毒、惡意程序、木馬程序以及垃圾文件,測試運行該電腦5小時以上,並同時進行監控,無問題後歸還該電腦。

6.從事故一發生到處理事件的整個過程,必須保持向領導小組組長彙報、解釋此次事故的發生情況、發生原因、處理過程。

(三)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確保WEB網站信息安全爲首要任務:關閉WEB服務器的外網連接、學校公網連接。迅速發出緊急警報,所有相關成員集中進行事故分析,確定處理方案。

2.分析網絡,確定事故源:使用各種網絡管理工具,迅速確定事故源,按相關程序進行處理。

3.事故源處理完成後,逐步恢復網絡運行,監控事故源是否仍然存在。

4.針對此次事故,進一步確定相關安全措施、總結經驗,加強防範。

5.從事故一發生到處理的整個過程,必須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以及教務處以及校長彙報,聽從安排,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事故調查及處理

1.在應急行動中,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2.事後迅速查清事件發生原因,查明責任人,並報領導小組根據責任情況進行處理。

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2

爲建立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響應工作機制,有效預防併科學應對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確保校園網絡與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校範圍內自建自管的網絡與信息系統,尤其是校園網主幹設施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密切配合,科學處置。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分類分級

(一)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分類

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依據發生過程、性質和特徵的不同,可分爲以下四類:

1.網絡攻擊事件:校園網絡與信息系統因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學校門戶網站或部門二級網站主頁被惡意篡改,應用系統數據被拷貝、篡改、刪除等。

2.設備故障事件:校園網絡與信息系統因網絡設備和計算機軟硬件故障、人爲誤操作等導致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絡癱瘓。

3.災害性事件:因洪水、火災、雷擊、地震、颱風、非正常停電等外力因素導致網絡與信息系統損毀,造成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絡癱瘓。

4.信息內容安全事件:利用校園網絡在校內外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組織非法串聯、煽動集會遊行或炒作敏感問題並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公衆利益等。

(二)網絡與信息安全分級

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依據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的不同,可分爲以下四級:

I級(特別重大):學校網絡與信息系統發生全校性大規模癱瘓,對學校正常工作造成特別嚴重損害,且事態發展超出學校控制能力的安全事件;

II級(重大):學校網絡與信息系統造成全校性癱瘓,對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損害,事態發展超出信息化辦公室和信息網絡中心控制能力,需學校各部門協同處置的安全事件;

III級(較大):學校某一區域的網絡與信息系統癱瘓,對學校正常工作造成一定損害,信息化辦公室和信息網絡中心可自行處理的安全事件;

IV級(一般):某一局部網絡或信息系統受到一定程度損壞,對學校某些工作有一定影響,但不危及學校整體工作的安全事件。

四、應急組織領導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全校網絡與信息安全防範及應急處置工作由學校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

學校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宣傳部、保衛處及其它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

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化辦公室,辦公室

設在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兼任信息化辦公室主任,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主任兼任信息化辦公室副主任。

(二)職責及任務

1.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①決定I級和II級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啓動,督促檢查安全事件處置情況及各有關單位在安全事件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②對全校各單位貫徹執行應急處置預案、應急處置準備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①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查處利用計算機網絡泄密的違法行爲;②牽頭組織重大敏感時期、重要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的協調處置。

3.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信息化辦公室(以下簡稱信息化辦公室):①負責網絡信息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制定相關制度和應急預案;②根據校內發生的網絡信息安全事件程度提出相應級別預案的啓動,組織協調信息網絡中心等單位落實應急預案,共同做好處置工作;③負責及時收集、通報和上報網絡信息安全事件處置的有關情況。

4.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①負責校園基礎網絡系統安全,保證校園網絡服務不中斷。②負責計算機病毒疫情和大規模網絡攻擊事件的處置;③負責全校網絡信息安全事件處置的技術支持工作。

5.黨委宣傳部:負責學校輿情監測工作,對於涉及師生政治思想方面的預警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加強分析研判,制訂工作方案,並妥善有效應對。

6.保衛處:密切聯繫公安部門,配合信息化辦公室做好網絡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7.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內部的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對照本預案,建立本部門應急處置機制。

五、預防措施

1.學校建立健全安全事件預警預報體系。各單位嚴格執行校園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各項管理制度,按照本文件要求對本部門所負責管理的校園網絡通信平臺、應用平臺和信息系統採取相應安全保障措施。

2.學校實行信息網上發佈審批制度。信息化辦公室與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對可能引發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要認真收集、分析判斷,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及時防範處理並逐級報告。

3.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加強對校園網絡的監控和安全管理,做好相關數據日誌記錄,同時做好數據中心的數據備份及登記工作,建立災難性數據恢復機制。

4.特殊時期,根據工作需要,由信息化辦公室和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進行統一部署和安排,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校園網絡和信息系統採取加強性保護措施,對校園網絡通信及信息系統進行不間斷監控。

六、處置流程

(一)預案啓動

發生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後,信息化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和突發安全事件的信息系統建管部門應盡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關信息,鑑別事件性質,確定事件來源,弄清事件範圍,評估事件帶來的影響和損害,確認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等級,並參照下述響應機制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置。

(二)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機制

III級或IV級突發事件響應:信息化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和突發安全事件的信息系統建管部門自行負責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報分管校領導。

II級突發事件響應:信息化辦公室和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立即上報分管校領導和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指揮進行應急處置。

I級突發事件響應:信息化辦公室和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立即上報分管校領導和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再上報至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由泰安市相關部門會同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

2.應急處理方式

根據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分類採取不同應急處置方式。

(1)網絡攻擊事件:判斷攻擊的來源與性質,關閉影響安全與穩定的網絡設備和服務器設備,斷開信息系統與攻擊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並鎖定攻擊來源的IP地址或其它網絡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按照事件發生的性質採取以下方案:

病毒傳播:及時尋找並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類型、性質、可能的危害範圍;爲避免產生更大的損失,保護健康的計算機,必要時可關閉相應的端口,甚至相應樓層的網絡,及時請有關技術人員協助,尋找並公佈病毒攻擊信息,以及殺毒、防禦方法。

外部入侵:判斷入侵的來源,區分外網與內網,評價入侵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對入侵未遂、未造成損害的,且評價威脅很小的外網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訪問。對於已經造成危害的,應立即採用斷開網絡連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

內部入侵:查清入侵來源,如IP地址、所在辦公室等信息,同時斷開對應的交換機端口,針對入侵方法調整或更新入侵檢測設備。對於無法制止的多點入侵和造成損害的,應及時關閉被入侵的服務器或相應設備。

(2)設備故障事件:判斷故障發生點和故障原因,迅速聯繫IT運維公司儘快搶修故障設備,優先保證校園網主幹網絡和主要應用系統的運轉。

(3)災害性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數據安全和設備安全。具體方法包括:硬盤的拔出與保存,設備的斷電與拆卸、搬遷等。

(4)信息內容安全事件:接到校內網站出現不良信息的報案後,應迅速屏蔽該網站的網絡端口或拔掉網絡連接線,阻止有害信息的傳播,根據網站相關日誌記錄查找信息發佈人並做好善後處理;對公安機關要求我校協查的外網不良信息事件,根據校園網上網相關記錄查找信息發佈人。

(5)其它不確定安全事件: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諮詢信息安全公司或顧問。

(三)後續處理

1.安全事件進行最初的應急處置後,應及時採取行動,抑制其影響進一步擴大,限制潛在的損失與破壞,同時要確保應急處置措施對涉及的相關業務影響最小。

2.安全事件被抑制後,通過對有關事件或行爲的分析結果,找出問題根源,明確相應補救措施並徹底清除。

3.在確保安全事件解決後,要及時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服務,恢復工作應避免出現誤操作導致的數據丟失。

(四)記錄上報

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及時向校領導和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並在事件處置工作中作好完整的過程記錄,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保存各相關係統日誌,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五)結束響應

系統恢復運行後,信息化辦公室和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對事件造成的損失、事件處理流程和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對響應流程、預案提出修改意見,總結事件處理經驗和教訓,撰寫事件處理報告,同時確定是否需要上報該事件及其處理過程,需要上報的應及時準備相關材料;屬於重大事件或存在非法犯罪行爲的,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網絡監察部門報案。

七、保障措施

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是一項長期的、隨時可能發生的工作,必須做好各項應急保障工作。

(一)隊伍保障

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信息安全防範意識和技術水平,確保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科學得當。

(二)技術保障

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整體方案,加強技術管理,確保信息系統的穩定與安全。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信息安全顧問爲應急處置過程和重建工作提供諮詢和技術支持。

(三)資金保障

信息化辦公室和信息網絡中心應根據校園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申報網絡與信息系統關鍵設備及軟件的運行維護專項資金,提出本年度應急處置工作相關設備和工具所需經費,並上報至財務處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由學校給予資金保障。

(四)安全培訓和演練

信息化辦公室和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信息網絡中心定期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知識培訓,增強預防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確保相關措施的有效落實。

八、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由信息化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完善學校網絡安全事件應急工作機制,規範網絡安全事件工作流程,提高我校網絡安全應急處置能力,預防和減少網絡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和健康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編制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教育系統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文件。

第三條本預案所指網絡安全事件是指由於人爲原因、軟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災害等,對網絡和信息系統或者其中的數據造成危害,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事件,可分爲有害程序事件、網絡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信息內容安全事件、設備設施故障、災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其中信息內容安全事件,應參照有關規定和辦法。

第四條結合我校實際,以及網絡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等,網絡安全事件分爲特別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重大網絡安全事件、較大網絡安全事件、一般網絡安全事件。

第五條爲保障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有效實施,確定以下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密切協同。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校網絡安全應急指揮工作,建立與省市網絡安全職能部門、專業機構等多方參與的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預防、監測、報告和應急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響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

2.分級管理、強化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的'原則,信息處對全校網絡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

3.預防爲主、防戰結合。堅持事件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事件預防、預判、預警工作,加強應急支撐保障能力和安全態勢感知能力建設。提高網絡安全事件快速響應和科學處置能力,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嚴控網絡安全事件風險和影響範圍。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校網絡安全事件應急工作,指導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當發生特別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重大網絡安全事件時,在上級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具體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信息化處負責網絡安全事件應急管理事務性工作,向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網絡安全事件情況,提出較大網絡安全事件、一般網絡安全事件的應對措施、建議和意見,統籌組織學校網絡安全監測工作,做好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第八條安全監測工作包括事件監測、威脅監測。信息處通過多種渠道對學校網絡進行監測,發現已經發生的學校網絡安全事件;通過多種途徑監測、匯聚漏洞、病毒、網絡攻擊等網絡安全威脅信息,應及時上報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第九條建立學校網絡安全事件預警制度。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網絡安全事件預警等級分爲四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預警。

第四章應急響應及事件處置

第十條網絡安全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啓動專項應急預案,根據不同的事件類型和事件原因,採取科學有效的應急處置措施,盡最大努力將影響降到最低,並注意保存網絡攻擊、網絡入侵或網絡病毒等證據。同時,應立即向學校信息處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信息處組織研判,認定爲網絡安全事件的,須立即向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初判爲重大及以上網絡安全事件的,經學校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批准後,立即向上級網絡安全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響應分爲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等四級,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網絡安全事件。I級爲最高響應級別。

1.Ⅰ級和Ⅱ級響應

由上級網絡安全部門統一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要求以上級網絡安全部門部署爲準。

(1)掌握事態及時上報。跟蹤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學校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報告,經批准後按要求將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和處置進展情況上報上級網絡安全部門。

(2)控制事態防止蔓延。根據事件發生原因,結合相應專項應急預案,採取各種技術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態蔓延。

(3)消除隱患恢復系統。針對性制定解決方案,及時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網絡和信息系統。

(4)取證溯源協調配合。在保留相關證據的基礎上,開展問題定位和溯源追蹤工作。積極協調配合上級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2.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網絡安全事件,由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確認並啓動Ⅲ級響應。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履行應急處置工作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的職責。

(1)信息處負責整理、彙總相關信息、掌握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和處置進展情況,掌握全校網絡和信息系統受到事件涉及或影響的情況,隨時向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相關重要事項。

(2)及時形成網絡安全事件情況報告,經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報上級網絡安全部門。

(3)根據事件發生原因,結合相應專項應急預案,採取各種技術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態蔓延。

(4)消除隱患恢復系統。針對性制定解決方案,及時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網絡和信息系統。

(5)取證溯源協調配合。在保留相關證據的基礎上,開展問題定位和溯源追蹤工作。積極協調配合上級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3.Ⅳ級響應

由信息化處確認並啓動Ⅳ級響應。信息處履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協調的職責。

(1)整理、彙總相關信息,掌握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和處置進展情況,及時向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相關重要事項。

(2)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採取各種技術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態蔓延。

(3)消除隱患,恢復遭受破壞的網絡和信息系統,開展問題定位和溯源追蹤工作。

第十二條各級響應按照以下權限和流程,確定響應的結束。

1.Ⅰ級和Ⅱ級響應結束,以上級網絡安全部門部署爲準。

2.Ⅲ級響應結束,經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根據實際決定Ⅲ級響應的結束,並通報有關情況。

3.Ⅳ級響應結束,由事發單位完成應急處置後,報學校處同意後,根據實際決定Ⅳ級響應的結束。

第五章調查與評估

第十三條特別重大網絡安全事件和重大網絡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總結評估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較大網絡安全事件由信息化處組織開展調查處理和總結評估工作,並將調查評估結果報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一般網絡安全事件由信息處組織開展調查處理和總結評估工作,在每年的網絡安全工作總結中向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總報告調查評估結果。

網絡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總結評估工作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後5天內完成,應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進行分析評估,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第六章預防工作

第十四條做好網絡安全事件日常預防工作,進一步細化應急操作流程,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等相關要求,落實各項防護措施,做好網絡安全檢查、風險評估和數據備份,加強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五條加強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及時發現並處置安全威脅,全面掌握全校網站和業務信息系統情況,建立全校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通報機制,並指導監督各年級、各處室及時修復安全威脅,全面排查安全隱患,提高發現和應對網絡安全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條學校將網絡安全教育作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突發網絡安全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信息處應充分利用網絡安全宣傳週等各種活動,開展網絡安全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活動,提高師生的網絡安全意識。

第七章工作保障

第十七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網絡安全應急工作責任制,明確具體崗位和人員,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

第十八條信息處作爲全校網絡安全應急技術支撐單位,應加強網絡安全技術隊伍建設,提升網絡安全技術能力,做好網絡安全事件的監測預警、預防防護、應急處置、應急技術等支撐工作。

第十九條學校保障每年用於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網絡安全監測和檢測評估、信息系統安全升級改造和防護加固、網絡安全教育培訓、網絡安全事件處置和安全運維等5項重點工作的經費。

第二十條學校對網絡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不按照規定製定預案和組織開展演練、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網絡安全事件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修訂工作由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由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