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精選6篇)

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1

爲了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東發生,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東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東原則,以突發事件東預測預防爲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快捷準確爲目標,統一指揮。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能以最快東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範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一、基本概況

我隊有6個採油班,共有油井63口,生產井39口,有井場21處,日產液量324方。油區污染源主要是污水池泄露和原油泄露兩大污染源。

二、應急指揮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可能導致重大污染事故的主要因素

井場排水溝道不暢、污水池儲水量過大、暴雨和地震、滑坡、儲油罐閥門壞等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四、預防措施

1、救援物資的儲備:吸油氈、吸油枕、鐵鍬、沙袋、架子車、雨衣、雨鞋等。

2、井場每天24小時值班採油工巡迴檢查可能發生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每井場無隱患,污水池水位正常,排水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發現異常應及時向採油隊值班人彙報處理。

3、經常對井場相連外延山體巡視檢查,防止滑坡。

4、加強雨霧汛期對污水池,井場的重點防範範圍檢查,看有無裂紋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下的坑洞及時進行回填,發現漏水,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

5、平時觀察儲油罐的閥門,發現閥門壞的,及早更換新閥門,防止原油泄漏,造成污染。

五、應急預案的啓動

當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發現人應速將污水泄漏或原油泄漏現場狀況向採油隊值班人彙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東地點,採油隊接到報告後,及時集合救援隊奔往現場,立即準備救援物資,有組織地進行救援,是污水泄漏的:調用污水車將剩餘的污水吸乾,同時用人力堵住決口並處理現常是原油泄漏的:及時用土將污染範圍圍住,查出泄漏處,堵住泄漏處,並把該儲油罐東油用污水車吸光。用吸油氈將原油吸起。現場處理完畢,應急隊員方可撤離現場。

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爲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髮生以後,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後工作,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職責

、xx任務是瞭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並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並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採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爲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後續發生,並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髮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後,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並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範圍、估計後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後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並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後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後,應及時採取隔離措施,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後及時清理外運,或採取隔離措施後及時委託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醫院搶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xx

有關負責人電話:xx

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履行我國締結和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政策,建立寧波水域船舶污染應急反應體系,確保當發生水域污染事故時,能迅速作出有效的應急反應,儘可能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物,減少污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命安全、人體健康和社會公衆利益,促進寧波社會、經濟和交通運輸業的協調發展。

1.2編制依據

1.2.1國內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2國際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1990年國際油污防備反應和合作公約》、《1992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1.3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防應結合。

(2)政府領導,依法規範。

(3)統一指揮,分級管理。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5)羣專結合,形成合力。

(6)科學決策,快速高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市行政管轄水域(簡稱寧波水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反應工作。

臨近水域發生船舶污染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寧波水域污染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陸域污染源造成水域污染事故的,參照本預案執行。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領導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是寧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由寧波海事局等31家單位組成。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結合船舶污染應急反應行動實際需要,履行相應職責,承擔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反應、支持保障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2.2運行管理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在寧波海事局設立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寧波水域船舶污染應急反應工作的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管理。

2.3諮詢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建立包括海事、環保、油污清除、化學品防護救助、航運、救撈、海洋、氣象、法律、水產、生態、保險、通信、計算機等方面的應急專家庫。根據事故處置需要,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可臨時邀請其他相關諮詢機構的專家參加。諮詢機構具體負責提供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行動的技術諮詢;參與相關船舶污染應急反應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提供船舶污染應急地方法規制定、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諮詢。

2.4指揮體系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體系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有關領導和成員組成的總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構成。

總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預案,對船舶污染事故迅速做出評估、報告和通報,採取應急行動等。總指揮部設信息處理組、評估諮詢組、新聞發佈組、後勤保障組和善後處理組。

現場指揮部設現場指揮和現場副指揮。貫徹執行總指揮部指令;負責污染應急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現場指揮部一般設信息處理小組、污染圍控清除小組、警戒監視小組、消防小組、事故調查小組、醫療救護小組、後勤保障小組等,具體視應急處置需要設置。

2.5應急反應力量

由政府撥款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組建的船舶污染應急防治專業隊伍,港口、碼頭、設施單位組建的兼職應急防治隊伍以及×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應急力量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事故預防預警就是及時收集可能引起船舶污染事故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3.1預防預警信息

寧波海事局負責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並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氣象、海洋等部門負責提供即時的水上有關預報預警信息。

3.2預防預警行動

各有關單位、船舶要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事先針對不同船舶污染風險制定預案,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海事、海洋漁業等部門負責及時向船舶發佈安全信息,防止水上船舶污染事故的發生,減少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4事故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事件信息上報的有關規定,結合水上船舶污染的特點、污染事故對人命安全和海洋環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需的應急力量和應急設備的規模,將船舶污染事故等級分爲特別重大污染事故(I級)、重大污染事故(II級)、較大污染事故(III級)、一般污染事故(IV級)四級。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覈實

5.1.1事故報告

任何船舶、單位和個人發現(發生)船舶污染事故應立即通過“xxx”海上報警專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手段向寧波海事局報告。事故責任方應同時啓動本單位(船舶)應急預案(計劃),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1.2事故覈實

寧波海事局值班人員在接到船舶污染事故報警後,應如實詳細做好記錄;並進一步瞭解和核實事故信息。

5.2分級響應與預案啓動

按照事故等級和有關規定,啓動本預案,成立總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組建各工作組和行動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應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

5.3信息報送與處置

寧波水域發生船舶污染事故時,發生事故船舶應立即採取控制措施,並向寧波海事局報告。寧波海事局應按照有關信息報告制度上報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

應急反應行動各階段的信息應逐級上報下達,重要信息應優先報送傳達。

在本地區應急力量難以應對的情況下,應立即上報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請求周邊力量予以支持或啓動上級相關預案進行援助。

5.4評估與決策

針對船舶污染事故不同時段和應急反應階段,及時組織專家或利用相應的輔助決策系統,對污染事故的危害、應急反應措施和投入的應急反應力量以及應急反應行動效果進行評估。

5.5應急力量的調動

根據污染事故等級、事故危害程度和範圍,及時調動相應的應急反應力量,參與應急反應行動。

5.6事故現場警戒與交通管制

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應急行動情況,需實施水上警戒和交通管制的,及時發佈航行通(警)告,實施警戒和交通管制,維護水上交通秩序。

5.7監測與監視

按照制定的應急監視監測方案和國家環境監測規範和標準,對污染的水域、大氣等資源等進行監測,並及時將監測監視結果上報。

5.8防火防爆

根據需要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火防爆工作。

5.9污染物圍控、回收與清除

根據事故污染物種類、數量和氣象、海況等因素,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力量、應急設施設備和船隻,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儘可能回收海面污染物;正確使用消油劑處理無法回收的海面污染物,消除(減輕)污染損害。

5.10敏感資源的防護

當污染危及環境敏感區,特別是飲用和工業水源地、自然(生態)保護區、旅遊區、水產資源保護區時,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根據資源敏感程度、現有應急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被污染後清理的難易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因素,組織專家進行評估,確定優先保護的次序,制定行之有效的保護方案。

5.11人員救治與疏散

當污染造成人員傷害時,應立即開展救治和處置工作。

當污染危及周邊地區較大範圍人員安全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制定實施羣體性人員緊急疏散的方案,明確疏散的範圍、時間和方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指令,及時、有序、全面、安全地組織實施人員疏散,妥善解決疏散人員的臨時生活保障等問題。

5.12事故調查

在應急反應行動開展的同時展開事故調查,查明事故的原因。

5.13污染損害索賠取證

在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行動中,必須重視污染損害索賠證據收集環節。各有關單位應指定專人對污染損害情況和污染事故的控制、監視及清除工作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資源等進行詳細的記錄;利用拍照、攝像、污染物提取等有效手段做好原始證據的收集和保全工作。

5.14回收污染物和污染廢棄物的處理

回收的污染物和污染廢棄物應按有關環保法規和規定的要求進行妥善處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15應急行動結束

經綜合評估,認爲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回收或清除達到預期目的,或繼續清污作業已無效或繼續清污代價與收效相比極不合算時,應急行動結束。

6應急保障

6.1應急通訊保障

各有關部門應根據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

6.2應急隊伍與應急設備保障

根據寧波水域實際情況和“重點防護、優化配置、資源共享”的原則,由國家、政府、企業共同出資建設船舶污染應急專業隊伍和建立防污應急設備庫,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

6.3應急技術保障

海事、海洋漁業等部門應在市政府的統一協調下,做好水域環境功能區劃,繪製敏感資源圖;建立污染物擴散預測模型和船舶污染風險預評價方法;研發船舶污染事故應急信息系統;完善污染物監視監測技術系統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污染物應急反應技術支持系統。

6.4資金保障

寧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和反應工作所需資金列入年度市級財政資金預算,並由政府部門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

6.5社會動員保障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動員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參加應急反應行動。

6.6其他保障

各有關部門還應做好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氣象信息、治安等其他保障工作。

7善後處置

7.1污染損害索賠

應急反應結束後,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索賠證據的收集、彙總、整理,做好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和索賠工作。

7.2環境恢復

環保部門應組織有關單位制訂污染損害場所的恢復計劃(方案),並進行跟蹤監測。

7.3總結評估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具體負責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寧波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制訂,報市政府批准。

當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經演習、實戰檢驗發現重大缺陷、應急力量發生較大變化或應急技術更新時,均應及時進行修訂。

8.2區域協作

爲共同抵禦船舶污染風險,應加強與相鄰水域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或其他機構的`合作,制定區域合作協議,明確協議的內容和提供援助的程序。

8.3宣傳、培訓與演習

應急組織機構應有計劃地向公衆廣泛開展船舶污染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應急反應培訓,並對各類應急反應人員進行考覈。

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每年組織一次不同規模的船舶污染應急反應演習,以保證本預案的有效實施及完善,提高應急反應的實戰能力。

各專業應急力量應不定期地組織演練以提高人員的實戰技能,並將演習情況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備案。

8.4監督檢查與獎懲

8.4.1監督檢查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會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對本預案的實施過程和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並定期對日常人員培訓、設備養護、演習等內容進行檢查。

8.4.2獎懲

對在船舶污染應急行動中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或對應急反應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對推諉、故意拖延、不服從、干擾船舶污染應急反應指揮,未按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政策和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4

按照《xx縣環保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的緊急通知》精神,爲有效防範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確保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損失,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發生在本公司以內及其周邊的污染物排放,交通運輸和貯存過程中等因素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時,啓用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公司特成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李斌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李興勇擔任、組員由各部門領導組成。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加環境污染事故的排險、減害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處置、具體做出排險減害(救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報告制度

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並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作出適當的認定:

(1)凡屬輕微環境染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補漏,及時清理污染源;

(2)凡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除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外,應立即向縣應急辦及縣相應主管部門報告。

四、本預案的實施

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或即將使環境遭到嚴重破壞,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受到或即將受到嚴重危害,財產受到嚴重損失,可能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時,實施本應急處理預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發報告後,立即組織小組成員及相關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斷,同時報告縣應急辦及相應主管部門。

2、事故第一時間內除組織搶救外,應如實報告縣應急辦及相應主管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主要污染物以及危害程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污染源的處理。

3、對有可能污染的地方進行全面的檢查,防患於未然。

4、對發生有毒物質可能危及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做好防範工作,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人員撤離。

5、查明原因後,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及當事人共同擬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措施。

6、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措施確定後,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7、危險或危害物排除後,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污染事故掃尾工作。

五、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爲了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1.2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突發事件的預測、預防爲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爲目標,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一旦發生環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範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1.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應組織相關的單位、人員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2概況

2.1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指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爲,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重大損失,造成不良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2發電企業重大環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壩的局部管涌、滑坡;灰壩的垮壩事故。

管涌:灰壩上出現少量泄漏現象。

滑塌:灰壩上出現面積較大的灰漿流出現象。

垮壩:灰壩出現大面積的坍塌,發生灰漿大量涌出,對搶險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已無法對坍塌部位進行搶修。

2.3危險等級

一級狀態:灰壩出現管涌,經初步處理,泄漏現象仍未消除;

二級狀態:灰壩出現局部滑塌;

三級狀態:灰壩垮壩。

3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組織機構

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常務副組長:

成員:

項目部第一負責人或副職

日常管理機構負責人:設備部除灰專業高級主管

日常管理機構成員:設備部除灰專業所有人員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設備部除灰專業

現場總指揮:xx

現場副總指揮:xx

3.1.2組織機構職責

指揮部職責

提出修訂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每年組織全廠重大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應急演練。對發生事件啓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設備部除灰專業職責

負責對灰場灰壩的日常管理,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負責組織和領導事故出現時的危急事件搶險隊。

危急事件搶險隊: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安監部保衛主管職責

當危急事件發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做好事故地點的人員警戒、疏散工作。除應急搶險人員及指揮部同意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隔離區內。在突發事件區域隔離帶處設置明顯警戒標誌。

設備部職責

組織施工隊做好灰壩的日常維護,事件發生後立即對灰壩進行修復、改造和完善。

計劃供應部職責

隨時提供必需的搶救物資。

車隊輛職責

提供搶險所需車輛。

公司醫務室職責

當可能發生人身事故時,及時到達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地帶,對傷員進行救治。

設備環保主管職責

參加應急指揮,根據現場實際,提供突發事件出現時應急救援方案的修改意見,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向環保部門彙報事故情況。

發電部職責

負責事故時生產指揮,指揮調度事故時有關運行設備系統。參與預案的審覈和編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事故時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制定預防方案,防止同類事故的重複發生。

安全監察部職責

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寫。監督各級人員、各部門在事故時按預案進行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的情況。發現預案存在不足,立即組織修編。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可能導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排水溝道不暢,壩內儲水量過大,蟲害鼠害、暴雨和地震等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突發事件。

3.2.2預防措施

灰場每天24小時安排專人按巡迴檢查路線和巡迴檢查內容進行檢查,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灰壩無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發現異常應及時彙報處理。

經常對與灰壩相連外延土山體巡視檢查。

加強雨季汛期對灰壩、斜槽的重點巡視檢查;觀察豎井、斜井周圍有無漩渦,灰壩周圍的土崖有無滲水、裂紋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下坑洞時要及時進行回填。

當大壩的滲水時,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

如果灰壩豎井、斜槽的水位高,應組織人員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儘快加大排水量。

保持灰場壩前120~150米以上幹灘運行。壩前淤排灰漿時,進行人工引流並及時排除積水,充分保持壩前幹灘。

3.3應急預案的啓動

3.3.1當工作現場發生不可處理的嚴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發現人應迅速將泄漏現場的狀況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立即向值長和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機構人員彙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工作人員應立即撤離工作地點。

3.3.2值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命令迅速改變出灰運行方式,經查應啓動應急救援預案的,應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彙報,並建議啓動應急救援預案。

3.3.3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聽取彙報後,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命令啓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人員應分別通知應急救援機構的各部門人員,參加應急救援。

3.3.4各部門接到應急救援的通知後,應立即奔赴事故現場,根據各自的職責對危急事件進行處理。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儲備足夠量的應急物資,如:架板、砂杆、水泥、砂子、磚、編織袋、油氈、潛水、鐵絲、鐵鍬、手推車、土工布等。

3.4.2現場緊急處置

發生一級險情時,搶險隊成立後,應立即將準備的物資沙袋、水泥等運送到管涌出現的地方。觀察水流情況,有組織地用沙袋等堵塞管涌口進行堵救。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成小壩,引導水流向排洪溝流動,避免污染。

發生二級險情時,搶險隊應派員,向大壩下游處檢查可能垮壩所輻射的地帶是否有人,如果有,應立即通知人員離開,並在危險區域掛設警告牌。其他隊員,應立即有組織地將準備的物資沙袋、水泥等堵塞管涌口進行堵救。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成小壩,引導水流向排洪溝流動,避免污染擴大。

發生三級險情時,搶險隊應派員,向大壩下游處檢查是否有被困人員,如果有,應立即進行救助,並在危險區域掛設警告牌。其他隊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有組織地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在缺口處,直到堵住水流爲止。指揮部領導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的建議決定下一步修復大壩的工作安排。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當壩體泄漏被全部堵住後或壩體不再向外部泄漏時,工程部門應及時對垮壩處進行加固性修復之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宣佈“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結束,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人員分別通知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撤離應急救援現場。

事件結束後由水灰車間派人監護、保護現場,接受突發事件調查,協助安監部門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調查突發事件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突發事件現場。

3.5.2生產維持或恢復

垮壩事件發生後,值長應立即命令值班員迅速將出灰管路切至備用灰場或幹出灰方式維持機組運行。當值長接到應急預案結束的通知後,即可調度正常出灰方式。

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6

爲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衆、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鑑別鑑定,進一步覈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築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後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啓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採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鑑別鑑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鑑別鑑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範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範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xxx。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爲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