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遵紀守法演講稿

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1

法律是保證社會安定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的基礎,它是經濟生活平穩的紐帶。

【精品】遵紀守法演講稿

青春都是花季少年,不知法、不懂法、往往都是在事後才知道自己是犯法,如三年前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犯罪者因家境貧窮,受到社會的污辱,從而讓這位花季青年走上了黑暗之道,也有一些青少年因爲年齡的增長,隨着時間的流速不得不去做那些違法之事,那是因爲他們不懂法,沒有規範自己的行爲。

我們都知道育和素質的普及是對全社會的貫徹,它完善各個領域中的立法,使法律法規更具有嚴密性,只有法律認識淡薄的人才會認爲法是不可行的,法沒有嚴明的認識,法只是社會人們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最終走上犯罪之道。

同學們可知道這樣一件事,在今年的2月份,南京有一位18負的女孩,她在一節體育課上突然倒下,經醫生的確認她嚴重患有腎全時,當時她是那樣的安靜,可誰會想到她卻獨自一人來對抗人生,有誰會想到她會走上犯罪之道,她很純潔,但是一場大疫將她送往死亡之路,就這樣,她開始去做一些自己從未做過的事情;一天,當她來到一家百貨商店門前看見裏面珠寶成羣,她不幹於此,卻偷了一些東西,誰知當她未走出商店門口時卻倒下了,人們將她往醫院,在她口帶中發現了些東西,當她醒來時,發現牀頭的一張彩紙,上面寫着只有養成好的教育才能獲得新的生命,當她看到那張紙時,她全灰的改變了思想,感覺到了自己的行爲。

社會是規範化的,對於青少年來說,我們首先,要知道違法犯罪會受到應有的懲罰,爲了更好的遠離犯罪, 們必須做一個知法、懂法、用法、護法,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地必嚴的青年,向社會各個角落進行傳播,讓教育與法伴隨我們共同走過世間的每一個角落,讓我們共同欲揚法育之得。

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2

老師們,同學們:

今天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小龍人。要守法,先要守紀,因此對於同學們來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就是踐行了《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的最好表現。每位學生要牢記《守則》和《規範》,充分認識和體會新制度的重要性,應該做到誠實守信、安全自護、要提高明辨是非、區分善惡的能力等等。

再過一個星期,我校就將迎來“蘇州市教育現代化”的驗收,那麼每位同學該做什麼?我想就是每位學生自己對照《守則》與《規範》(《守則》與《規範》在我們的宣傳欄內都有),例如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個人衛生怎樣?自己班級的包乾區掃乾淨了嗎?文明禮貌是否要加強?每天早晨起牀,早餐、午餐、晚餐、就寢紀律如何?晚上熄燈後有沒有講話,有沒有偷偷起牀洗衣服或者跟別人講話?早晨6:30早鍛鍊是否遲到……等等,此外學校外部環境與內部設施都煥然一新,因此同學們尤其要愛護公物,愛惜一門一窗,愛護學校要像愛家一樣。(王新軍和羅力損壞食堂隔離板;戴志超損壞石膏像)從今天起,希望每個同學能真正做到“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逐漸養成良好的道德行爲習慣。那麼,我們的學校將變得更文明 !

同學們,老師們,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用文明的行爲規範自己,主動向品行優秀的老師、同學學習,用榜樣的力量鼓舞自己,做一個文明的人!

遵紀守法演講稿 篇3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就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遵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就是玄色的,由於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由於它在無辜者眼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實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的到了體現,正義就的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熱和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的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的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牢牢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爲。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由於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遠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須的。”

遵紀遵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遵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大”還有相當一段間隔。固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遵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固然間隔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看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往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預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往遵守。”蘇格拉底終極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以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遵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遵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就是保持社會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這都是政治的產物,全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遵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的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國家主席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的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誇大“以遵紀遵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社會本質上就是法治社會。在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的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就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終極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己的違反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假如當初多一點遵紀遵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遵法才能獲的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就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遵法就是遵從規律的表現,這就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正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盡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盡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盡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