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隊伍應急預案2篇

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後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森林消防隊伍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森林消防隊伍應急預案2篇

森林消防隊伍應急預案1

一、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各片區責任人

爲建立健全次塢鎮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提高火災發生時的處置能力,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程度上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次塢鎮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現將火災發生時各崗位職責及人員名單明確如下:

(一)森林消防指揮組

次塢鎮森林消防指揮機構負責火災發生時現場消防工作的總體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蔡鵬倫

應利明

下設森林消防滅火辦公室,由趙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傳達森林消防指揮組下達的命令,調配駐村幹部、村幹部、專職消防員與應急分隊;由張同志任副主任,負責協調各片組開展救火工作。

(二)聯絡組

聯絡組成員主要負責對鎮機關幹部、各相關站所、各村救火隊伍的聯繫,以及火災信息報送,消防車調配,消防物資落實,現場疏散人員等工作。

組長:

組員:

(三)後勤保障組

在發生森林火災期間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傷員轉移。

組長:

組員:

(四)上峯片分隊

隊長:

隊員:

(五)大橋片分隊

隊長:

隊員:

(六)思安片分隊

隊長:

隊員:

(七)專職消防隊

隊長:

隊員:

二、報警程序

一旦發生森林火情,護林員和火情發生地村民委員會要第一時間向鎮防火辦、派出所報告,火情發生報警時間要求在10分鐘以內。報警電話:。

三、接火警後處置程序

各片區分隊長、駐村幹部、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後應立刻趕赴現場。

(一)及時瞭解、準確彙報:

1、及時摸清火情:起火時間、地點、位置

2、及時瞭解起火地的樹種、當時風力、風向

3、及時報告森林撲火指揮組

(二)各部門啓動應急反應預案:

1、火場撲救指揮:一旦發生火情,鎮森林防火指揮組及時制定撲救隊伍、撲救物資、及時向上級報告撲火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支援。

2、現場撲救:接警15分鐘內,專職消防隊員、應急分隊必須趕到火場,確定救火人數,調運撲火設備,攜帶專業救火設備進入火場,各組需要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通暢,與帶隊領導保持聯繫。

3、後勤保障:後勤組人員在接通知後20分鐘內趕到現場,根據需要調配醫療救護隊伍,安排專人購買食物、水。

四、撲救後的處理

在火勢得到控制後進行後期處理工作。

1、安排人員排查起火地,確保無再燃情況發生。

2、調查受災情況,做好及時上報。

3、災民的安置以及傷亡人員的撫卹(鎮民政部門負責相關工作)。

森林消防隊伍應急預案2

一、切實加強領導

1、爲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鎮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山陳村防火指揮部。

2、各有林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擺上村兩委重要的議事日程,按照“預防爲主,積極撲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3、森林防火期間,實行領導帶班,防火隊員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認真做好電話記錄,確保及時上傳下達。

二、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禁止帶火種進山作業、遊玩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應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並在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修訂護林防火村民公約,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幹部和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範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三、撲救準備

全鎮組建1支森林消防中隊,共計20人。對撲火隊員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教育和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全鎮撲救力量,具體分工爲:

1、指揮組

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指揮組由劉欣總指揮,王學山副指揮負責。

2、撲救組

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嚮導;召集各撲火隊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路線。撲救組由李玉華、王文濤負責,組員由鎮森林消防員組成。

3、後勤組

負責組織撲火機具和救援物資的調運、採購、運送、交接、分發、回收和記錄等工作。若出現火場撲火隊員受傷或生病需要急救時,後勤組應安排專人做好營救工作。後勤組由刁元新、劉玉學負責。

四、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或個人一旦發現火災必須立即撲救並向所在村或鎮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後,必須迅速啓動撲救森林火災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組報告火情,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組根據火情動態,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增援。

4、後勤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後兩小時內,要把水和乾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後,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闇火,並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爲止。

五、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羣衆,而應組織專業隊突擊撲打;在危險地型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上不動用實屬消防大隊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幹的專業隊伍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撲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幹部,尤其是鄉鎮幹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撲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爲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爲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繫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爲單位馬上組織搜尋,並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後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後送送後”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六、撲火器具的儲備

配備風力滅火機20臺,2、3號工具200把,手電筒20個,備足燃油200升,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七、災後事宜

1、災後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後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災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市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並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儘快破案查處。

3、獎懲辦法: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