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爲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爲衡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開發區分局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

第三條 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區域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鍋爐爆炸事故;

(二)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電梯困人故障或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五)大型遊樂設施人身傷亡事故;

(六)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固定執行。

第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 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關檢驗機構,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 在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各級成員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開展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衡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孫永梅

成員:曹慧敏、童永強

第八條 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接受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領導和指導,配合中心組織調動本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

(二)組織檢查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機構的應急準備工作。

(三)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

(四)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根據變化的情況,及時提出組織機構和人員組成調整的意見,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補充。

第三章 預防和防範措施

第九條 電梯、大型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制訂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佈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徵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

(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重特大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一條 電梯的使用單位必須委託具有電梯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對其電梯進行保養。

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職責如下:

(一)應對其所保養電梯的日常安全運行負責;

(二)配備與其所保養電梯數量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三)根據本單位的業務狀況、所保養電梯的技術特點制定本單位的搶險方案

第十二條 各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建立應急搶險救援機構並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四章 應對處理

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做到:

(一)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向市質監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爲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責任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六條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所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事故單位負責。

第十七條 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不同類型特種設備的性能、特點,和有可能發生的事故,不斷研究、探討,補充和完善專業應急措施,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應急救援預案的啓動程序

第十九條 分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指揮長,同時向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由指揮長決定啓動《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十條 根據指揮長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現場組長、副組長及成員單位,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後,根據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彙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並按分工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專家組成員接到命令後,應立即趕赴現場,併爲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第二十三條 對於事故還在擴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別是毒氣泄漏事故應立即報告省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爲使特種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是減少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範圍: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發生爆炸墜落等事故及事故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和特種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爲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爲: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調度、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調度車輛,儘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設備的斷電、搶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1、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立即盡一切力量切斷或隔離事故源,同時由車間負責人決定是否緊急停止設備運行,並以最快速度向企業領導報告,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繫。事故嚴重可直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呼叫火警“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爆炸、火災、墜落)、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和報告人姓名及聯繫電話等。

2、企業領導到場後應迅速組織力量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部位和原因,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企業領導應立即決定是否啓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啓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後應以最快速度趕往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採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必須參加。

2、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3、演習結束後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3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特大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省質檢局、省交通廳及指揮部下發的有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本項目特點,制定本方案。

一、事故類型

1、電梯因人故障或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起重機、架橋機、空壓機等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鍋爐爆炸事故;

4、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5、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預防與應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電梯的各項目部要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配備與其所保養數量的電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因人故障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2、起重機、架壓機等設備在作業中應防止觸電、傾覆、履花吊的墜杆事故以及高處墜落和物擊事故的發生,空壓機在作業過程中應防止觸電或因燃料燃盡,空磨時間過長,導致爆炸,引發大火的事故發生。

3、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爆炸事故後,爲防止事故擴大,鍋爐的燃燒剩餘應用水熄滅,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所有閥門應迅速關閉或採取堵漏;對可燃氣體和油類應用砂石或二氧化碳、乾粉等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設備隔離帶以防火災事故蔓延;對受傷人員立即實行現場救護,傷勢嚴重的立即送往附近醫院。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泄漏中毒事故後,現場搶險人員必須佩帶風面盔、過濾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氣呼吸器等進行呼吸防護,進入現場關閉所有通氣閥門或採取堵漏,並將救出人員擡至通風空氣新鮮處進行現場救護,中毒嚴重的應立即送往附近醫院。火災發生會伴有濃煙、火光,產生大量的煙、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時,合成纖維、橡膠、塑料等燃燒時還可能產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氫等毒氣;苯、汽油等易燃液體燃燒會產生有害的苯、汽車蒸汽。

因此,參與消防滅火和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必須採取或掌握滅火過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

(1)發生室內火災,消防人員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點的下風側,避免呼入煙氣暈倒。

(2)發生室內火災,消防人員進行撲救前,應先打開門窗。若火災發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員滅火時還應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氣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險。

(3)發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火災,消防人員在撲救時一定要配備過濾式消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護雨鞋等。過濾式防毒面具應根據化學毒劑和有害氣體的種類選用相應類型的消毒罐,該用氧氣呼吸器。如空氣中氧氣濃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氣體濃度在2%以上時,各種型號的濾毒罐都不起濾毒作用,應停止使用濾毒罐,該用氧氣呼吸器。如果發現搶救人員有頭暈、噁心、發冷等中毒症狀,應立即撤離火災現場,讓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鮮空氣,嚴重者應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急救。

三、應急救援預案的啓動程序

1、發生安全事故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並報告當地質量幾社監督部門及指揮部,移動式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的,還應同時報告設備使用註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1小時。報告內容爲事故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同時,迅速聯繫119、120處理事故現場。

2、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救援組,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和損失加重,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到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3、特大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後,根據指揮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彙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並按分工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