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廉潔協議書

一. 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之供應商須遵守條款:

供應商廉潔協議書

1、 供應商在與***公司合作期間不得向***公司員工或其親屬進行任何賄賂或給付其不下當利益,或有直接或間接圖利***公司員工或其親屬等行爲。

2、 如***員工對供應商要求收愛任何賄賂及其它不正當利益,或有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其親屬之行爲,供應商須向***公司檢舉並提供相關證據。

3、 如供應商知悉其它與***公司合作之供應商有違反本協議規定之行爲,供應商須向***公司檢舉並提供證據。

4、 供應商決不爲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唆使或利誘***公司人員離職或違背職務。

5、 供應商若與***公司人員爲“親屬關係”或“關係比較親近”時,供應商應將事實呈報給***公司知悉,不得隱瞞。

6、 供應商不得與***公司採購人員或相關部門人員有任何的私人交往。

7、 供應商須將此承諾書加蓋公司公章及註明法定代表人後,正本回籤給***公司。

8、 如發現供應商有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的`嫌疑,***公司有權利扣押供應商貨款,待查實後再處理相關貨款。

二. 違約責任

如供應商違返法律或本協議第一條等任何約定,***公司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或解除與供應商之間的交易關係,供應商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的損害,並需即時支付至少相當於賄賂或不正當利益二十倍的懲罰性違約金矛***公司,本協議有效期爲長期有效。因本承諾書所生等一切爭議,供應商同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據法並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供 應 商: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