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出租協議書4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租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出租協議書4篇

出租協議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租賃給乙方,現協議如下:

一、包括西屋七間,院內機井兩眼,院落一處爲租賃物。

二、租期三年,即從_________年春節始至_________年除夕止。

三、租金每年壹萬捌仟元。按照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每年春節前一次性交清租金。

四、協議期內,乙方的用電、用水、排水均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合法條件下有生產經營的自主權,甲方不能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六、乙方須愛護租用房屋、設施、確保房屋設施完好,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理。

七、因自然災害、政策性拆遷等原因造成協議不能履行,甲方不付賠償責任。

八、乙方新增投資設備歸乙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信、自願、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46座空調客車(以下稱“班車”)()輛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班車應符合濟南市內包車安全、衛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性能完好,設備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衛生。

班車型號爲:【】型【】車【】輛,車牌號【】,乙方應保證其對上述班車擁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或租賃權,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班車。

3.運行路線、班次和時間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班車的具體運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運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班車線路站點表》、《班車運行動態表》作爲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運能保證

爲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運行班次能同時提供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要求的班車()輛。

5.租金與結算

班車租金爲()元/輛(含往返),乙方承諾班車租金價格不高於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戶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份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運行狀況、履行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覈實確認後作爲結算租金的依據。甲方於次月月底前(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將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結算票據。

燃油費、保險費、養路費、維修保養費等班車運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乙方的帳戶爲:(),開戶行:()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月支付租金,徵得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班車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4.甲方應儘可能的固定班車人員,乘車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班車安全和服務工作。

5.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衛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菸,不亂丟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做到文明有序乘車。

6.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停車、管理。

7.甲方有權檢驗班車及駕駛員手續(含保險、證照等),有權對不稱職駕駛員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並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因班車故障頻出未能及時整改,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三、乙方義務與權利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租班車的行駛證、駕駛員駕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相關資料的複印件,並保證與原件一致。並向甲方提供駕駛員的基本信息及聯繫方式。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線路站點表》、《班車動態表》和雙方商定其他運營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並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班車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關於“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員技術嫺熟,經驗豐富、服務規範。

5.乙方應保證班車乾淨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班車運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溫度高於26度時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溫度低於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爲班車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金額不低於30(叄拾)萬元。投運前需將車輛行駛證及保單複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7.乙方應確保安全行車,班車發生任何事故導致班車和第三方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如在上下車或行駛中造成甲方職工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損失。如因甲方的原因或職工不遵守乘車規定等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班車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應服從甲方的指揮、管理,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9.乙方班車因晚點、拋錨、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以及其它非自然災害因素不能在規定時間範圍內到達規定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迅速調配不低於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要求的班車頂替以保證職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鐘後仍無車到達,經乙方確認後,甲方職工可合乘出租車或其他方式上下班,費用由乙方承擔。

10.班車因年檢、維修等停駛時,乙方應安排不低於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要求的車輛頂替

11.班車應提前5分鐘到達始發站,乙方應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及班車運營秩序的管理,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路線、時間、站點運行,不得私自提前發車、遲到、串線、溜站、甩客。對甲方的投訴,乙方應及時處理和整改。

12.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範甲方職工乘車行爲,對違反乘車規定的職工和行爲,有權制止,並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對甲方職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車規定和行車安全的要求,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

13.如甲方不能按約支付租金,經協商,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免除此前應付的租金。

14.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求採取定車定人、專項服務的原則提供日常承運服務,在接到甲方有關班車調度、服務質量投訴後當天給予明確答覆,對於重大投訴應及時給出書面整改意見或致歉書,若對甲方投訴未及時正確處理和解決達兩次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5.對於因車況(空調、安全性、衛生等)原因連續投訴同一班車兩次的,乙方應更換班車。乙方駕駛員應本着服務的宗旨禁止與員工爭吵、打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或要求乙方支付當月租金的百分之()作爲違約金,同一駕駛員一月內被員工投訴兩次或三位員工同時投訴的乙方應更換駕駛員,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要求乙方支付當月租金的百分之()作爲違約金。

16.乙方應在班車前後放臵明顯標識以方便甲方職工乘車,標識樣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17.乙方人員應對租車期間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等相關信息保密。

五、違約及其他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構成違約。應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除本協議另行約定外,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如需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並簽署相關協議,否則,視爲違約。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通過合理措施避免損失擴大。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由雙方在不可抗力原因消失後另行協商。

4.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否則,期滿自行終止。雙方承諾,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續簽權。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聯繫地址:法人簽章:聯繫人:聯繫電話:簽訂日期:

乙方(公章)聯繫地址:法人簽章:聯繫人:聯繫電話:簽訂日期:

出租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哈爾濱道外區雙葉傢俱經銷部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電梯轎廂設置看板媒體(以下簡稱“看板”)、刊發廣告一事進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件,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租賃地點

甲方同意將 市 區 東北農業大學教工公寓小區 共 28 部電梯租賃給乙方設置看板,刊發廣告。

第二條、設置方式和範圍

1、看板設置於電梯轎廂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過2CM。高度:80CM、寬度:60CM:)用粘貼或釘合方式貼在轎廂壁上,共使用一面(中):注:轎廂門正對面

2、電梯轎廂(面向電梯門及出電梯門時目光能所觸及的轎廂壁)。

第三條、設置內容

商業廣告(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國家廣告法的規定,不得發佈不宜單位、社區和家庭的廣告,更不得發佈影響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廣告)。

第四條、租賃時間

合同期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租賃費用

電梯共28部,每半年度電梯租賃費共計 壹萬 元整:

第六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爲甲方免費刊發精神文明建設及防火,防盜等方面公益性廣告,由乙方負責投資: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租賃費用按半年支付,簽訂本合同當日預付百分之五十款項,計 伍仟 元整,安裝廣告畫面前即 20xx年2月15日 前支付尾款 伍仟 元整。

第七條、雙方權責

1、甲方責任:

(1)保證本合同簽訂的電梯由乙方獨家經營,在合同期內不允許第三方在電梯轎廂安裝同類型的.廣告宣傳媒體進行緊廣告宣傳活動,因經營權而產生的糾紛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或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內,甲方與第三者產生糾紛不影響該合同的執行

(3)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以便乙方辦理廣告審批手續時使用。

(4)有義務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發現看板有人爲破壞或損毀,應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無權自行撤換乙方所刊發的廣告畫面及展板,否則按違約賠償。

2、乙方責任

(1)負責看板刊發的廣告內容報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對所刊發廣告內容的合法負責。

(2)負責看板廣告的設計、製作、安裝、發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

(3)乙方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將推出適應市場需求的高新科技產品替代更新(具體事宜,屆時有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電梯在正常運行使用的情況下,計收乙方的租賃費,如甲方電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間(指連續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計收乙方的租賃費,如乙方已付給甲方租賃費,未正常運行的月份,甲方應退回租賃費給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賃費中減扣),由於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對該樓盤物業管理協議,該電梯租賃合同自行終止。如已發生預付款。則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而未執行的款項。

2、本合同到期時,乙方如需續約,應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星期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3、在合同未到期時,任何一方如須解除合同,須向另一方說明原因,徵得對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覆,加蓋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隨意解除合同屬違約行爲。

4甲方如有新建,新電梯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政府行爲或政府明文禁止)而無法履行合同時此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時,乙方應按所欠款項的2倍處罰,並補足所欠款項。

2、租賃合同簽訂當期,甲方違約造成乙方與第三方簽訂廣告刊發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乙方爲發佈第三方廣告投入的設計費、製作費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金甲方應全部予以賠償。

3、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的解決雙方爭議所支付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

第十一條、生效時間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簽訂補充附件解決,補充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無法取得共識和諒解的,提交合同簽註地司法機關解決。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本條款需加蓋合同章或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哈爾濱道外區雙葉傢俱經銷部

甲方委託代表人(簽字) 乙方委託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電話 電話

出租協議書 篇4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務範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本業務專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綜合網路經營者或提供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爲限。

第三條本業務之營業區域以甲方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服務爲範圍,並涵蓋甲方國際海纜電路業務所接續的國家暨城市。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提供通信服務項目爲國際數據電路出租服務。甲方爲改進業務需要,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經主管機關覈准或備查後,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乙方得於申請書中選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務,並依其所選擇之各項服務之收費標準,繳交各項費用。

第二章設備維護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租用本業務須與甲方之內陸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可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若由用戶自備者,得由用戶自行維護。

第六條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儘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或他人擅自將本業務之電信終端設備加大傳輸功率,變更頻率設定,僞造,變造或仿造電信終端設備序號,或改裝成其他通信器材者,應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內回覆原狀或辦理更換終端設備手續,逾期未辦理者,除暫停提供本業務,俟其回覆原狀或換妥終端設備後予以恢復使用外,並得由甲方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第三章申請程序

第七條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申請書表,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營利事業登記證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覈對:

一、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特許執照。

二、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許可執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許可執照,得先檢附《交通部電信總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證明》,俟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後,補提該許可執照供覈對。如乙方未於許可證明有效期間內補提許可執照,經甲方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即視爲提前解約,並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乙方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八條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爲準。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並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屬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之供租對象。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未繳者。

三、乙方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爲申請者。

乙方對甲方拒絕其申請如有異議者,得於六日內向甲方申請複查。甲方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複查結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備之介接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遲施工時,乙方得以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順延施工日期達三十天以上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遲施工而造成甲方所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

第十條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爲一年。

二、長期租用:租用期間連續達五年以上,且預付全額租金。

第十一條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於雙方之同意日期內使其開通。雙方之同意開通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機線設備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於原定開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開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該日期,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提出者,視爲同意該日期。

第四章異動程序

第十二條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得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四條乙方欲終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時,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甲方於受理申請後,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並終止服務,或依實際情況與乙方另行協議終止服務日期。

第五章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乙方應依甲方公佈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覈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雙方約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述詳細收費標資料,甲方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法》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爲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應繳納接線費,其後視乙方租用情況應按期繳納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用戶與本公司之內陸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若由本公司供租與服務者,需另行支付相關機房共置費。

第十七條乙方申請變更電路傳輸速率時,應補,減收第十六條相關費用之差額。

第十八條若乙方將本業務交由他人使用時,其應繳費用仍由該乙方負責繳付。

第十九條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爲保管使用,如有可歸責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二十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業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終止提供本業務,並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繳費而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乙方因未繳費致被暫停服務,甲方應儘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並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信。

第二十一條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該出租電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條乙方使用本業務而拒不繳費者,應追繳其應付之費用。乙方同意各項通信紀錄均以甲方電腦紀錄資料爲準。

第二十三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爲準。

第二十四條乙方申請暫停使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間,仍應繳付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第六章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五條乙方租用本業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信期間,費用之扣減按下列規定辦理,最多以扣減當月應繳月租費或該月份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爲限:_________。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爲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爲準。

第二十六條用戶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本協議第二十六之規定。

第二十七條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相關法令規定,並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衆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爲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爲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七章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八條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乙方租用期如爲長期租用者,因其費率較一般租用爲優惠,其已一次繳付之費用及分期繳付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不予退還。乙方租用期如爲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間未滿原約定之租期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補繳未滿租期之費用,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者,免予繳納。

一、乙方於未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

1.終止時至最短租用期之間各項月租費。

2.最短租用期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爲準。

二、乙方於已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終止時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爲準。

第二十九條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之權利及義務與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協議。

第三十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逾期未繳者,經甲方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爲乙方自行終止租用。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覈准,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爲協議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爲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條甲方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覈准,並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無利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並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溢繳退費或應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乙方依本協議規定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並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提供本業務,俟乙方依本協議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服務,暫停服務期間之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仍應繳納。

第八章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因身分變更致不符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供租對象時,由甲方以書面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乙方即視爲提前解約,並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爲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於乙方將本業服務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九章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爲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訴服務

第三十九條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

甲方服務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條因本協議涉訟時,係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