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邊演講稿3篇

演講稿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現如今,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演講稿,那要怎麼寫好演講稿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在身邊演講稿,歡迎大家分享。

法在身邊演講稿3篇

法在身邊演講稿1

大家好!

很榮幸在這裏和大家一起共慶全民普法二十週年。

二十年前,我還是一個懵懂的小孩,踩着普法之路,走到了今天,我要感激社會主義下的法制政策,是它爲我們指明瞭普法之路的正確方向;我要感謝普法之路上勤懇耕耘的黨員幹部們,是他們讓我們的普法之路更堅實,更寬廣;我要感謝每一個支持和參與普法政策的公民,是他們讓我們的普法之路不斷向前延伸,越走越遠,越走越光明!

二十年的普法歷程讓我們明白,普法是一場全民性的持久戰,是對廣大幹部和羣衆歷史性的考驗。“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共建和諧社會”,這不是一句簡簡單單的口號,而是廣大幹部羣衆一直以來對普法工作踐行的原則,是我們共同的普法目標!

知法、守法、學法、用法是普法工作的漸進過程和漸進目標,每一個過程和目標都書寫着普法者的辛勞,每一個過程和目標都書寫着廣大羣衆法律素質提高的見證,每一個過程和目標都書寫着國家和社會的進步!

知法,是全民普法的首要過程和目標。由於歷史和環境的原因,我們的知法過程走得異常的艱辛,但是我們的前輩們還是走了過來,留下了深深的足跡和許多動人的普法故事

守法,是人民羣衆在知法基礎上的自覺過程。只有在人民羣衆知曉法律以後,才能理解法律的作用,才能做到自覺遵守法律條款,才能知曉哪些行爲是屬於違法亂紀的行爲,纔會自覺地同違法亂紀的社會行爲做鬥爭。

學法,是普法工作成績的初步體現,是人民羣衆法律素質真正提高的有力表現。學法是人民羣衆在知曉法律、充分了理解了法律的作用之後的自覺舉動。人民羣衆的主動學法,使普法者的單向宣傳工作不再是孤軍奮戰,幹部和羣衆在普法之路上漸漸走到了一起,爲建設和諧的法制社會而共同努力。

用法,是普法工作成績得以充分肯定的體現。要用法,就必然要求用法者主動知法、學法,懂得如何利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和別人的權益,懂得用法律來維護國家和社會穩定!

二十年的普法之路,二十年的風雨歷程,我們一同走了過來,是在我們偉大的治國方略和英明的治國方針的指導下走過來的,是在廣大的普法者齊心努力下走過來的,是在廣大的人民羣衆從知法、守法到學法、用法的演變下走過來的。這是國家的進步,是社會的進步,是歷史的進步!

然而,普法之路依然是漫長的,依然需要我們的繼續努力。在新時代下,我們應隨時注意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質,並將其融於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斷銳意進取,積極實現自我目標和共同目標。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履行一個新時代的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在嚴格規範自身的同時,注意對周圍羣衆的教育和引導,特別注意採用恰當的方法,要讓他們真正體會到法制社會的優越性。讓他們一同走上普法之路,一同建設和諧的法制社會。應該記住,在普法之路上,我們每個公民都有義務自覺靠近法律,自覺守法、自覺學法、積極用法。

在新時代下,我們不僅僅需要積極用法,更應該積極地參與到法制建設中去,由知法者到學法者到用法者,最後應向建法者靠近,讓我們的社會不僅人人知法守法學法用法,而且要讓人人懂得法律是爲人民羣衆服務的,法制建設應該靠人民羣衆羣策羣力來完成,人人都應有權利完善法律,人人都有義務參與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建設。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從自己的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工作目標等方面出發,認真思考法律在工作中的運用,思考怎樣通過法律的運用來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積極學習本職工作相關的新法律新法規,在恰當的時候對新法律新法規進行有效的宣傳。同時,在規範自己或本部門的業務能力和提高自己或本部門的管理水平時,可以嘗試建立相關的規章制度,共同探討,共同完善,並將建立的規章制度運用到實際的工作中去。

總之,我們在普法之路上依然任重而道遠,我們不能有絲毫的鬆懈,我們應恪守自己的工作職責,勤勤懇懇,爲法制社會的建設儘自己的綿薄之力!

法在身邊演講稿2

如何來理解法律?法律到底離我們有多遠?當今社會,它以正義爲其存在的基礎,牽起人類的行爲,維護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

都說法律像隱士,時隱時現。可並不只是這樣,法律像一張巨大的網,網住世間萬物與我們;法律像一把無形的巨鎖,時時刻刻束縛着我們;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廈,庇護着我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如果說地球是母親,那麼法律就是父親,它告訴華夏兒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保護了無辜,控訴了黑暗與惡毒,讓世界在一片光明中繼續存在,延伸……

法者,天下之儀也。凡事都有規矩。我們從小就開始瞭解政治,瞭解社會,面對充滿誘惑的大千世界,我們應增強防範意識和法律觀念,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依法律已。良好的秩序是一切安好的基礎。

誰都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誰也不應受法律欺凌,制定法律法令,就是爲了不讓強者做什麼事都橫行霸道。

法在我們身邊,法就在我們眼前。讓我們在法律這個偉大的“父親”的監督下,規矩做人,迎來屬於自己幸福的一天又一天。

法在身邊演講稿3

法律與人的生活不是對立的',而應該是相容的。法律離我們的生活並不遙遠,而是息息相關的。只有每個人都遵守法律法規,生活纔會更加美好!

哥哥一直對我說,不要酒後駕車,千萬不要酒後駕車!每次碰面,只要他喝了酒,便不再開車。我笑他膽小怕事,他卻說我沒有責任心。直到有一天,他講了一則往事給我聽:

那天也是朋友聚會,他喝了三杯啤酒,開車回家。路上在躲避公交時,一下子轉輪打過了,將一輛停靠在路旁的出租車司機位置車門裝的完全變了形;緊接着便聽到出租車副駕駛位上傳來撕心裂肺的喊聲,乘客剛跨出的一隻腳被這突入其來的撞擊緊緊卡在了路沿石上,拔也拔不出。周圍人都過來幫忙,想把車推開,將那小夥子救出,卻始終沒有效果。眼看着血從被擠壓的地方往外滲,腿也慢慢腫脹起來…等到消防車來了之後,那位乘客已經昏迷過去,額頭上還留着大顆大顆的汗珠;哥哥說,他當時被嚇傻了,自己做夢都沒有想到會成爲一個害人兇手。此後不久,小夥子出院了,可他再也沒能像正常人一樣走路生活,而總是一拐一拐的。

這件事一直纏繞在他的心頭,那個跛腳的年輕人也一直提醒他不要酒後駕車。

現在全國都在嚴查酒後駕車,那到底什麼纔是酒後駕車呢?有人說喝多了大腦不清醒駕車,有人說只有通過檢測超過了規定值的纔算酒後駕車,也有人認爲只要喝了酒就應該算是酒後駕車。到底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呢?根據法律規定,第三種纔是正確的。也許有人會說,那喝一杯又不會影響我開車,反正也檢查不出來,喝就喝吧。再說了,就一杯,怎麼可能會讓我反應遲鈍,做出不正確的判斷呢?理論上說,一杯酒確實不足以讓人變得糊塗,可事實並非如此。

一杯不會醉,那就再喝一杯吧;兩杯也沒有問題;不行,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還得來一杯;慢慢的,從三杯到五杯,甚至更多;直到自己走路歪歪斜斜的還一個勁兒地說:“我沒醉,能開車!”自己的判斷力在不知不覺中被麻醉了,神經在無意識間放鬆了,開上車了還以爲別人都不如自己酒量好,自然也沒有發覺危險已經悄悄逼近……而這種多年養成的習慣也加速了汽車“出軌”;再加上之前法律對於酒後駕車的懲罰並不重,違法成本相當小,沒有多少人會遵守法規,酒後駕車成了很普遍的現象。

有多少人能夠拍着胸脯說,我從來沒有在酒後開過車!沒有幾個。我哥哥平時也是一個守法的公民,卻因爲一時的僥倖而釀成慘劇,這件事讓他感到羞愧,讓他感到後悔。可是後悔沒有用,再也回不到以前的生活了。那個跛腳的男孩,他的生命纔剛剛展開,畫布還沒來得及添上漂亮的圖案,卻已經蒙上了陰雲。如果這是您的孩子,這是您的情人,再或者他就是您自己,您還會對酒後駕車無動於衷嗎?

前些天南京撞車案中,一對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樣手挽手走在了不知多少遍的路上,卻慘死在車輪下,一起離開的還有一個來不及看世界一眼的幾個月大的孩子!車禍剝奪的不僅僅是司機的自由,更剝奪了被害人的生命,碾碎了親人的心!難道只有通過血的教訓才能讓你我改變,才能讓我們意識到陋習的危害,只有親身經歷才能讓我們發覺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嗎?

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社會中,孩子上學要用道路,白領上班要用道路,就連散步遛彎也要用道路。每個人都想不到未來會發生什麼,都想不到前方看似安全的路口會不會暗藏殺機,都想不到寬闊大道上會不會衝出奪命黑車?

正所謂“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馬路殺手中有一半以上都是酒醉的人,這又說明了什麼!!沒有人想背上心靈的包袱,也沒沒有人願意成爲那個跛腳的男孩,而預防這一切的發生只能從我們自己做起!

喝酒不是錯,錯的是喝了酒還強行駕車上路。改錯從自身着手,預防從你我做起,讓我們一起努力,拒絕馬路殺手,拒絕酒後駕車!只要我們每個人都做到了遵法守法,鼓勵身邊的人都遵法守法,道路纔會更加安全!讓我們與法規手拉手,共創美好和諧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